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此心安处是吾乡(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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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货终于来了!

辛弃疾,字幼安,号稼轩。

不说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的壮怀,也不说“少年不识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的青春忧郁,更不说“想当年,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的豪迈,仅是那一句“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浪漫,便让他在大宋的词人中脱颖而出。

南宋史上,辛弃疾之名,应不输陆游,在整个两宋,辛弃疾之名也不会逊色于苏仙、王安石、欧阳修那些妖孽。

等等……李凤梧心里猛然一跳。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这句词,遮莫是写他和耶律弥勒的事情?

李凤梧有些拿捏不准,虽然熟悉这首词,可毕竟不记得这首词的创作背景,心里不由得有些郁闷,悄然问父亲李老三:“那货和玉儿关系怎样,我是说关系正常不?”

李老三茫然了片刻,旋即恍然大悟,一副你放心的表情,“没事,正常着呐,貌似是姐弟相称。”

辛弃疾和耶律弥勒是姐弟,这种历史细节估计后世也没考究出来。

“我去看看,你让人准备桌酒席,送到西院,对了,让李伯送过来,禁止其他任何人进入西院。”辛弃疾到建康来见耶律弥勒,这件事不能让任何外人知晓。

李老三点头,“我知晓的。”

见父亲还跟在自己身后,李凤梧诧异的道:“还有事?”

李老三嘿嘿一笑,有些不好意思的道:“大郎,我看那玉儿挺好,一看就是个好生养的姑娘,也别管她比你大,又是金人,千万要把她留下来啊。”

李老三不笨,隐约猜到辛弃疾到李府的目的。

李凤梧头疼的挥手,李老三你这缺心眼货,我想走还送不走呐,你竟然还想着让她给你生孙儿……

踏入西院,便见李巨鹿如临大敌的盯着树下石桌旁和耶律弥勒相对而坐的青年。

青年着青衣,腰间佩剑,面目清瘦,微黑,卧蚕剑眉,留着小胡须。

仅是寻常的坐在那里,便自有一股睥睨众生的霸气。

也难怪李巨鹿如临大敌,辛弃疾不仅是一位词人,还是一位剑道高手,要不然也不会有率领五十猛士在万人营中擒拿叛将张安国的功绩。

此时回首看见李凤梧,长身而起,拱手作礼:“可是李家小官人,不才辛幼安。”

李凤梧快步上前,做揖回礼,“原来是稼轩兄,去年稼轩兄在建康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是我等大宋少年的偶像,今日得见,三生有幸。”

辛弃疾略感意外,自己号稼轩,非亲近之人不可知,这李家小官人如何知晓的。

适时的辛弃疾才二十三岁,除去归正时的锋芒毕露,在词文化上尚无名望,知晓他号的人极少极少。

笑道:“些许事不足挂齿,小官人过奖了。”

你妹,谦虚过头了吧,这还不足挂齿,非得单身匹马闯进大金皇宫活捉金主完颜雍才算大事么……

主宾再次坐下。

已从震惊中清醒过来的朱唤儿捧上明前龙井后,便和映容一起悄然站在一旁,只是仍是时不时的偷偷瞟一眼辛弃疾。

这可是连宗平哥都崇拜不已的辛弃疾啊……

言归正传。

辛弃疾很的愧疚的道:“接到义姐来信,我便有心前来建康相见,无奈公务缠身,且小官人你也知晓,我的身份有那么点尴尬,很多事情要顾忌着,所以迟迟到来,给小官人添了许多麻烦,还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