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许……”那人轻呼了一声,步履不稳地朝着他们走来,走得近了,韩千重可以清晰地看到,他的眼眶发红,呼吸急促。
“你怎么来了?”应许愕然地看着他,又看向对面的男人,“你不是说他在酒店里吗?”
韩千重晕眩了片刻,终于明白,应许包养的这个小情人,居然是这个什么程董的儿子,离家出走跑到s市来闯天下!
☆、第44章
“许许你……你说得太好了!”程桓吸了吸鼻子,满脸的感动,“你是这个世界上最了解我的人!”
程董生气地站了起来:“你来干什么?你不是答应我下周就回去继续金融硕士的学习吗?”
“我来看你有没有骗我!”程桓毫不示弱地回瞪着他,“你果然骗我了,你还在和许许讨价还价,明明是你答应我贷款给许许了!还有,我没答应你回m国,我说了我要留在这里读书。”
“胡闹!”程董冷冷地说,“你还说你不是小孩子,学金融在m国最强,你留在这里干什么?”
“小桓你别任性,爸爸都是为了你好……”旁边那个女人劝说着。
“大姐你别说了,你明明就比我合适接替爸爸的位置,”程桓委屈地说,“我看到那些数字就头晕。”
程姐迅速地瞥了一眼程董,略带尴尬地笑了笑:“谁也不是天生会的,多练练就好,更何况,我也会在旁边帮你。”
应许站了起来,拍了拍程桓的肩膀:“小桓,记住你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为了朋友,两肋插刀是义气,可是放弃自己的理想那就是愚蠢,我先走了,你们一家人慢慢聊。”
说着,她冲着程董伸出手去:“程董,有缘再见。”
程董一动不动,沉着脸好一会儿才说:“应小姐,我可以控告你,你一开始就对我儿子心存不轨,胁迫他进行潜规则,现在还妄图诱惑他放弃家族事业……”
“爸爸你在说什么!”程桓的脸都白了,“许许对我很好,是我缠着他不放!我在舞台上出事的时候你们在哪里?要不是许许救的我,我就躺在医院里见不到你们了!”
“你说什么!”程姐在一旁失声叫道,“你在舞台上出了什么事?”
程桓赌气不说话,程董的眼神一滞,略带怒意地说:“应小姐果然厉害,把小桓哄得言听计从,我听说你马上就要订婚了吧,我还听说,你的私生活……”
“程先生,”韩千重在一旁静静地开了口,“请注意你的措辞,你的指控未必成立,你儿子已满十八岁,有他独立的判断能力,可你已经这么大岁数了,要是口不择言就危险了。”
“韩大哥你说得太对了。”程桓哼了一声,眼神倔强,“我就是喜欢许许,她能听得懂我的心,我就愿意听她的话,我不喜欢你们,非得把我按在一个模子里印,要是我妈还在,她一定不会答应你们这样做的!”
应许冲着他笑了笑,凑到他耳边小声说:“小桓加油,别让我看不起你。”
说着,她冲着程董点头致意,淡然自若地朝外走去。
韩千重瞥了程桓一眼,匆匆追着应许而去,临走前补了一刀:“小桓,你爸爸虽然家财万贯,可说到底,还比不上我那个穷光蛋的爸爸,最起码,他在十年前就学会了尊重两个字怎么写。”
天色已经暗了下来,两个人一前一后走在大街上。
韩千重的肚子咕噜了两声,中午就没好好吃过饭,这会儿都过了晚饭的点了。
应许回过头来看了看他,嘴角挂了一抹浅笑:“找个地方吃饭吧。”
韩千重又惊又喜,紧走两步到了她身旁:“你想吃什么?”
“什么都行,刚才和那老古董说话,气得我胃疼。”应许气哼哼地说。
“你刚才不是很淡定吗?原来都是装的。”韩千重恍然大悟。
“那当然,做生意不带着点面具,让人一眼看穿了还怎么谈?”应许笑着说,“这个老狐狸,谈贷款还要牵扯上小桓,说让我保证不再诱惑他进入娱乐圈了,真是滑稽,小桓要是真不想,我诱惑他有用吗?搁普通人身上,谁不愿意做个二世祖混日子?要不是真喜欢唱歌,小桓会扔下那二世祖的身份一个人跑到这人生地不熟的s市来?”
韩千重看着她,好半天才憋出一句话来:“你以前都是骗我的吧?说小桓是你的……”
应许瞟了他一眼,似笑非笑:“你觉得呢?所见即所思。”
突如其来的难过袭上心头,韩千重想起他曾经对应许的诸多误解。
“对不起,”他低声喃喃地说,“以前是我错怪你了……”
应许凝视着他,低声应着,“记得以后要相信我就好。”
韩千重的脑门像针扎一样的疼痛了起来。
以后……
还有机会说以后吗……
做不成恋人,那就做个远远陪伴的朋友,这样是不是就算有以后了……
知足吧,他在心里拼命地劝解着自己。
她能够这样心平气和地和自己说话,不再像以前一样拒人于千里之外。
韩千重,你知足吧。
沿街都是高档的餐馆和料理,应许却不耐烦去里面等上菜,选了一家连锁的饺子店,两个人叫了两份猪肉白菜馅的饺子,两碗牛肉粉丝汤,不一会儿就吃得饱饱的。
吃完以后,韩千重小心翼翼地邀请:“今晚……还回家住吗?”
应许显然愣了一下,眼神复杂的看着他:“解磊现在和他爷爷闹得挺僵,酒店那里,我倒是的确觉得挺不好意思。”
韩千重心里空落落的,他拼命抑制着脑中的胡思乱想:难道她和江寄白打算订了婚就住一起?
“其实,未婚同居不好,”他脱口而出,“你要先考验考验对方。”
应许的脸色变了变,沉默了片刻,淡淡地应了一声:“哦,我知道了。”
话一出口,韩千重就想咬掉自己的舌头:这叫什么话,以前他和应许,那不就是未婚同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