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节(1 / 2)

入住喀什噶尔宾馆,访问上海援疆指挥部。下午,依次去香妃墓、高台民居、艾提尕尔清真寺。黄昏,清真寺旁的维吾尔乐器店,我花七百块买了把热瓦甫。不饰雕琢的老琴,声音倒是清亮通透,轻轻弹拨竟有古典吉他的各种音色。做琴的维吾尔老师傅帮我弹奏一曲,不少人围观,我们一起吃西瓜,其乐融融。

可惜,行程只安排喀什市区。叶萧的父母,我的姑姑和姑夫,至今仍住在喀什远郊的农三师。我给叶萧打了电话,他让我不必去探望了。

新疆时间比北京时间晚得多,八九点太阳才下山,晚餐后已是深夜十点半。

喀什的夜。

很想出去走走,我打电话给同行的甫跃辉。他是云南人,小我几岁,《上海文学》的编辑,棒棒哒的小说家。他的胆子不小,跟我一样跃跃欲试。

结伴走出喀什噶尔宾馆,门口几个保安站岗,用诧异眼神看着我俩——要知道一个半月前,新闻联播里那起严重暴恐事件,就发生在喀什地区。

我和甫跃辉也是蛮拼的了,决定步行前往喀什市中心,距离大约两三公里。刚出宾馆那条路,稍嫌荒凉,无甚人家,惟树丛高墙。维吾尔男人们出没,三三两两路边聊天,或骑摩托电动疾驰而过。

出门前,我发了条微博,无非是白天拍摄的喀什照片,很快有不少评论。有朋友提醒我注意安全,遇到急事呼叫@老榕搭救。好吧,他绝对想不到,我们会在深夜行走在喀什街头。为了不让你们担心,不发微博了。我相信自己逃跑挺快的,抄家伙反抗的能力也是有的,不至于再发生昆明火车站那种事。或许,这是男人渴望冒险的本能。

拐过一个路口,远远望见亮着彩灯的摩天轮。我喜欢,看过《谋杀似水年华》的懂。

为了打破紧张的气氛,我想起甫跃辉是云南人,便说,九十年代,有部电视剧很热,叶辛的《孽债》,你肯定知道。讲一群云南孩子到上海,寻找各自爸爸妈妈——都是跟当地人结婚的上海知青,当年为了回上海抛下孩子,留下一笔孽债终究要还的。

那年头,我们班里有许多回沪知青子女,差不多有三分之一的同学,大部分来自江西、安徽,也有从更遥远的黑龙江和云南来的。

至于远到无法想象的新疆,只有一个,她来自喀什。

她是初一那年来的插班借读生。

我记得,她有双大眼睛,很长的睫毛,脸颊红扑扑,乌黑长发披到肩上。尚是寒冬,大家裹着厚厚的衣服,她依然显出身材,比别的女孩发育得早。

班里每个同学都有绰号,她很快有了“古兰丹姆”这个名字。大家先叫她新疆妹,后来学校放了部老电影《冰山上的来客》。九零后不懂的。

其实,她是汉族,姓李,叫李晓梦。

跟许多同学一样,她的父母也是上海知青,到新疆多年早已扎根,便让孩子回来投靠亲戚借读,若运气好还能报上户口。

她的学习成绩一般,并非不认真听课,而是从新疆转学过来跟不上。她不爱说话,上海话的水平糟糕,普通话都有一股新疆味。她很少跟别人玩——连我这个感觉迟钝的男生,都能看出女生们故意孤立她,大概是她过于漂亮缘故。

第一个学期,学校春游,在两公里外的长风公园。老师要求每个人表演节目,想到班里有个新疆来的,说她一定会唱新疆歌,跳新疆舞,要是穿上新疆人的衣服裙子,戴上小帽子,肯定很给老师扎台型。

李晓梦说自己不会唱,更不会跳,从没穿过新疆人的衣服。大家都不相信。她说,如果一定要她上台表演,可以吹笛子,就是江南丝竹的那种。

可是,我们班已有了一个笛子独奏的节目,那就是我。

春游那天,长风公园大草坪,少先队员雕像前,我当着全校师生,用笛子吹了一首《婉君》。

“一个女孩名叫婉君,她的故事耐人追寻,小小新娘,缘定三生,恍然一梦,千古伤心。一个女孩名叫婉君,明眸如水,绿鬓如云,千般恩爱,集于一身,蓦然回首,冷冷清清……”

说实话,那首琼瑶剧里的曲子,我吹得实在糟糕。可我不知哪来的自信,一点都不怯场,似乎整个公园都传遍我的笛声。

唯独,在坐满草坪的几百名同学里,当目光扫到我们班的“古兰丹姆”身上,看到她一脸幽怨的表情,就让我立马吹错了两个音。

“蔡骏,我猜你一定喜欢上了她。”

二十多年后,遥远的喀什的夜,走在我身边的甫跃辉如是说。

我不知该如何回答?

经过一座大桥,豁然开朗,桥下是宽阔的东湖,难以想象在这南疆的沙漠中,还会有这么大片的水面。更远处几栋高楼,另一边高台民居。土黄色的千年建筑,倒映水面,穿越的感脚。

桥上走过几对情侣,一看就是汉人,还有外国游客,我们放心了。

一路有惊无险。穿过摩天轮下的桥洞,来到喀什人民广场,最醒目是尊毛主席雕像——中国现在仅存的几座广场毛主席像之一。

深夜,高高的台阶上,坐着两个维吾尔族青年。我和甫跃辉也坐下来,遥望广场对面,类似金水桥的建筑,前头停着一排警车和军车,许多特警正值勤。大街依然车水马龙,只是行人稀少。

我们坐着聊天。

在喀什的毛主席像底下,甫跃辉说着靠近缅甸边境的云南农村的种种生活,而我说起刚在《上海文学》发过的一篇小说《北京一夜》——有段情节是我读初中时,不小心碰落块玻璃,从教学楼顶掉到操场,幸运的是没砸到人。

其实,这件事是真的。

那块致命的玻璃,几乎砸中操场上的一个女生,就是喀什来的古兰丹姆。玻璃在她脚下砸得粉碎,碎渣布满裤脚管,要是再往前走一步,多半就被砸死,至少也是重伤,乃至植物人。

从那天起,我对李晓梦总觉得有什么亏欠。

不久,放学路上,我跟在她背后,想要给她买根盐水棒冰或冰砖,作为玻璃事件的赔礼道歉。她突然回头,瞪圆大眼睛盯着我,却点点头,答应了。

吃完我请客的棒冰,她才有了表情,说,你的笛子吹得太烂了。

这是她主动跟我说的第一句话。

古兰——不,李晓梦,你也会吹吗?

嗯。

我想听听。

晚上来燎原电影院的街心花园吧。

八点,我从家里溜出来,带着笛子。刚到电影院门口,远远听到笛声。我跟老师学过,知道那是传统曲目。大簇鲜艳绽开的夹竹桃下,“古兰丹姆”李晓梦坐在石墩子上,持着一根大号竹笛,正鼓着腮帮子吹呢。我的耳膜,跟着心里也发潮。这声音起码能传出两站路。

月光下,她的脸白皙而透明,笛子反手持在背后,如同握着把宝剑,让我想起《书剑恩仇录》的霍青桐,我看的第一部金庸书。

这回轮到我了,硬着头皮掏出笛子,眼睛一闭吹起《梅花三弄》——对不起,不是传统曲目的《梅花三弄》,而是琼瑶阿姨的电视剧主题曲。

那年头,许多男生女生都有本小簿子,抄写各种电视剧歌曲。有家《每周广播电视报》,刊载当时热播的电视歌曲的简谱,我把这一小块豆腐干剪下来,天天对着谱子练习。我的水平也仅限于此。

听我吹完,她笑了。

咳!我害羞,也暗暗高兴,第一次看到“古兰丹姆”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