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那是她上辈子关系最好的手帕交——孟婉。
无论是年少时的阿婉,还是后来能独当一面的阿婉,看起来都那般的无暇美好,像枝头绽放的梨花,洁白无瑕,让她止不住的心疼。阿婉不似她,看似温婉,实则执拗起来硬得像石头一样,阿婉是真正的大家闺秀。
上辈子,阿婉父亲母亲相继去世,同时同她定了亲的人家也找上门了要退亲,直言阿婉要守孝六年,他家儿子等不了那么久。彼时她正让二哥带她去阿婉家去看望她,亲眼见到那家人在院子里嚼舌:“守六年孝,守完都成了老姑娘了,谁还要。”她正要发火,却见到二哥已经冲上去把那个碎嘴的人一拳打歪了鼻子,登时那人的血便流了下来,这时候二哥收了手,冷冷地对那人说:“再让我听到你们说这样的话,见一次打一次。”那人被二哥眸中翻滚的情绪吓到,连回嘴都不曾就连滚带爬地跑了。
容筝惊愕的看着二哥,直到那时,她才直到原来二哥竟一直是喜欢着阿婉的。
只是当二哥对阿婉表明心迹时,说自己愿意等她六年。阿婉在震惊过后,还是狠心拒了二哥。容筝后来问她为什么的时候,她平静面容下是难以言表的难过,淡淡道:“他那样好,是京中多少闺中女儿心目中的好夫婿人选,我一个被退过亲的老姑娘,如何配得上他呢?”
“可是,阿婉你知道二哥他不在意的啊。”容筝急道。
“可我在意,阿筝,我在意。”阿婉接口道。“若是他娶了我,会受到别人的议论,我不能这么自私。你有空还是多劝劝他,让他早日找到个合适的闺秀成婚吧,我谨在此,祝他同他未来的妻子琴瑟和鸣,白头偕老。”
当容筝把阿婉这番话转述给二哥的时候,二哥嘴角一扯笑得落寞,语气颇为辛酸:“不是她,也不会有旁人,罢了,既然她不愿嫁我,那我也只好独身一辈子陪着她了。”
最后的结局,阿婉一世未嫁,二哥一生未娶。
重生回来后,容筝就决心这辈子定要撮合二哥和阿婉,绝不会再让他们像前世那般。
给孟伯母见过礼后,正要跟阿婉说话,就听见有丫鬟进来通报二少爷放学归家了。容筝心念一动,跟徐氏说:“母亲,我和阿婉去迎一迎二哥。”也不待徐氏答话,就拉着阿婉跑了出去。
孟婉一边随着她跑一边气喘吁吁地说:“阿筝……我能不能,不跟你去迎你二哥啊。”她实在有些怵容筝那个神情冷冰冰的二哥,一见到就觉得浑身飕飕的。
容筝一听,便停了下来,阿婉不说她差点忘了,大哥性子温和,二哥性子却冷淡,不倒是说他不近人情或者为人冷漠,只是他生来便不怎么会跟人打交道,导致养成了那副清冷的模样,因此前世发觉二哥喜欢阿婉的时候她才会那般吃惊,要不是那次,她说不定会一直以为二哥其实讨厌阿婉呢,因为他虽然一贯对人没什么表情,但是对上阿婉好像神情格外冷漠些。
后来容筝才懂,这是因为二哥一见阿婉就会紧张,所以不得不摆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这才更显得他待阿婉冷漠呢,当时明白了这茬后,她又是好气又是好笑,又是惆怅。二哥同阿婉,好像从刚开始,就在错过,因为不但是她,就连阿婉,也觉得二哥不怎么喜欢她。
这样的误会,也只能让容筝啼笑皆非之余,感叹一声造化弄人了。而现在,要是想让这两人将来顺顺利利地在一起,就得先把他们两个人之间这个误会给解除了,真是操心。容筝暗道。
“阿婉啊,你……怕我二哥吗?”她小心翼翼地问。
孟婉杏眸一顿,而后耷拉着脑袋,低着头看着自己缠着的双手,点头道:“嗯,有点儿。”
说是有点儿,其实是很怕吧。
容筝心知肚明,道:“其实吧……我二哥人挺好的,他就是有点儿不爱同人说话,也没什么表情,你以后接触的多了就知道了。”现下大家年级都小,离终身大事自然远了些,可自小亲近些,解除了他们两人之间的误会,害怕以后的感情不能水到渠成吗?
孟婉却是不信的,虞砚对妹妹自然好,可对妹妹以外的人,素来都是冷着一张脸的。不过既然他是阿筝的哥哥,阿筝希望他们的关系好,那她便努力跟他和睦相处好了。
两个人到了院门口,刚站了一会儿,就看到虞砚往这边走来,身后跟着一个书童帮他提着书袋。虞砚一袭月牙白锦袍,看到门口站着的容筝后,俊脸倒是比平时多了几分柔色,一改往日冷漠之色,抬手揉了揉容筝的脑袋。刚要开口说话,便看到了容筝身后站着的孟婉,脸顿时微微一僵,对着她们说:“站在外面不觉得冷吗,进屋吧。”
容筝道了声好,便拉着孟婉走在前面,虞砚缓缓地跟在她们身后走着。
夕阳下把三人的身影拉得很长,岁月静好,莫不如是。
☆、第4章白驹
十月江南天气好,可怜冬景似春华。
此时离京千里之外的南浔镇沈家,却是白幡高挂,愁云惨淡。
沈家的当家夫人在前几日外出进香,在回来的路上遇到一处山路崩塌,连人带车落入崖下,生死不明。经过几天的寻找,终于有了进展,可带回来的,却只有一具面目模糊,依稀能看得出是沈夫人的尸首。落下崖的那些人,包括沈夫人的贴身丫鬟在内,无一生还。
沈夫人的夫君顾平是赘婿,头脑灵活人又长得俊,平时做生意管账都是一把好手,从不在外花天酒地,疼爱妻儿,沈家上下都对他评价颇高。这回沈夫人出了意外身亡,他又主动提出要为妻子守孝五年,终于收服了家里那些上下浮动的人心,就连沈夫人从前的那些忠仆都在说,虽然少爷没了母亲,幸而还有个好父亲。
只有沈词自己知道,父亲在私下看他的眼神,里面含着多少嫌弃,厌恶,甚至是……痛恨。
他曾同奶娘说过父亲不喜欢他,奶娘听了顿时笑得乐不可支,只当他是在小孩子闹脾气。从那时起,他便知道,他们都一样,都被父亲精湛的演技欺骗了。
几夕之间,他失去了疼爱他的母亲,失去了慈和的父亲。母亲的死,就好像撕下了命运一件精美的伪装,露出了内里血肉模糊,面目狰狞的真相。
纵他再自幼聪慧,终还是个六岁的孩童,不免一时接受不了。
在灵堂跪了几日后,终于支撑不住,昏了过去。
“少爷!”一旁的管家赶紧抱起他往房间跑去一边吩咐人去叫大夫。
与此同时的盛京,北郡王府。
“谢堇言!你给我站住!你今天是不是又没去进学?”这中气十足的声音,正是老北郡王妃程氏正关起门来教训自家熊孩子。
谢堇言是本朝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刚出生便承袭王位的,因为在他母亲怀他那年,蛮藩大举进攻边疆,他父亲临危受命,硬是带着人数远远少于对方的军队打赢了那场战争。可父亲却没有再回来,他把他的生命,永远的留在了边疆。
消息送回朝中时,母亲刚产下他。旁人担心母亲会因为太难过而挺不住,然而母亲听了消息后,腰杆挺得直的如同雨中的青竹,纵使眼圈红得可怕,硬是没让自己落下一滴泪来。听母亲身边的如意姐姐说,母亲当时说了一句话:“我将门儿女,为国捐躯应是荣誉,妾身定会将言儿抚养成才,不堕王爷声望!”声音掷地有声,当场者无人不动容。
七岁的谢堇言,正是人憎狗嫌的年纪,上房揭瓦,逃课爬树,先生每天让侍从递上来的告状条子,让程氏颇为头疼。恨不得当即拿鞭子把他抽上一通。
“母妃……不是儿子不去,实在是那先生讲得枯燥乏味,您给我换个先生吧,我保证每天按时进学。”
“你保证?”程氏对他的话颇为怀疑。
“儿子保证!”他说得斩钉截铁。
程氏道:“那好吧,就信你这一回,再敢不去,你就给我跪祠堂去。”
谢堇言这回倒是答得很快:“儿子记住了,母妃您就放心吧。”
槐陌蝉声柳市风,千里故乡千里梦。
求得浅欢风日好,风又飘飘,时光人事随年改。
五年的时光犹如白驹过隙,匆匆而过。此时的虞府外,正锣鼓喧天,鞭炮阵阵,人声鼎沸。今日正是容筝的大哥虞墨迎娶吏部尚书家的次女季兰的日子。
新娘的嫁妆一抬一抬地送进府内,虞墨也正从高头大马上下来,一袭红裳喜服,衬得他越发丰神俊朗,嘴角含着笑意,走到花轿前,掀起轿帘,向坐在里面的季兰伸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