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华百年,兴亡一朝。258鈡雯
什么是妖
山鬼精怪,执念所成。
我疯,我狂,我哭,我笑。
我带上我的面具,演尽我所看到的世间一切。那些或忠贞善良,或面目可憎,同台一出,淋漓百态。
我是绝世的戏子,天生的名伶,让众生颠倒痴狂的舞姬,也是索人性命食取人心的妖魔。
我是,树鬼婆娑。
不老不死,不生不灭。
看透了人间喜剧,我开始明白,悲剧才是永恒的主题。
衣锦还乡迎娶儿时青梅的状元郎在半途被打劫的强盗谋财害命,红了眼丧心病狂的赌徒一直到输了结发妻子后赢得了万贯家财。
我不相信感情,因为对这些朝生暮死的人来说,誓言是最虚假的承诺。有多少的爱建立在红颜枯骨的皮囊,有多少的心动不是因为一时的色相
尽这般吧,看透便释然,人心本如此。
没有永恒,我就是永恒;没有杀戮,死亡只是帮他们解脱。
我不信人,我只相信妖。
执念而生,执念所化。
每个妖族的诞生都注定了在一件事上难过关卡。有的爱色,有的爱财。有的成痴愿付真心寻求一生爱侣,有的因欲念害人命为要成就一方霸图。
无一例外的是,他们简单。
在这群人的身上,除了执念,我再看不到复杂的其他。
没有背叛,因为信任不再基于承诺;没有抛弃,因为血脉决定了生死相依。
他们是我的朋友,是我入世以来唯一可信的人。
如斯,我是妖王,婆娑树鬼。
把生命交给了我,我会竭尽所能为这个种族谋取一个未来;反正生无所恋,就当是我唯一的一次信义之举。
有一天他们告诉我将不久于人世,明白真相的我坦然的扛起了这个大梁。
大劫之中我自有我拯救众人的方法,只是现在看来,我的愚蠢也许从来都不亚于当年。
我做了个梦。
梦见我又变成了那个脱离深山的小山鬼。
与人为善是世代相传的教条,从一而终是流淌在血脉中的品格。
山溪清澈,照亮了我清秀的面庞。
在哗哗的流水中,我看见了我彩绘的面皮。
红的、黄的、绿的。
无数的颜色从我的脸上汗水般流下,我发了疯一样用水清洗着自己的脸,却发现直到整条山溪被我染黑,也洗不掉脸上和着泪水不断溢出的油彩。
我这才明白我已经迷失自己太久了。
也许是累了吧,活了这么久,直到看厌这个世间。手下的妖众们一个个死去,我终于明白无力承担的东西我从来都不该去承担。
如此,此生便是。
若有幸,还希望死前能再看一眼梦中的群山。
陆城咳了两口胸肺处漫出的鲜血,苍白的脸色如同刚刚粉刷过的新墙。
“还能打么”
他看了一眼身旁的顾阳。后者的境况比他差得多,脸上已经挂满了彩,肋骨断了三到五根,佝偻的背,大概膝盖处也受了一定创伤,最关键的部位在于不拿剑的左手因为过程中触到了一点游动的红色血丝,现在的那里自关节以下的补位已经枯萎溃烂了一半。这样的伤势已经超脱了现代医学的外伤诊治范围之外,即便事后就医,恐怕也难逃截肢的命运。
“无妨。”顾阳笑了笑,冷汗四溢的脸上并不见丝毫血色。
整个地下三层中,遍地可见的是大片枯萎的残枝,以及十几具彻底丧失战力的僵尸。魔尸魁元手执金刀,虽然不知疲倦,但是此刻也不见昔日的杀气凌人。
被红色血网所伤,魔尸不存在可被褫夺的生命力,却难逃最基本的损伤。
gu903();不远处的树鬼还在持续而缓慢的积蓄力量。她的身上一共有四处致命伤,分别是名剑九歌的心肺贯穿、魔剑黑龙的横斩肋骨,以及名剑逆鳞锁骨斜贯。但是这一刻,她偏偏却是场中看起来伤势最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