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节(2 / 2)

gu903();“沈队,自打你们第一遍打电话来,我的眼睛就盯着监控没离开过,你倒说我敷衍,地面的水连石子都没淹过,哪有三指深?”值班员急了。

沈恕拿着听筒愣了两秒钟,突然明白过来,身上一激灵,挂断电话,对于银宝说:“出事了,你跟我去现场。”接着,又叮嘱管巍道:“你留在家里,我们可能随时需要增援。”

沈恕和于银宝驾驶一台地方牌照车辆,向江华大学疾驰而去,激得地面上的积水向道路两旁飞溅。沈恕把油门踩到最底,这台低配置的国产车开到120码,车身几乎飘起来,左摇右摆。于银宝坐在副驾驶位置上,晕车恶心加上担惊害怕,虽然不愿露怯,但脸色苍白得像纸一样,心脏在胸腔里狂跳,几乎要把两小时前吃的速食面吐出来。

沈恕这样玩命地开车,因为他预感到凶手还在罪案现场,争取早到一分钟,或者就能和他短兵相接。

可惜他们还是晚了一步。全身浴血、一丝不挂的陶英四仰八叉地躺在铁皮墙内,圆睁双眼,嘴里一股股地向外涌出血浆,身体微温,竟还没死透。但是,凶手已不见踪迹。瓢泼大雨汩汩而下,冲洗着暗红色的血液,也冲洗着人世间罪恶的痕迹。

沈恕看着陶英的惨状,说不出话,重重一拳砸在铁皮墙上,发出惊天动地的一声巨响。

于银宝惊诧得目瞪口呆,连声说:“不是有监控吗?怎么会什么也没发现?怎么可能,这怎么可能?”

沈恕对他说:“通知管巍,江华大学东墙外又发生命案。速派急救车、科技处技侦人员和重案队全部在家刑警到现场来。对,给淑心打个电话,问问她恢复得怎么样,能不能到现场来。”虽然明知陶英已伤重不治,却仍要叫救护车,既是程序要求,也是对生命的尊重,刑警无权判断受害人生死,必须由医生做出鉴定。发完指令,沈恕径直走向墙角的摄像头,盯着它呆呆发愣。

所有人员抵达现场时,已经是四十分钟后,雨势减缓,稀稀落落的雨点有气无力地砸落地上。陶英的躯体已经僵硬,身体里的血液似乎流干了,皮肤呈现骇人的灰白色。两只眼睛睁得大大的,牙齿暴突在唇外,像是在死前经历了巨大恐惧和巨大折磨。

我和陈广几乎同时进入现场。陈广像是没想到我会来,看到我时微微一愣,随后轻轻地点点头,算是打招呼,却没说话。当我戴好手套准备接近尸体时,陈广伸出胳膊拦在我面前,不容置疑地说:“你身体还没完全恢复,我来。”在我愕然的注视中,陈广快步走向陶英的尸体,并对沈恕说:“让你的人都往后站,确保现场不被破坏。”法医在尸检环节具有绝对权威,他的职位又高,所有人都听话地向后退。

陈广背过身,蹲下去检查陶英的尸体。其他技侦人员和重案队探员则试图搜寻现场遗留的蛛丝马迹。当然,这仅是根据程序需要走一个过场,每个人心里都清楚,大雨过后,除非凶手有意在现场留下凶器等证物,所有的微量痕迹都已不复存在。

陈广的验尸手法迅速、准确而全面,从死尸的体温、表情、姿势到外伤部位、僵硬程度,滴水不漏。我在约三米外仔细观察陈广的验尸过程,这时夜色漆黑如墨,现场虽有几盏照明灯,能见度仍很低,我凭感觉和专业知识指引,还可以分辨陈广的动作,相信其他人完全看不清他在做什么。当然,陈广现在仅是进行外表检查和外伤检查,内部剖验还要回到尸检室由验尸官完成。

陈广很快做出初步鉴定结果:“尸身有利刃切割造成的伤口计39处,平均深度3厘米到4厘米,尸体舌头被割掉,四肢筋腱被割断,导致全身瘫痪,但所有的伤口都不致命,初步认为是流血过多而死。尸体温度下降很快,考虑到大雨和空气湿度的因素,死亡时间不超过2小时。尸身没有捆绑痕迹,也没有任何反抗的迹象,却有多处切割造成的伤口,初步分析死者生前被切割时处于昏迷状态,在凶手施虐的中途苏醒,却因筋腱被割断,已无力反抗,但仍能感受到痛苦和恐惧,因而脸上出现极度复杂的表情。此外,死者全身赤裸,现场却未发现任何衣物和配饰,显然已经被凶手带走,避免衣物上沾有凶手的头发、皮屑或其他痕迹。凶手的心理素质非常稳定,手段极其残忍。此案与前两起凶案虽然稍有出入,但作案的时间、地点和手法均雷同,建议并案侦查。”

陈广不愧是享有美誉的资深法医,不仅检验尸身时沉着冷静、面面俱到,叙述和分析也条理清楚、令人信服。沈恕对鉴定结果表示认同,说:“与预料的大体没有出入,我们在陶英生前对他做了许多工作,结果他还是难逃一死。奇怪的是,这次凶手没有留下他的死亡签名。”

陈广“唔”了一声,说:“没留下死亡签名,也许凶手准备收手了。”

“但愿如此。”沈恕轻叹了一口气。

16.灭门惨案

2001年9月2日。多云。

楚原市公安局重案大队。

清理过现场,已近凌晨3点,沈恕招呼我一起上了于银宝的车。

像变戏法似地,沈恕不知从什么地方取出一个证物袋,里面装着个晶晶亮的圆柱形物体,说:“就是这东西,骗过了江华大学保卫处值班人员的眼睛。”

我和于银宝都凑过来看,不无好奇地说:“那是什么?”

沈恕说:“这是我从案发现场的监控摄像头上拧下来的,是一个设计得很巧妙的罩子,里面有一张动态的铁皮墙内的下雨图片,罩在摄像头外面,在监控屏上看去,与实时监控的场景一模一样。我以前在公安部的内部交流会上,听兄弟省市的刑警介绍过类似的作案手段,所以能及时察觉保卫处反馈的消息有破绽。”

车身猛地抖动一下,险些陷进路边的一个水坑,于银宝愤愤地骂:“这小子,真他妈狡猾,快成精了。”

随着车身的抖动,我的头“砰”地撞在车门上,忍不住责怪他:“你小心开车。”又接过沈恕手里的东西打量着,“这玩意做得挺精致的,看来花了不少工夫。”

沈恕说:“对,而且尺寸和角度都要把握得恰到好处,否则图像看上去就会有偏差。”

“你是说……凶手在使用前曾经试验过?”我不太确定地看看他。

沈恕说:“一定是,否则不会这样轻车熟路。”

我嘘了一口气,若有所悟。虽然破案不是我的本行,但为了配合刑警工作,法医必须接触一些刑侦学知识,古今中外的刑案我研读过不少,所以分析案情时不至于不着边际。我说:“这样,嫌疑人已经呼之欲出了,最有条件接触到监控摄像并动手脚的人,只有他。”沈恕没表态,但表情上看来并不反对。

于银宝也听明白了我话里的意思,说:“这人有从军经历,受过军事训练,年龄、外貌、经济条件都符合我们对凶手特征的分析,我们在铺网调查时也曾把他划进来,但没有确实的证据,后来他又受到枪击,似乎替他洗清了嫌疑。”

沈恕轻轻叹口气说:“真的假不了。”

于银宝又想起一件事,说:“这小子那么滴水不漏,他作案后干吗不把这玩意带走呢?”

沈恕说:“可能是我们去得太快了,出乎他的意料,没来得及。也可能他担心一取下这东西,保卫处值班室立刻就会发现陶英遇害,不利于他逃脱。”

车子来到路口,我说:“时间还早,先送我回家吧,反正我现在也派不上用场。”

沈恕说:“别急,跟我们去警队,还有一样东西给你看。”

我应了一声,想今晚的睡眠彻底泡汤了,实在困得狠了干脆就在重案队的沙发上凑合两个小时。

沈恕像猜到了我的心思似的,说:“我有预感,也许今晚咱们都睡不成觉了。”

来到重案队,沈恕把我们领进他的办公室,关上门,神秘兮兮地从上衣口袋里取出一盘小巧的录像带。我故作惊讶地说:“沈队,你这口袋里藏了多少东西啊?”

于银宝也说:“就是,怎么跟变魔术似的。”

沈恕不回答,径直把录像带插进放映机里,按下播放键。

画面一出来,我和于银宝面面相觑,竟是陈广在罪案现场检验陶英尸体的录像。我满腹疑问,却憋在心里没有说出来,毕竟是针对自己的同事使用非常手段,有些敏感。沈恕自己不说,我也坚决不问。当然,沈恕肯给我看这段录像,也说明他对我十分信任,至少在处理陈广的问题方面,我们是同盟。由于天黑,拍摄角度又不好,画面质量非常差,勉强能够看出陈广的样子。我此前已经在现场见到过陈广验尸的全过程,这时结合画面来看,他的一举一动都能分辨真切。

我正琢磨着沈恕偷拍这段录像的意图,陈广的一个动作吸引了我的注意。他在检验尸体右臂时,一只手在尸体手掌上轻轻一抹,然后把一样东西握在手里,却没有装进证物袋,也未展示给任何人看,而是捏在手里,继续工作。他的动作很快,又不失连续性,未引起任何人的注意。事实上,在现场那种光线条件下,我又站在较远的地方,当时我压根儿没看到陈广的这个动作。而于银宝直到此时仍一脸迷惑地盯着屏幕,对陈广的举动茫然不解。

我想起沈恕在现场曾对陈广说起“凶手这次未留下犯罪预警,与前两起命案不同”,而陈广当时并未表示反对意见。难道他藏起来的竟然是凶手留下来的证物?可他为什么要甘冒风险这样做?他在尽力阻碍警方找到凶手,也许他与凶手有某种特殊关系?

我问沈恕:“那是什么?是不是凶手留下来的,指向他下一次要杀害的对象?”

沈恕摇摇头,显然他也不知道被陈广藏匿起来的是什么。我们把录像带倒回去,局部放大,一点点拉近画面,终于隐隐约约分辨出那东西的轮廓,但有一点轮廓也就足够了,因为我们三人都对那东西再也熟悉不过,几乎异口同声地说:“警徽!”

那握在陶英尸体的手里、被陈广藏匿的东西正是一枚警徽。凶手的下一个杀害对象,竟是一名警察!

“妈的,胆大包天了,敢动警察!再杀一个,这王八蛋可就杀害四个人了。”于银宝气愤地骂着。

沈恕闻言微微一震,似乎猛然想起了什么,喃喃地念叨:“四个人,四个人,那个孩子,那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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