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不烂才见鬼了呢,而现在朝廷的财政绝大多是是靠先期整顿的几个税收大户,盐铁依然还是朝廷收入的主体,地税和丁税收缴上来的还不过朝廷一仗打的。而朝廷为了恢复元气,地方上免税两年至五年不等,这样收上来的税就更少了,虽然朝廷已经正是提出了“摊丁入亩的和士绅一体当差、纳粮”的政策,但没有一个相应的户籍制度恐怕是难以施行。
士农工商,这是封建社会四个十分严谨地阶级体系,明朝初年,建立了一套比较完备的户籍管理制度,分为民户、军户、匠户三大类,以其为基础征发赋役。其中民户为国家常规赋役的主要承担者。军户、匠户因已有军役、匠役的特殊负担,常规赋役可适度减免。
户籍管理的核心内容为里甲制。每110为一里城中称坊,近城称厢,推丁、粮多者10户为里长。其余100分为十甲,每甲又以一户任甲首。里长、甲首皆轮流担任,十年轮换一遍。他们要负责管束所属人户,统计其丁、产变化状况。督促生产,调解纠纷。在设置里甲的基础上编造黄册,每里一册。登载该里110的丁、口数以及年龄、财产状况。黄册每隔十年必须重新核实更造。写明十年来各户人丁、财产的变迁。分列出旧管上次登记数额、新收新增数额、开除减少数额、实在现有数额四项细目,以便官府能够清楚地了解户籍的变化。合理征发赋役。另外,还命各地编绘鱼鳞图册以登录田土。一州县中根据税粮多少划分为若干粮区,分别丈量其土地情况,详列其面积、地形、四至、土质优劣、税则高低、田主姓名,编号绘制为分图,汇为州县总图册。鱼鳞图册和黄册互相配合,通过对耕地、户口两大要素的统计,实行户籍和赋役管理,在巩固明朝专制国家地经济基础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不过到明朝中后期,黄册的更造渐成具文,地方官多简单照抄旧册予以应付,甚至提前预造以后十年、二十年的黄册,致使其上“人多百岁之老,产竟世守之业”。鱼鳞图册的编绘也基本未再进行。
明朝地赋税征收基本上沿用唐宋以来的两税法,田赋分夏税、秋粮两次缴纳。纳米麦者称为“本色”,纳钱、钞、绢或以其他物产代输者称为“折色”。税率因地而异,有不同的“科则”,差别很大。为便于征收,各州县划分粮区,每粮区设置粮长一名,以地多纳粮多的大户担任,负责该区税粮地催征、验收和解运,同时也协助里长进行基层管理。役有正役,有杂役。正役以里甲为单位轮充,亦称里甲正役。每年由里长一名督率一甲十户应役,称“见年”或“当年”,其余九里长与九甲人户在此后九年内依次应役,称“排年”。里甲正役的主要工作,是协助粮长催征钱粮,协助官府维持治安、拘捕罪犯,办运上贡物料通常是当地特产,支应官府公用等等。除此之外官府所派之役统称杂役,亦称“杂泛”,其名目、数量的伸缩性更大,主要包括官府差遣、仓库、驿递、土木工程等工作,粮长亦属杂役之列。杂役基本上是临时佥派,佥派标准则以黄册所载丁、粮状况为主,分为三等九则,丁粮多者任重役,丁粮少者任轻役。
明朝中期,土地兼并和社会贫富分化逐渐加剧,官绅大户百般逃避赋役,中下户地赋役负担不断加重,每至于破产流亡,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和政府地财政收入。同时赋役尤其是杂役差编之法繁琐混乱,胥吏上下其手,弊端丛生。改革赋役制度地要求日益高涨,很多地方官已开始因地制宜进行变革。神宗初年张居正当权,将赋役改革在全国范围内普遍推行,是即“一条鞭法”。一条鞭法以简化赋役征发的项目和手续为基本原则,规定各州县以白银为单位通算每年地正、杂役费用,得出一个“役银”数目,然后“量地计丁”,即按照丁、粮两项标准将其分摊到每家每户头上,每粮一石征银若干。丁一人征银若干,最终与该户的田赋亦折银合并征收。此法归并了原来复杂的赋役名目,征收手续简便,而且量出制入进行分摊,使民户预知缴纳数额,官吏不易作弊。赋役统一折银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百姓纳银代役,受到的国
束缚有所削弱,田赋折银则可免去运输和官吏挑剔之收标准也比以前佥役时更向田亩偏重,有利于无地少地地农民。
明朝后期。里甲制逐渐瓦解,开始采取新的户籍管理制度保甲制。其重点在维持地方治安,与佥役无关,划分也因而比里甲更为灵活,每保所辖甲数和每甲所辖户数均不固定。保甲长的委派不论资产,而主要选用“才力为众所服者”。保甲的册籍只书写籍贯、丁口,不载财产状况和户籍类别。但里甲制并未取消,只是渐趋有名无实而已。
除了这三大民户以及相应的户籍管理制度外,还生活着另外一类人群,他们都统称为“贱民”
“贱民”主要分为四类。第一类是奴婢,其数量是相当大的。第二类是佃仆,也就是地主、富户、官僚等家庭以契约合同雇的家庭仆人、仆户。他们的身份比奴婢身份稍高一点,但人身关系也部分隶属主人。也是“贱民”。第三类是社会上未被承认的一般平民,包括乐户、丐户、惰民、音dn蛋户、世仆、伴当等等。第四类是雇工人。这四类人同属“贱民”等级,无社会地位,人身受到歧视。但这四类“贱民”的等级又不完全相同。奴婢地社会地位最低。他们是贱民的最低等第。他们不能与“良民”通婚,他们的子女也为“贱民”;佃仆和主人也存在着人身隶属关系,他们不能参加科举考试。连穿戴都不能与“良民”一致。要穿有“贱民”标志的衣服、鞋子。他们和奴婢有所不同:佃仆为主人服役是按条文规定的。而奴婢是无条件的,佃仆的人身只是部分隶属主人。佃仆有自己的家庭、生活等。乐户、丐户、惰民、户等虽无固定主人,但其法律地位基本上与佃仆相同。雇工人在契约规定的期间内和主人存在着人身隶属关系,契约结束,和原主人的隶属关系也结束。确切些说,雇工人应属于良民与贱民之间地一个等级。
明永乐皇帝夺取天下时,坚决拥护建文帝的官员。永乐帝登基后,除加害这些政敌本人外,还将他们的妻女罚入教坊司,充当官妓,世代相传,久习贱业。她们想脱离卑贱处境,但因身陷乐籍,政府不准,而且地方上的绅衿恶霸也以她们为蹂躏对象,也不容她们跳出火坑。此后,凡有犯官子女皆充入贱籍,遂成定制。
后世之人所知地“秦淮八艳”都是这种出身,只是这个时候大明这座大厦已经到了倾覆之际,身入贱籍的人虽然可以在别人的帮助下脱离,但地位依然不如良民,贱籍出身的女子纵使日后从良嫁人,在家中也不能获得很高地地位,而从良之后她们也未必能有好日子可过,大多从良的贱籍女子都不会有一个幸福的结局,尤其是在明末这个在王阳明“心学”大行其道地影响下,矫枉过正,性解放运动来地太快太猛烈,虽造就了明末中华五千年来“妓文化”地繁荣昌盛,这靡靡之音出现的太不时候,却一举断送了大明地江山。
这世上只要都男人,有女人,娼妓就不可能消除,人的生理欲望虽然是最基本的,但恰恰是最需要的,所以娼妓的存在只能控制,却不能消除,操持这种皮肉生意的人,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都是社会最底层的,哪怕是再又名,再有影响力,他都是被人指点嘲笑的对象,而几千年传承下来的封建等级是何等森严,朱影龙自问有天大的本事也改变不了,只能随时间的改变而逐渐变化,但是虽然等级不可消除,但朱影龙还是可以改变一些现状的,他可以将所有人都按在同一个起跑线上,士农工商贱,只要他们一出生,他就可以给了他们同样的身份,至于他们能达到什么阶级,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也好,还是出卖肉体的下贱妓女,这都是他们自己的选择,他要施行的就是国民身份证制度。
这个制度下,不管你是大官还是妓女,都将获得大明帝国国民的身份,也就是国籍,在取得自己身份的同时,任何人都是平等,没有什么特殊,每一个大明人都有拥有一个特殊的编号,这个编号是一个享有的,从出身的那一刻起这个编号就固定了,这是每一个大明人所拥有的唯一编号,不可更改
然后就是户口登记制度,同时也将是一次巨大的人口普查,先前由于国内战事频发,百姓为避战祸四处逃散,人口普查是在耕地普查的同时顺带进行的,从数字上看只能是个约数,所以这一次朝廷推行新的户籍制度,登记户口,将会统计到个人,也就将来的丁税的征收以及户籍管理带来巨大的帮助。
新的户籍制度还会大大的增强国家对流动人口的控制,而且人手一证,将会取代以前的路引,只要不是作奸犯科,便可天涯海角游遍天下畅通无阻,这对喜欢在外到处跑经商的商人来说可是个巨大的福音,有了这个,天下都可去的,这财源自然是滚滚而来了。
人口普查司成立,黄道周任人口普查司的司使,抽调了一部分从全国各地送进京培训的官吏,这批官吏可都是持证上岗的朝廷正是公务员,今后朝廷除了科举之外,将会吸纳大批年轻的读书人参加官吏培训,合格的,将会发放证书,朝廷将会分配他们到各级官府任职,虽然他们只能从一个小吏做起,但对于一些读书人来说,绝对十二不错的选择,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科举这条路太难了,不是什么人都能功成名就了,况且即使做了小吏,只要功名在,日后还是可以参加科举的,起码现在还谋了个差使,生活无忧,而且朝廷选吏,地方主官是无权辞退的,因此也不需要看主官脸色行事,做那种阿谀奉承的违心事。
在坐的重臣都知道皇帝想从根底上改变整个大明朝,这可是亘古未有的壮举,一旦完成了,将会是一个新的大明朝,不亚于太祖开元建皇的功业。
gu903();第二十三卷:改革开放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