分节阅读 344(1 / 2)

龙兴华夏 银刀驸马 2378 字 2023-10-15

本形态及指导原则。细致的职业化分工及世代相传的制度安排,是中国早期文明领先于世界的重要原因之一。但自秦以后,严格意义上的“四民分业”就被扬弃了,不过它成了户籍制度的雏形,而匠籍制度则一直沿用到清朝。

而引起重大误读的是“士农工商”的排序。

后人论及于此,先是用知识分子或有学问的官吏替代了军士,然后,又认为这是尊卑排序,以士为首,农次之,以工商为末,这就形成了所谓的“末商主义”。而实际上,管仲提出的“士农工商”,乃并举之意,并没有先后尊卑之分。

远古的中国人其实并不轻商。早在殷商时期,人们非常乐于、善于经商及从事手工制造业。商亡周兴之后,周朝的建国者们在反思商朝灭亡的教训时认为,殷商之亡就是因为民众热衷工商而荒废了农业,造成民心浮躁,国基不稳。因此,转而推行鄙视工商的重农政策。在周制中,工商业者的地位非常低贱,金文中“百工”常与处于奴隶地位的臣、妾并列。易遁卦中说:“君子以远小人,不恶而严。”逸周书程典说:“士大夫不杂于工商。”礼记王制说:工商“出乡不与士齿”。也就是说,士大夫必须远离商人,绝对不能与工商业者混居在一起,工商业者离开居住地则不得与士大夫交谈。周礼地官司市中还规定,贵族们不能进入市场进行交易,否则就会受到惩罚

管仲的立场则完全不同,他将“工商”与“士农”并列,认为这些人是“国之柱石”,如果当年管仲提出“士农工商”,是以“士农”为优,“工商”末之,那就很难理解他之后的变法政策了。

管仲将四民并列,不仅仅是他个人的意识与觉悟,更是他的治国理念的体现。这位具有多年从商经验的政治家,早已发现工商业的赢利能力大于农业,而振兴商品经济更是增强国力的最佳途径。

这种把工商业者抬升到与“士农”并列地位的观念,在当时的士大夫阶层并非共识,战国策中记载的姚贾与秦王的对话中就有一句:“管仲,其鄙之贾人也。”对管仲的商人经历颇为鄙视。

而管仲的思想在后世被刻意淹没,则是由于两大原因。

其一,是齐国一世而衰,以商治国的思想彻底破产。

当时的齐国,坐拥最强国力,但却采取了不扩军和不兼并的“和平称霸”战略,管仲那些维持国际秩序的行动,并没有起到太大的作用。就在齐桓公晚期,中原的晋国和南面的楚国纷纷并吞小国,疆域不断扩大,它们的军事冒险无疑得到了更大的好处。公元前645年,管仲去世,两年后,齐桓公死于宫廷政变,齐国迅速让出了霸主权柄。自此以降,相继称霸的诸侯均以开疆拓土而威慑天下,“尊王攘夷”异化成了“挟天子以令诸侯”,管仲之道被暴力取代。

其二,便是管仲思想与儒家格格不入。

儒家以“贱商”著称,在他们看来,管仲从出身背景到行事作风、施政纲要,都是毛病多多。在论语宪问中,子贡就认定“管仲算不上是一个仁者”。论语宪问中说:“子贡曰:管仲非仁者与桓公杀公子纠,不能死,又相之。子曰:管仲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赐。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管仲的诸多经济政策,无论是刺激商贸、鼓励消费还是“以商止战”,在儒家看来,统统都是异端邪说,盐铁专营政策也遭到儒家的抵制,西汉的武帝改革及宋代的王安石变法中,大儒董仲舒、司马光都是专营政策的最大反对者。儒家在经济治理上只有“三斧头”:一是“以农为本”,二是“轻徭薄赋”,三是“克己仁义”。遗憾的是,这三条在管仲那里都找不到。

在某种意义上,管仲是一个被“谋杀”的改革家。

但尽管如此,在儒家的典籍中,提到管仲,仍然需要对他表示尊敬,称其为“管子”,因为“至圣先师”孔子曾评价管仲说:“管仲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赐。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意思是如果没有管仲,华夏万民将沦为夷狄的俘虏,和夷狄一样的“被发左衽”了

林义哲追根溯源的重提“四民并列”的说法,正是要借孔圣人之言,堵士林悠悠之口

“现在这会子,他们想是在挑这折子的毛病,尽力驳斥了吧”恭亲王又喝了一碗女儿砌好的香茗,笑着说道。

“那咱们便接着,只怕他们挑不出来这折子的毛病”文祥也喝了一碗茶,颇为畅快的说道,“若是真能挑出来,我便也做一篇文章,给他顶回去”

“他林鲲宇若要当管仲,我倒是巴不得的他这篇文章,弄得我也有些手痒了,若真是弹章交至,我便也上折子,帮他顶着。”恭亲王望着窗外已变得墨蓝的天空中的一轮明月,沉声说道,“这一次机会难得,若是不帮他顶过去,以后这洋务,只怕便要半途而废了”

看到父亲眼中闪过的坚毅光芒,荣寿公主不由得很是讶异。

父亲多久,没有这么兴奋了

而此时此刻,正如恭亲王所说,在得知了林义哲上的折子的内容之后,一帮清流士子已经纷纷行动起来,在挑他折子的毛病,准备发动反击。

第四百四十一章“清流”又急了

翁同龢日记:

“廿五日1875年4月1日,忽雨忽晴,殊凄惨,卯正三刻齐集,入门则已立仗读文矣。随班跪叩,即出。饭后访徐兰士未晤。申初赴内阁政事堂会看海防复奏稿。昨日所拟,李兰荪以为不要,遂易此稿,其实亦空言耳。其大略言不必过事铺张,请放筹海大臣,购求火器,却未指明铁甲船;开煤铁,加盐厘,皆在不可行之中,然余并未指明。余曰借洋款一节,似未可议行,当时颇有和之者。李兰荪亦以为然,遂以借洋款归不可行。馀则不痛不痒,但言海防宜及早布置,筹饷则毫无措置也。划稿而出,真是儿戏。”

“光绪元年正月二十九日奉上谕,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奏林义哲条陈,其摺有建海军、护华商、开地矿、修铁路、安电报诸项,于筹饷一项则倡言兴商业以开饷源,并议借洋款,其于摺内极言工商之重,称士农工商皆为国之柱石,犹椅之四腿并列,有缺损则颠仆。其论一出,闻者哗然。以其多引管子孔圣之言,太后似为所动,交朝臣会议,恭邸、醇邸、文相指其言为是,沈相、宝相、李兰荪尚书默无一言,礼邸、单地山尚书吏部尚书单懋谦、徐豫如侍郎徐桐极言其论之非,余亦欲辩之,然细审通篇,无处不为圣言,似难以驳诘。朝议多时,不能决,太后命内监取椅来,以锯将各椅腿分去一块,长短不一,置于殿上,曰:有能坐而不仆者,乃可禁林义哲之议。礼邸率先上坐,前仆于地,脸破出血;继单地山亦上前坐,跄于阶前,唇裂,落齿一枚;徐豫如上前继坐,亦前仆,倒栽于地,头破。由是再无上前坐者,林议遂定。不日将见明诏,心中不胜郁愤,是夜发病。”

定国是诏:

gu903();“数年以采,中外臣工讲求时务,多主师西法以自强,迩来诏书数下,如开矿业、造轮船、练新兵,创电报,修铁路,立水师学堂,皆经一再审定,筹之至熟,妥议施行。惟是风气尚未大开,论说莫衷一是。或狃于老成忧国,以为旧章必应墨守,新法必当摈除,众喙哓哓,空言无补。试问时局如此,国势如此,若仍以不练之兵,有限之饷,士无实学,工无良师,强弱相形,贫富悬绝,岂真能制梃以挞坚甲利兵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