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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远的电话打过来的时候,刚好是《魅力》新一期出刊的时候。
路寰对专访引发的反响还是很满意的,因为大部分读者都表达了对她的敬佩、喜爱,以及同情。
“路神好厉害啊,太坚强了,佩服你!”
“以后不这么坚强也可以哦,还有我们在背后支持你呢。”
“李元斌干脆去死好了,好端端的一个女孩子,差点让他毁了……”
“在干什么?”司远问道。
“看杂志啊,”路寰满意的翻过一页来,“就是我做专访的那个,你买了么?”
司远飞快的将压在文件夹下面的杂志又往里推了推,然后若无其事的说,“我不看时尚杂志的。”
虽然隔着电话,他还是稍稍有点做贼心虚。
“哦,”路寰有点失望的点点头,觉得第二张照片似乎修的略过头,“忘记了。”
听到她明显失落的声音,司远一下子就后悔了,觉得不该死要面子,不过话已经说出口了,再改口也不是他的风格,只好打掉牙往肚子里咽。
“不过我刚好想去买一本。”
路寰眨眨眼,“你想看啊?”
“想!”司先生再也不敢作茧自缚,于是回答的又快又响亮。
路寰挺羞涩的笑了下,“不要浪费了,我还有一本样刊,这本就送你好啦。”
司远暗自松了口气,又问,“周末要不要去赏枫叶啊?”
“好啊,”路寰答应的很爽快,“还是御锦园?”
“对。”
“那我问下露露啊,你先别挂……”
结果路寰刚问了高露周末有没有空,就难掩失落的对司远道,“她说要排练,没时间。”
司远再次松口气,然后翘着唇角安慰她,“露露在十二月份不是有场挺大型的演出么,我们就不要打扰她了。”
好不容易熬走了“混血恶魔”,这次路叔叔又不在家!!!关键时刻露露又不来!!!
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双人约会?!
老天,你待我何其不薄!
周末一大早,司远就过来接人了。
小伙儿穿着一件笔挺的黑色羊绒外套,踩着棕色翻毛皮鞋,眼睛里洋溢着明显的愉悦,真是倍儿精神。
如果仔细看的话,不难发现,他的头发和眉毛也刚刚修理过,整个脑袋上都找不出一根乱糟糟的发丝。
十一月中旬的天气已经很冷,呼吸间都能看见清晰的白色水汽。
花园中的灌木丛依旧青葱如初,可叶片的边缘无一例外的镶嵌上了银白色的花边。
树木从中还有尚未化尽的积雪,倒是跟降了霜的嵌边相呼应。
一进门,刘阿姨就非常热情的招呼他,“阿远啊,冷吧,过来喝碗粥。”
司远熟门熟路的脱了外套交给来人,一边往餐桌方向走一边卷袖子,笑的温温润润的,“好。”
每次司远早上过来,刘阿姨都会招呼他吃点东西,次数一多,司远也就有了经验,出门之前都会故意把胃留出一点容量来。
上了年纪的人嘛,都喜欢照顾小朋友们的衣食住行,不在乎东西贵重与否,关键是他们的一番心意。
你若总是推辞不受,老太太难免失落伤心。
而且刘阿姨的手艺的确很好,煎炒烹炸煲煮炖,样样在行,选择吃也确实是种享受。
老太太的老伴儿很早就走了,她一辈子没儿没女的,一眨眼在路家做了将近二十年,路寰一家人都拿她当亲人,她也真拿着路寰和司远亲,跟疼孙女孙子似的。
刘阿姨昨晚就用心挑了好些颗粒饱满圆润的黑豆红豆黄豆,还有花生核桃莲子银耳枸杞玉米火腿什么的,今天早上五点就起床忙活了。
一锅比八宝粥还多两宝的好粥,足足熬了将近三个钟头,汁水都和各种配料黏糊在一起了,香气四溢,放着不动的话,没一会儿就有一层脂膏!
刘阿姨亲自给司远舀了满满一碗,又给他夹了两只小巧玲珑的白胖包子,“趁年轻就要多补补,尤其是你们这些用脑子的,要多吃核桃,黑芝麻也要的……”
包子里有应季的新鲜莲藕,洗干净切成了碎丁,用特殊手法加工过之后,现在咬起来还是脆生生的,非常爽口。
她一边唠唠叨叨的说,一边欠身给路寰夹了一点自己腌制的脆黄瓜配菜,“还要不要?”
路寰豪气冲天的干掉一碗,看看对面正慢条斯理吃包子的司远,乐了,“再来一碗,啊不,半碗吧,半碗。”
司远不紧不慢的把嘴里的包子咽下去,抬头冲她一笑,好看的跟什么似的。
路寰让这近在咫尺的美色冲击的晕乎了半秒钟,然后也不甘示弱,努力的冲他笑啊笑,最后终于心满意足的看到了对面久违的粉红耳尖。
她得意的扬了扬下巴,小样儿,跟我斗,哼!
吃完了饭,刘阿姨又把烘的热乎乎的大衣拿过来,两人这才晃悠悠的出了门。
前几天刚下了雪,经过一番浸染,山上的枫叶越发的红了,远远望去,活像是滴血一样。
她刚说完,司远的表情就变得非常古怪,“你这什么比喻啊……”
路寰也觉得自己说的有点另类,于是哈哈大笑,突然伸手捏了捏他的耳朵!
司远一怔,然后眉眼止不住的上扬。
两人也不坐缆车,就这么步行着往山上走。
路寰歪头问他,“前阵子你是不是挺憋屈的?”
司远有点不好意思的搔搔下巴,老老实实的点头,“你伯父一家似乎都不太喜欢我。”
拦我跟拦贼似的,那一双双蓝眼珠子,看着都快冒鬼火了!
路寰捂着嘴笑,“他们故意的,其实对你真没意见。”
司远点头,“我知道,不然肯定揍我了。”
路寰放声大笑。
司远也跟着笑了起来,觉得真是好久没有这么开心了。
他清清嗓子,伸出右手,一本正经的说,“你手很凉啊,冷吧,我给你捂捂。”
路寰特别喜欢他这种拐弯抹角的小模样,就故意逗他,“你怎么知道我手凉?”
司远挑挑眉,“你刚才捏我耳朵的时候,我感觉到了。”
路寰嘿嘿笑了几声,刚要伸过手去,就听斜后方突然有个声音幽幽道,“我是不是来的不是时候啊?”
两人顿时大吃一惊,“谁?!”
因为御锦园内的安保工作做的特别到位,而且为了气氛着想,路寰和司远都没有带保镖,这会儿要是真的蹦出个漏网之鱼的犯罪分子,那就不大妙了。
就在这么短短的一瞬间,司远甚至已经想好了对策:
先按下报警通讯器,然后让路寰赶紧跑,自己的防身术好歹要比她强,那没的说,断后!
所幸路寰的运气还没衰到那个地步,后面雪地里一阵悉索,一个打扮的非常有流浪气质的年轻人钻了出来。
路寰定睛一看,“老狼?!”
出来的,可不就是老狼么!
司远在脑海里转了一圈,也认出来这个人是自家女朋友的圈内好友。
老狼背着个巨大的背包,肩上还扛着一架相机,不像个作家,倒像个摄影师多点。
路寰忙给二人做介绍,“司远,这是老狼,老狼,这是司远。”
司远冲老狼点点头,主动伸出手去,“你好。”
老狼笑着跟他握了下手,“姿势不大标准见笑了啊,平时跟人握手的机会不多。”
司远也笑了下,“不会。”
路寰问他,“来采风啊?”
老狼挠挠头,抬脚抖了抖靴子上的雪,“不是,我马上要去支教了,想给那里的孩子拍点照片,带点枫叶,他们没见过。”
“支教?!”路寰震惊了,“你要去支教?”
“对,”老狼点点头,“这是第三次,从去年开始的,不过一般都是夏天去。”
一听他要去支教,路寰和司远都不禁肃然起敬,“去哪儿啊?”
“西北,”老狼低头摆弄下相机,似乎是在检查刚才的照片,然后语气十分复杂的说,“那里没有网络,没有电视,没有树,没有花,只有望不到边的戈壁和沙漠。”
他叹了口气,继续道,“去年我去的时候,跟他们描述夏天繁花盛开的样子,你们知道吗,他们的眼里全都是茫然。”
老狼转头,看着路寰和司远,“因为他们中的很多人甚至没有见过花,所以根本想象不出来。”
两人都觉得内心受到了极大的震撼,一时间什么都说不出来。
哪怕是路寰也没去过老狼口中那种贫瘠的地方,更不要说司远。怕是他去过的最贫穷的地方就是国外的旅游小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