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人笑着摆手,忙道怎敢劳大公子费心。
“应该的,”宋哲眸子里一片和气,“你们家少爷这次又立了一功,我听说算上以前的功劳足够升一级,不愧是萧军长的儿子,虎父无犬子,国家需要的正是这样的人才,你们可要照顾好,千万别出差错。”
众人急忙称是。
宋哲满意的点头,含笑道:“以后多派点警卫,北京的治安虽说不错,但不代表就一定安全,多派点人总不会有错,你们觉得呢?”
众人应道:“大公子说的极是。”
“嗯,尤其对方的人数大于等于二的时候,更要特别小心,实在不行就躲躲,别硬撑着往上冲,”宋哲温和道,“毕竟安全重要嘛。”
萧明轩的脚步霎时停住,表情僵硬。众人齐刷刷的抽了,宋大公子,你的意思是我们家堂堂从军队出来的少爷连两个小毛贼都收拾不了么?是这样的么?
宋哲仍在浅笑,如翩翩君子温雅如玉,仿佛刚才借机影射那件事,扇了人家一巴掌的人不是他,众人不禁一寸寸风化成渣,宋哲不再管他们,吩咐手下把宋枫抬上准备好的医用车,终于看过去,嘴角挂着一贯的浅笑:“你现在可以开口了。”
“……”
“哦,阿熙让我问问用不用给你找个美人陪睡。”
宋枫哭了:“大哥,你觉得我现在能干什么?”
“他说你可以让美人用嘴为你服务。”
宋枫的眼睛瞬间亮了,正要同意只听他大哥继续道:“他
说你伤了肺,等你爽到顶点一口气没上来,他就能给殡仪馆打电话了。”
“……”
“我最近比较闲,所以这段时间我会好好照顾你,放心吧。”
“……”宋枫哆哆嗦嗦,“大哥,我错了,我以后再也不受伤了,你饶了我吧啊啊啊!”
萧明轩自始至终都没开口,似乎也没对宋哲的话感到生气,而是站在原地看着他们的车走远,然后才坐车回萧家大宅。他休息了一段时间,想去看宋枫,却总有一种力量拉着他,让他生生停住了脚,心里总有一个声音提醒他,还不能去见他,至少不能以这种姿态——一个弱者的姿态——站在那人面前。
他的伤渐渐好转,再次回到军区,迈上三楼的办公室,打了一个标准的军礼:“首长好。”
对面的军长回礼,指着椅子:“坐。”
“是。”萧明轩在椅子坐下,后背挺得笔直。
军长的脸上没什么表情,眼底却透着股欣慰:“你这次做的不错,已经通过决议正式授予你中校军衔,明天会宣布这一命令。”
萧明轩并没感到多么高兴,沉默一瞬:“爸,我有件事想问。”他在外面一向极为遵守军队的规矩,从未喊过这个称呼,军长看他一眼:“说。”
“特种部队的士兵一般都是在部队中副班长以上的军政素质优秀的官兵中选拔,是么?”
“你想参加选训?”
萧明轩点头。
军长思考片刻:“去吧。”
萧明轩摇头:“我指的不是北京军区侦察和突击部队,也不是南京军区的‘飞龙’特种部队、广州军区‘华南之剑’、济南军区‘黑贝雷’和‘雄鹰’、沈阳军区‘东北猛虎’以及成都军区‘西南之鹰’,而是这次任务派的那支一直被隐藏的部队。”
军长的表情严肃起来:“你知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我知道,”萧明轩望着他,眸子里是从未有过的坚定,“我从没像现在这样清楚的认识到我想要的究竟是什么。”
☆、20漫长
宋枫没有去医院,他家大哥手下那位天才医生的实力足够盖过北京各大医院同专业领域的王牌,因此他被接回宋家大宅,躺在他那张好久没睡过的大床上,抱着他那只好久没见过的心肝狗,和它一起哆哆嗦嗦在宋哲的荼毒下可怜巴巴的生活着。
萧明轩和军长面对面的谈了将近两个小时,最后他老爸长出一口气,终于妥协:“你赶上了,三天后就是,他们那的总队长和我有些交情,临时安一个人进去不成问题。”
他起身立正,打了个军礼,转身出去。他简单准备一下,三天后同几人一起乘直升机在一处深山降落,肩膀上的两杠两星瞬间惊呆了一群人。这里都是从各个部队挑上来的精英,谁也不知训练的真正目的,萧明轩是最清楚的那个,对于普通士兵而言特种部队一直是神秘而强大的存在,被传的上下入地无所不能,其训练内容足以称的上非人两个字,而现在他将直面这一切。
他站在训练营的大门抬头望去,远处重山叠翠绵延不绝,他连北京在哪个方向都不知道,他吸了口气,转回身坚定的迈进去。他们被领进一个临时搭建的营房,各自分了一张床和一块号码牌,从此将没有名字没有军衔只有代号,他低头看一眼,29号。
宋枫窝在床上摸着他那只狗:“心肝,你说我大哥会轻易放过我嘛。”
“汪!”
宋枫泪流满面:“你也觉得他会整死我是不是……”
“汪!”
房门咔嚓开了,宋哲含笑进来,心肝立刻跳下床缩进角落里,伸着两只肥胖的爪子抱住头,努力装作自己不存在。宋哲看一眼,温和道:“不愧是从小养大的狗,性格和你真像。”
“……”宋枫默默的把脑袋从被窝里伸了出来。
凌晨四点,一声尖锐的紧急集合在空中骤响,萧明轩立刻睁眼,急忙起身穿衣,背好白日发的二十公斤的背包迅速出去站好,教官看一眼时间:“一周后集合速度超过一分钟的就给我收拾东西滚蛋,”他看也不看众人的表情,跨上越野,简洁吩咐:“跟上。”
司机打着火,扬长而去,一群人静了半秒钟,齐刷刷的拔腿开跑,萧明轩抬头,山道蜿蜒而上,曲曲折折的少说也得有十五公里,他调整呼吸,控制着自己的节奏,奔进队伍。虽然做了两年的毒枭,但他坚持着晨跑的习惯,现在看来倒是正确选择,不过饶是如此,在二十公斤负重的情况下,跑到最后他也差点炸肺,他甚至觉得现在只要一张口都能把整个胃吐出来。
跑到山顶时他全身都被汗水浸湿了,远处一轮新日正冲破云层,万里红光,他喘着粗气,眸子里映了一片艳丽的色彩。
宋枫被蹂躏了一个月,那医生的医术相当好,他左肩的伤已经好得差不多,胸膛的枪伤也渐渐痊愈,虽然还缠着绷带,但他认为这不能构成阻挡他出去开荤的理由,但他家大哥显然不这么认为。
“大哥,”他眨着湿漉漉的双眼,干巴巴的看着他,“你怎么不去做生意了?”
宋哲正在沏茶,眸子在蒙蒙白雾中更显温润:“我说过最近很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