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903();年幼的时候没有得到父母多少疼爱,年轻时候好不容易遇上一个疼她爱她的相公,却早早就没了。生了个孝顺能干的儿子,结果进镇子一趟就那么不明不白地被人打死了。她到底上辈子造了多少孽这辈子要这么苦?还是说她这个人就不配活在这个世上……
“桂花啊,桂花?”方婆子看她这惨白的脸色,忍不住也红了眼睛,“吃点吧,吃点?”
就在方木匠去镇子上找大夫,方婆子回家熬了些杏仁羊奶。这东西她一家子吃了许久,好处是亲身体会到的。方婆子便想拿这个给瘦得一把骨头的桂花婶子也补一补:“怕你喝不下去,特地放了许多糖。”
桂花婶子靠在墙边一动不动,话也不说。那心如死灰的模样,似乎方婆子几人一走,她都能投井去。
方婆子看的心里也难受。但桂花这日子过得确实是太苦了。孤孤单单一个人,连个伴儿都没有。今儿要不是她碰巧回来,指不定门口那井里就是桂花的尸体。
想劝吧,方婆子又笨嘴拙舌,不知道从哪儿劝起。不劝吧,桂花今儿过不去这道坎儿了。
正当为难,方木匠带着大夫进来。
老大夫也算是大熟人。对这方家村村尾上住的两家可怜人也算是心里有数。进来一看桂花婶子的模样心里就重重地叹气,人间百态,万般皆苦。
他过来把了个脉,又替桂花婶子查了查伤。桂花婶子身体跟方婆子也差不多,毛病多,都是穷病。日子过得太苦,穷出来的毛病。这种情况只能好好的养,别的没有办法。身上的外伤倒是不算太严重,除了后脑勺那一大块需要仔细,其他的涂点红花油就能好了。
晓得这寡妇苦,老大夫也没收诊金。怕她买不起药,还特地给她放了一瓶跌打损伤的金疮药。这药他也不收钱,就嘱咐了方婆子几句。桂花婶子如今的模样,怕是记不住事儿了。
方婆子连连点头。
看了诊,给留了药,老大夫收拾收拾药箱垂眸又瞥了一眼一动不动的桂花婶子。哀莫大于心死,人真的丧失求生欲,再好的药也救不活。摇头深深叹了口气。
就在此时,外头烧热水的余大叔不知何时进来了。人跟个影子似的蹲在墙角。待到方家老两口送大夫出去,他冷不丁地冒出了一句,道:“人活着,还能给你过世的儿子讨公道。真去了,你那儿子那事儿就没有人讨公道,年纪轻轻丧了命,估计死了也不能安息……”
一句话没说完,一道怨恨的目光骤然盯住了他。
桂花婶子坐直了身体,那双通红的眼睛死死盯着余大叔,恨不得在他脸上剜下一块肉来:“我儿子不会白死!我可怜的儿子,他不可能就这么不明不白地死了!”
余大叔被她眼睛刮着也不在乎,点点头:“撑住这口气,活着才可能讨公道。”
第三十四章双更合一!!
这天儿一晃就变,刚才还晴空万里,转眼就又下起了小雨。
淅淅沥沥的雨水打在瓦片上,啪嗒啪嗒地响。洞开的窗户能看得到外面雨幕,厢房在避风的西南边,透过洞开的窗户看雨,别有一番滋味儿。周攻玉正是这时候端着酸菜鱼上来,刚到门口那味道就飘进了屋里。老爷子巴望着门口许久了,看到菜端上来眼睛噌地一下就亮了。
林主簿本是给主仆三人指路才回武原镇,正经事儿。此时一嗅到开胃的酸菜味儿,口水自动地泛滥起来。但好歹还有些理智,知道身边这三人是他得罪不起的贵人,极力地克制乱飘的眼珠子。
安琳琅做鱼,他只吃过鱼头炖豆腐,大雪天吃的。酸菜鱼还没尝过,嗅着味道似乎不错。
“这就是酸菜鱼啊?味道怪香的。”
周攻玉将鱼端到桌子上,顺手给了几人一人一碗饭。到了老爷子这,就没了。
老爷子眼睛盯着盘子,感觉到自己被忽略,抬起头来:“我的呢?”
“您的粥还在熬,”周攻玉笔直地站在一旁,明明穿着破揪的衣裳做着跑堂的活计却莫名叫人不敢指使:“这西北的粮食您吃着不行,不太好克化。稍等片刻,粥熬软烂了再给您送来。”
老爷子还是头一回遇到上菜这么硬气的店家:“……我能克化。”
周攻玉淡淡一笑:“您面黄唇白,鼻头晦暗发红,脾胃虚弱。还是莫要勉强的好。”
丢下这一句,他笑了笑,收了托盘便转身离去。留下几个人面面相觑,半天不知该说什么是好。尤其是随护送老爷子出来的两个年轻人,着实没想到这穷乡僻壤的小地方竟然还卧虎藏龙?
先不管卧虎藏龙不卧虎藏龙,这什么酸菜鱼的味道可真他娘的香!两年轻人确实如周攻玉所猜测的一般,是习武之人。明面上是老爷子的随从,其实也是老爷子世交家的子嗣。因着性子太躁,被家里长辈求爷爷告奶奶地送到老爷子身边来受教,更是为了打磨性子。
如今跟着老爷子好几年,人渐渐沉稳了,但也不乐意回去。后来老爷子身子出事儿要出来寻医,他们便被委以重任,护送老爷子遍访大齐名医。
林主簿吞了口口水,克制地道:“不如先尝尝?”
话音刚落,那边老爷子已经拿起筷子开夹。一口吃进嘴里,那滑嫩的鱼肉鲜得老爷子眼睛都瞪起来。他这一下筷子,旁边两年轻人也不客气了。夹了一筷头吃下去,都不说话了。
他们都是京城的官宦子弟,什么山珍海味没吃过?天南海北,各种精致的鱼都有吃过,这还是头一次吃带酸味的鱼。不得不说,十分惊艳。明明是最普通的河鱼,却连一丁点儿的腥味都吃不到。酸酸爽爽的味道一进嘴巴就直冲脑壳儿,非常的开胃。
一口气吃了几大筷子,舌尖都有些麻。但却并不会叫人腻歪,只是忍不住多吃几口饭掖一掖。两人不知不觉中,一碗饭就这么吃下去。待到周攻玉端来第二盘菜,他们的碗都空了。
“再来一碗饭。”下饭,实在,习武之人本就吃得多,一碗饭吃到肚子里跟没吃一样。
后头端上来的都是素炒,为了照顾老爷子的脾胃还特意少放了油盐。可即便如此,食材本身的味道反而得到凸显。尤其是醋溜土豆丝,他们不知道这是什么,只当是别的品种的萝卜。啧啧地感慨西北边儿就是跟中原不同,连萝卜的口感都跟京城的不同。
老爷子眼看着这两个小子都吃两碗饭了,急的质问:“粥何时能好?不能好就给我上饭。”
周攻玉无奈,“稍等片刻,快好了。另外。”
他看了一眼小声嘀咕的两个人:“这不是萝卜,是一种西域来的菜,名唤土豆。别家是没有这个菜,只有西风食肆一家有。”
这话说的几人一愣,老爷子也来了兴趣。
他方才尝过这个醋溜土豆丝儿,吃着确实跟萝卜有些不同。比萝卜要好吃许多,绵绵软软的,好似有点儿栗子的口感。这也是个下饭的菜,酸酸咸咸的味道吃进嘴里就想让人用饭掖,只是这小子总不给他上饭,弄得他饿得胃里馋虫都在搅动。
老爷子有心想跟周攻玉聊一聊,但这小子颇不识抬举,看都不看他一眼。
放下菜就跟一道清风似的刮过门口,人眨眼就没了。
“这小子真瞎还是假瞎……”老爷子哼了一声,十分不高兴,“竟然不搭理我!”
吃饭的几人:“……”
……
等了许久,后厨可算是将他的粥。清甜的味道不冲不抢眼,但闻着还挺香。
老爷子勺子在小盅里舀了舀,浓稠的质感令人欣喜。他本身是不爱吃粥的,年轻时候就爱吃一口味儿重的。到老来胃口出问题,吃什么吐什么,渐渐就只吃清淡的。吃得多,总归是有些腻歪。但这一口下去不会觉得腻歪,软糯的山药抿一抿就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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