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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古代做皇帝

飘依雨著

作品上传一个月感言

明天没什么时间,上传一个月感言就在深夜里发了。说真的,我没想到这本书会被签约,还是四万字的时候,作家后台进的签约信息。写作以来最大的成就感,莫过于此了吧。

其实我还是很用心在写书的,哪怕是扑得很惨,我都在尽力写好。写作是我的爱好,这一点是不会变的,我喜欢把我想到的东西,尽量通过文字的形式,给更多的人看到。

或许是年纪渐长了吧,今年我也要出来工作了,现在是大四的实习期,每日都只能挤出一点点时间来写作,特别是写历史类的,要翻查很多资料,怕自己贻笑大方,误人子弟。我看过我查阅百度的次数,每日都不下于50次,这是个很惊人的查阅量了。看在我这么认真写作的份上,求个收藏打赏,不算过分吧

为什么这次想要写历史类的呢还是得说回年纪上,我自认读书不少,三四年级便开始看武侠小说了,之前已经把四大名著给看完,虽然大部分不知道说些啥,但也是看完了。到了初中,开始看玄幻,记得那时候应该是看极品公子、浴火焚神之类的,高中也还在追斗破苍穹、诛仙。说实话,我没看完整过一本网游类,也没看完整过一本都市类,感觉都太假。但奇闻风水我还是很喜欢看的,比如什么鬼吹灯啊,盗墓笔记啊,黄金瞳、天才相师、地师、残袍都很喜欢,但我自认为不是写这种类型的料,毕竟阅历不够。其实到了大学,最喜欢的还是历史类。或许是大学里面接触的东西很多吧,也泡在图书馆里很久,看到了很多不一样的历史资料,心中对历代皇朝修的史书有些抵触的心态,才萌生了写历史类型的念头。

之后也找过很多类似的小说看了,从几乎全白话文的无良皇帝、昏君、极品家丁看到有点内涵的江山美色、将明、士子风流、雅骚、满唐春、大明官、天下枭雄、祸害大清、天下等,觉得写得最有水平还数三戒大师和酒徒的,可惜酒徒的风格欣赏不来,但真的很有水平。三戒大师的一品江山和官居一品是我唯一一部能看四五遍的小说,看了之后还觉得有点收获的。对比那个孑与2,我觉得还是三戒大师的文笔略胜一筹,唐砖看完了,觉得就那样,不会再看一遍,大宋的智慧看了前面几章,看到科举那里看不下去了,主要是因为他那里写错了,什么错误就不说了,免得说我看不起同行。其实在我看来,深究之下,许多书里面或多或少都有出错的地方,没有人敢说自己写的东西都百分百正确,但我努力翻查资料,尽量做到不贻笑大方。

在这里很感谢主编看上这本大顺皇朝,让我签约,也很感谢责编每周都给我一个推荐。只要这本书有人看,我就很开心了。若是有个打赏什么的,足以让我高兴一整天。证明还是有人喜欢这种风格的,我也会尽我全力,写下去。

追过我三本小说的书友都知道,我的写作水平是在进步的。我不敢说我写得很好很好了,但有进步就好,起码不会被其他大神抛的太远。我仰望他们,追赶他们,走出自己的路。

这本小说其实是批着架空历史的外衣,在写宋代的历史,不知道你们感觉出来没有。当然,有些制度为了迎合剧情的发展需要,我就篡改了一下,但大体上还是依照宋代的史实的。包括酒楼,勾栏瓦肆,科举考试等方面,呈现给大家一个有古代风采的社会面貌。我也希望能做到这一点,只是现在不敢断言一定能做到。书中还夹杂着一些我对历朝历代的看法,诸位看官可以当做是一个愤青在吐槽,笑过就算了,反正我也懒得改。写书的时候,一时愤慨就顺手写上去了,在这里深表歉意。

最后,感谢所有看我书的书友,你们的支持,是我最大的动力。收藏起来吧,大顺皇朝不会让你失望的;打赏过来吧,我会更加努力码字,回报给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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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悲催皇帝

当陆允志迷迷糊糊睁开眼之时,觉得浑身乏力,还烫得厉害,他干涸的喉咙中几乎微不可闻的吐出了几个字:“水,水”

他这么一说不要紧,耳边好似炸了锅一样,“御医,御医,快来啊,陛陛下醒了御医”

陆允志努力再睁开一点眼睛,朦朦胧胧地看见一个宫装“美女”,咳咳,在这个年代,遇见个人都叫美女,这么叫应该没错。但陆允志不敢保证,她不是那种一回头就能把路人吓死的背影杀手,毕竟在这年代已经见怪不怪了。背面看着是婀娜多姿的美女,回过头来是如花。

如花是什么嗯,这么跟你说吧,是一种能把人杀死的花,见光即死。

陆允志烧得迷迷糊糊,脑袋中只是回荡着那个清脆的声音,心中隐隐升起一股期盼:“有这么动听声音的女子,想必也不会丑到哪里去吧”

那女子没和他说一句就出去了,陆允志心中有一股淡淡的失落感。忍着口中的干渴,陆允志打量起身旁的环境来。

这是一个样式极其古朴,却又奢华至极的寝室。就拿他睡的这张床来说,大到他不敢想象。初步估量,睡下五六个人不成问题,每个人还能转身被子也不知道是什么材料做的,入手顺滑如丝,简直比市面上任何牌子的棉被都要好得多。就连蚊帐也是镶金带玉,陆允志迷糊了:“我到底在哪”

他勉强转了个头,看见头下的枕头都是金丝边的软枕,更不用说那张大床,凭着陆允志大学刚刚毕业的社会阅历,只能看出这好像一种名贵的木头做成的,至于是檀香木还是黄梨花木,他就不知道了。

看到这,陆允志幽幽一叹,这个奢华的地方与他家那个狗窝不能比。那个狗窝,是他与别人合租的一间八十多平米的屋子,他的床刚好够他一个人睡,翻个身还能掉下去。更不用说什么棉被,都是百多块钱的残次品,能有的盖就不错了。三个人挤在八十多平米的房间里,几乎没有隐私可言,哪里像这个地方,大的没边。

陆允志的视线被一个屏风所遮挡,看不过去,但也能感觉到这个房间,起码得有三四百平方。他有点摸不着头脑,这到底是谁家,居然如此奢华这些家具,每一件拿出去拍卖,估计都是天价吧

陆允志已经蒙了,他努力地回忆前尘往事,依稀记起了一点点。

那是在广z,一个繁华的大都市。大学毕业一年多的陆允志,这天刚刚领到上个月的工资,想拿着银行卡去给心仪的女孩买一个布娃娃,一大束玫瑰花。额,你没看错,他就是那种还没表白的那种。

结果到了女孩家,隔着一条街,他看到了女孩上了一辆玛莎拉蒂,刚关上车门就给了开车的那个墨镜男一个香吻。

陆允志不敢置信地看着眼前的一切,他的玫瑰花,布娃娃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掉在了地上,整个人浑浑噩噩地往回走着,脑海中全是刚刚的画面。

他苦笑一声,心道:“是啊,人家有车有房有钱,他这样一个大学刚毕业的小职员能有什么房子是合租的,车子是地铁加公交车,钱呢还欠着银行的助学贷款陆允志啊陆允志,你不仅不高不帅,还没钱,你拿什么跟人家比”

就在他满脑子都是自哀自怨的时候,珠江边上传来一个母亲的声音:“啊,囡囡,快来人啊,救我的囡囡”

陆允志回过神来,珠江边上已经聚满了人,他从人缝中看见一个小女孩坠入了珠江中,他一时间正义感发作,二话不说,推开人群,就往珠江一跳。

陆允志水性不错,但救起了囡囡之后,他才想起自己今天连午饭都没吃,此刻已经没有了什么体力了,就在他奋力把小女孩托举给岸边的人之后,他只感觉一阵头昏目眩,整个人缓缓地沉入了并不湍急的江水之中

gu903();记忆到这里就断了,陆允志再努力回忆也想不起什么来。“这里又不像医院,难道是那个小女孩的家里面”陆允志很快把这个可能性抛诸脑后,那个小女孩的家长看起来也不像是有钱人的样子,家里怎么会这么奢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