勋世奉,“不用,谢谢。”
我,“中午是我最拿手的狮子头,还有蒲菜,四哥,您一直住在纽约不知道蒲菜,这是淮扬菜中最娇贵的食材,当时令的时候也需要将近1000块1斤,不当时令的时候,根本就没有货。即使是中国古代的皇帝也吃不到这样的好东西,您不尝尝吗?”
勋世奉,“不,但是谢谢你。”
我耸肩。
我知道他是混血儿,但是他是美国人,他的胃就是美国人的胃,可以吃生菜沙拉,可以吃牛扒,土豆泥,可以喝很多的冰水,但是却吃不下一碟子炒米饭,更不要说什么开洋蒲菜了。
勋世奉看了一下手腕上的时间,“我要离开了。”
我,“那我送送您。”
他,“好。”
我送他走出荷塘,就好像在三一学院那个夜晚一样,我也是这样安静的跟着他的身后,送他离开剑桥。
那个时候,他来剑桥为勋暮生摆平牛剑划艇对抗赛上他将对手击落河中而惹的大麻烦。
他离开的很安静,如同他突然出现在万荷千峰园一样。
但是,就在他将要回小沧浪去见勋老先生的时候,勋世奉转身问了我一句话,“刚才看见苏老先生的入室弟子,他就是萧商?”
我点头,“是。四哥,您也知道他?”
勋世奉,“听nce提到过。”他停了一下,又说,“久闻大名,如雷贯耳。”
chapter17
第163章
我在肯尼迪国际机场送走了廖安。
并且一直在机场外面,看着她入海关,看着她与她的妈妈拖着一堆巨大的行李去che,我拿着一条小白手绢在外面冲着她们挥手。
廖安临上飞机的时候还给我打电话,我告诉她,“廖安姐姐这一去可是蟾宫折桂去了,咱们的《南北朝》是不是可以成为龙卷风席卷大江南北可都靠你喽!”
婚礼的准备进行到倒计时的状态。
mary姑娘一面在哥伦比亚大学的实验室忙的焦头烂额,一面为的婚礼准备忙碌的烂额焦。
max大叔似乎都瘦了一圈,因为他们在伦敦savilerow订制的西装送到了,为了这些衣服,伦敦的那些师傅们专门带着半成品跨过大西洋到纽约,让max大叔他们试穿,只是,最后拿过来西装max大叔穿着还是大了一码。时间太紧,不能再送回伦敦重新修改,只能拿到纽约这里的martingreenfield,请他们修改一番。
alice拿顶钻冕无法佩戴,于是我的脑袋顶上就出现了空缺。
我试装。
一人高的穿衣镜前面,mary姑娘把那条镶满了钻石的披纱为我蒙上,她同时问我是否需要另外再寻觅一顶tiara,我看着自己,从镜子中看着自己,……mary姑娘说对了,这条披纱美丽的让人窒息,如果没有勋先生在我身边,我真的有可能带着我的披纱去私奔!
“不需要tiara了,这条披纱太完美啦!”
我感觉自己真的好像是snowqueen!!
婚礼使用的鲜花样品相继送到,一水的白色花朵,玫瑰,苍兰,牡丹,还有绣球花,全部是纯白色的,在西方传统中,婚礼应该是白色的,这样象征了新娘的贞洁!
即使我不是处女新娘,整个婚礼依旧是白色的。
mary姑娘控制着现场的一切细节,她甚至在吊满了风暴一般的水晶灯下,喊出了经典电影《meetjoebck》中,allisonparrish的著名台词——“iffoodisasong,thelightisapoetry!”
这几天很少在工作时间看见勋世奉,他似乎很忙,……,呃,很忙很忙。
直到4天后,晚上9点了,他才回家。
他脱下西装外套递给我,我给他用刷子擦了擦就挂在那个好想博物馆一样的衣帽间了。
然后,我看见他喝水,手中拿着一个盒子。
那个盒子是首饰盒,它的样式看起来很古老,size不小,勋世奉却似乎很是漫不经心,他只是用两根手指随便拿着,随后,连同水杯把盒子一起放在桌面上。
手指翻了一下,打开。
我一看,是一顶tiara,不过,这顶tiara真的有些年头了,我又仔细盯着看了看,立刻目瞪口呆!
——“这个,不是玫瑰之冠吗?我记得看过油画,当年巴伐利亚王后凯罗琳曾经戴过她,不过后来下落不明。”
勋世奉只是瞄了一下,眼睛中看不出波澜,“这是著名的vanduyn’slegacy(范杜因的遗产)。”
我,“啊,为什么范杜因会把这么贵重的东西借给你?”
勋世奉,“不是借的。”
我,“那是……”
勋世奉,“用中国古代当铺的一句行话,这是——死当。”
我,“啊?”
我以为勋世奉是一个宽厚大量的男人,他稍微拥有一些薄薄的普世价值观,在某种时刻稍微表现一下他悲天悯人的情怀,……但是,无数次事实证明,我错了,并且错的离谱!
勋世奉fitzgeraldvanduyn进行了一场手段高超的狙击战!
勋先生给这位家族名列共济会13豪族之一的菲茨杰拉德·范杜因挖了一个坑,这是一个异常险恶的坑。这个坑是勋世奉为范杜因在美金对欧元的赌局上安排了一场美妙的盛宴,他让范杜因看见诱惑,并且深陷其中,就在菲茨杰拉德·范杜因站在悬崖边缘的时候,勋世奉在他背后,一脚把他踹下深渊,然后,他继续优雅的再搬起一块巨石,毫无怜悯的砸下去。
结果是,菲茨杰拉德·范杜因被勋世奉在最短的时间之内抽干了目前他手中可以动用的所有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