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903();在法医尸体检验的实践中,常常有在尸体低下部位见不到尸斑的情况。这主要是受压的缘故。尸体低下部位受压处,如与硬面接触被压成扁平状的胛部、背部、骶骨部、臂部及脚后跟部等,由于毛细血管内的血液被压到其他地方而没有尸斑形成,检验中见到的往往呈苍白色,若衬垫物的硬面不平,则尸体受压处的皮肤可留下与衬垫硬面相一致的苍白区,而没有受压的地方仍有尸斑。这样,暗紫红色的尸斑与苍白色的印痕相映,更加清晰。此外,裤带结扎的地方,衣服折叠的地方,或者皮肤皱褶的地方等,也因压迫而无尸斑的形成,并可留下与压迫物相一致的印痕。溺死的尸体由于毛细血管受冷水刺激发生收缩,加之尸体在水中浮动翻转,所以,尸斑常常出现得较慢,而且比较弱。
尸体的血液性状是死因决定的,它对尸斑出现的速度和程度也有直接的关系。窒息死或者急死的尸体,因其死亡是极短时间的事情,血液呈暗红色流动性,所以尸斑出现的速度快,程度强,多呈暗紫红色。这类尸体尸斑常出现于死后115小时,早者30分钟即可出现,810小时就可发展到扩散期。由于尸斑出现的速度快、程度强,这类尸体的尸斑处还常见斑点状出血。与此相反,死者若是死于严重贫血和急性失血,则因其血量少,故尸斑出现速度慢程度弱,颜色也浅,甚至可以不显现。
皮肤色素的深浅,对尸斑的颜色也有影响,肤色浅的尸体,尸斑颜色就要鲜明些,肤色深的尸体,尸斑颜色就要暗淡些。
尸斑的颜色取决于血液和皮肤的颜色。我国人的尸斑通常是紫红色,一氧化碳中毒的尸体,因为血液中含有大量鲜红色的一氧化碳血红蛋白,故其通过皮肤透出的尸斑呈樱红色。冻死、氰化物中毒的尸体,因其体内氧利用不足,血液中含有较多的氧合血红蛋白,故其透过皮肤呈现出来的尸斑呈鲜红色。在水中或处于冷冻条件下的尸体,因氧气渗透入皮下血管内,形成氧合血红蛋白,故其尸斑呈红色或淡红色。烧死尸体因生前吸入一氧化碳,未烧焦部分的尸斑呈樱红色。氯酸钾和亚硝盐中毒时,因形成高铁血红蛋白,故尸斑呈灰褐色。白色人种和黑色人种肤色不同,尸斑的呈现程度也不同。黑色皮肤可以掩盖尸斑颜色。随着死后变化的发展,尸斑的暗紫红色逐渐转为浅绿色和绿色,与腐败尸体的颜色相融合。
在法医检验实践中,还经常遇到把尸斑误作皮下出血引起纠纷,要求鉴定的情况。血斑是生前皮下血管破裂出血或患有如血友病、出血性紫癜、坏血病、败血症等疾病,血液聚集凝固于皮下组织内,从皮肤表面观看呈暗红色或青紫色的斑块。法医检验时,必须把尸斑、血斑这两种本质不同的观象严格地区别开来。一般说来,尸斑与血斑至少有下列几点可供区别。从成因上看,尸斑是因血液坠积而成,而血斑是因打压而成;从分布位置看,尸斑分布在尸体低下而末受压迫的部位,而血斑可以在身体的任何部位形成;尸斑的边缘界线不清楚,而血斑的边缘界线十分清楚,尸斑在坠积期和扩散期被压迫可以退色,而血斑在任何时候被压迫都不退色;尸斑表面有表皮剥脱及肿胀等损伤的特征,而血斑有时伴有表皮剥脱及肿胀等暴力损伤的特征;切开尸斑皮肤观察,组织呈均匀的紫红色,而血斑皮内或皮下有凝固或流动性血液,其界线清楚;显微镜下观察,尸斑无组织和细胞的破坏,而血斑则有明显的组织和细胞的破坏。
关于尸斑与血斑或者说皮下出血的区别,我国古典法医学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洗冤录集证中早就论述了这点,而且有精确的鉴别法。洗冤录集证的“验尸”节内记载:“验伤,须用手指,按其青红处,是伤坚硬,指一起仍然青红,便是真伤。如系发变处,将指一点,起指即是白色。发变是人腹内之血,死后发散于外,不能聚结,故浮泛。伤系生前受打,气绝血聚成伤。”“凡死人,项后、背上、两肋后、商臂上、两腿后、两脚肚子上下,有微赤色,系本人一面仰卧停泊,血坠所致,不是别故身死。”“自缢”节内记载:“吊后血脉不行,身上紫黑,如云凝结,有类发变,谓之血障。与殴伤青赤浮肿,则血障或少。”这里的“发变”、”血坠”、“血障”,都是指的尸斑。
尸斑在法医学上有其重要的意义:明显的尸斑可以作为诊断死亡的确证;尸斑的分布位置、反映压迫物的花纹,能够提供死亡时尸体的位置、姿式、停尸物表面形状的情况,还可以判明尸体有无变动和变动的时间;根据尸斑发展的规律,可以比较准确地判断死亡时间;尸斑的颜色、浓谈、程度,可以为死亡分析提供依据;根据尸斑的范围、浓淡,可以判断尸体内的血液量,等等。
四、人已经死硬了尸僵
人死后全身肌肉很快发生松弛,如面肌松弛,失去生前有表情的面貌;咬肌松弛,使下颌垂下:瞳孔平滑肌松弛,使瞳孔呈中等大小,生前瞳孔的缩小或散大都在死后不久消失;肛门扩约肌松弛,烘便流出;尸体受压部位因肌肉松弛,可形成与压迫物相对应的压痕。但是这种肌肉松弛的现象很快就会过去。经过较短的时间后,肌肉逐渐变得强直、坚硬,并伴有轻度收缩,使各关节固定下来,如口不能开,颈不能弯,四肢不能伸屈。这种死后肌肉强直的现象,称为尸僵。
关于发生尸僵的原因,现在我国法医学界正在探讨之中,尚无统一定论。多数人认为,人死后之所要发生尸僵现象,是由于死后机体组织缺氧,体内有氧代谢停止,肌肉中三磷酸腺苷的合成下降乃至终止,而分解仍有继续,使其含量不断减少。因为肌肉只有在足量的三磷酸腺苷存在时,才能保持弹性柔软状态,如其含量减少乃至消失,则使肌肉收缩并变得僵硬。到尸体腐败开始的时候,肌动凝蛋白分解才使得僵硬的尸体得以缓解。
在通常情况下,尸僵在死后13小时出现,也有的早在死亡10分钟以后或者晚到78小时出现的,但一般不会早于10分钟或晚于78小时。在特殊的罕见的情况下,也有在死后168小时出现尸僵的。尸体肌肉强直一般先出现于数个肌群,经46小时扩散到全身,形成尸僵。户僵的发展顺序有上行次序和下行次序之分。在一般情况下,尸僵是从咬肌开始,逐渐发展到颈部、上肢、下肢,这是下行次序;在少数情况下,与此相反,尸僵由下肢向上发展,称为上行次序。在气温适宜,尸体不致很快腐败的情况下,尸僵经过2448小时或者更长些时间后开始缓解。尸僵缓解的顺序与尸僵形成的顺序相同,即先发生尸僵的肌群先缓解。尸僵的完全缓解多数情况下都发生在死后37天。
在尸僵还没有完全形成以前,即在死后46小时以内,如果用强力破坏已经发生了的尸僵现象,则不久又会重新出现尸僵,如果是在尸僵完全形成以后,即在死后78小时以后,再破坏尸僵,消除僵硬状态,则尸僵不会再重新出现。因此,对于搬动过的尸体,通常要检验下颌关节是否强直,以判断尸僵是存在或缓解。为什么要检验下颌关节而不检验其他关节呢因为尸体各处的尸僵强度是不一致的,其中最强的是下颌关节。
尸僵的出现,消失以及强弱,是要受到尸体内外各种因素影响的。首先要受到周围环境温度的影响。周围环境温度高,则尸僵出现早,消失也早,反之,则尸僵出现迟,消失也迟。其次要受到自身身体状况的影响。老年人、小儿、体弱者的尸僵因其肌肉不发达,故出现较早,消失也早,程度也不强。婴儿有时在死后1030分钟即可发生尸僵。成熟婴儿的尸僵较明显,末成熟婴儿的尸僵较弱,持续的时间也短,所以有时不易察觉。成年人肌肉较发达的人,其尸僵出现得较慢。维持时间较久。其三,要受到死因的影响。痉挛性药物中毒、破伤风、刎颈、枪伤、触电、败血症或消耗性疾病能促进尸僵的发展,尸僵发生早、消失也早。磷中毒和蕈中毒以及水肿、肌肉麻痹者,因肌肉变性,尸僵出现慢,程度弱。
尸僵在法医学上具有重要意义。由于尸僵是较早的尸体现象,只要有一处出现尸僵也可确定死亡。因此,这常常作为判断死亡的一个标准。由于尸僵能固定死后的姿式,因此,它又有助于判断死亡时的状态。尸僵的发生和发展是有规律的,因此,又可以借此估计死亡的时间。根据尸僵部分被破坏和所固定的姿式,可以推断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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