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苏念突然晕过去,他或许真的会要了那个女人,不顾她的挣扎,只想得到身体上的发泄。
来到山顶吹了几个小时的风,看着太阳落下,圆月升起,风景美轮美奂,但他却无暇欣赏,驱车下山,到了别墅门口,没有将车开进去。
依靠着车门吸烟,火机被那个女人顺走一个,又换了一个新的。
视线落到脚下横七竖八躺着的堆成小山一样的烟屁股,墨黑的瞳眸又深了几分,重重的吸了一口烟,然后将烟仍在那堆烟屁股上,拉开车门上车。
将车入库,刚下车便见苏念怒气冲冲的朝着扑过来。
陆景璿一个措手不及,便被苏念扑倒在地,还没反应过来,苏念已经骑坐在他的身上,拳头不要命的朝着他脸上招呼,带着股暴戾的狠劲,似要将他生吞活剥。
“陆景璿,你这个禽兽,你这个猪狗不如的东西,我打死你,我打死你!”
陆景璿不躲不闪不避,任凭苏念对她一阵暴揍。
苏念人虽小,拳头劲头却不小,一拳一拳招招狠戾。
叶景琛离开她以后,苏念跟权小爷鬼混,混夜场,鱼龙混杂。
有一次,她喝的晕乎乎的,一个小混混见色起意,对她动手动脚。当时,她心里的狠劲一下子就起来了。抄起没喝光的啤酒瓶就冲着小混混头砸了去,小混混猝不及防,头破血流。苏念还嫌不够,将他按倒在地,不要命的将那人一阵狠揍。直到权小爷过来将她拉走,她还不解气的在那小混混的裤裆里踹了一脚。当时她穿的是七寸高的高跟鞋,那一脚虽然不要命,却是要了那小混混的子孙命。
事情闹得很大,小混混还有点背景,扬言要她好看。但最后权小爷不知道找了什么关系,给她摆平了这件事情。
有过那一次事件,苏念再去夜场,便再也没有人敢招惹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