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节(1 / 2)

叶明菲的身高也还没有长回来,所以他们还不能回大唐。神算多多曾经说过,叶明菲在其他时空身体发生逆转没关系,但是在他们原来的时间,世界逆转可能会出现不可思议的问题。

比如说,现在叶明菲只有六岁的身高,返回大唐,或许就回到叶明菲六岁的时间点。可是,六岁的叶明菲却没有离开过藏剑山庄。同一个时空不能出现两个叶明菲。

时空的自我修复很可能让现在的叶明菲消失。所以,在叶明菲长回来之前,他们不能够回去大唐。

在沧州府逗留了两三个月,叶明菲的身高和体重没有丝毫变化,让叶兰歌有些焦急。

叶兰歌总结了一下,从叶明菲还有自己的经历来看,似乎他们每经历一些东西,被锁的部分物品便能解锁。故而,叶兰歌想着是不是带叶明菲四处游历一番,若是能够机遇让叶明菲快快长大,他们才好回家。

只是他们与凌玉象等人告别时,已经入冬,外面飘起了鹅毛大雪。

叶明菲穿着秦风套,上身捂得倒是严实,却露出两条光溜溜的小腿。在金夫人等人谴责的目光下,叶兰歌只能督促叶明菲加了一件小披风。

“师兄,师兄,我不想要披着披风啦!”

“外面风雪很大,挡挡风吧!”叶兰歌安慰道。

“那我们要去北边看雪吗?”叶明菲问道,“龟爷爷说,北边的雪可以积的好厚好厚,比我人都要高。”

叶兰歌:你才多高?不过想到前两天量身高,小家伙刚哭闹了一场,叶兰歌总算没有说出来。

“那我们去北边,看雪景?”

藏剑山庄也会下雪,不过藏剑位南,下雪也多了几分诗情画意。在藏剑看雪和在纯阳、在雁门关都是不一样的。

叶兰歌十六岁开始就时常在外游历,今年十九,自然也在北方看过雪。不过,叶明菲想看,他也愿意带她去的。

如今皇帝昏聩,乱世已起,盗贼肆虐。叶兰歌师兄妹在这里都是一等一的高手剑客,自然毫无畏惧。两人一路游玩,倒是很开心。

“师兄,师兄,前面有个小酒家!”叶明菲窝在叶兰歌怀里,指着远处飘着酒旗的人家仰头道。

“这么小的村落,怎么会有酒家呢?”叶兰歌看了看这村子顶多也就是两三百人的小村子,未曾想竟然还有酒家。

打马上前,将小家伙抱下马背,向小酒馆走去。走进酒馆才发现,这么冷的天,这酒馆竟然意外的热闹。有文士、郎中、樵夫、渔夫等十余人坐满了三张桌子。

这些人似乎也是刚来,小二才刚上了酒。叶兰歌注意了一下,他们每一桌人都暗中以银针试了酒,再看这些人打扮不同,却身形健硕,只怕不是普通人。

“师兄,师兄,我也可以喝一点酒吗?”叶明菲看着他们大口喝酒,有些羡慕道。

“只能喝一小口,暖暖身子!”叶兰歌嘱咐道。

“好!”叶明菲高兴道。

刚好那掌柜捧了一坛子酒出来,说是珍藏的竹叶青,请大家品尝。

“先给我试试,先给我试试!”叶明菲嚷嚷道。

先来的客人听到她的话,都有些不高兴。回头看清是个可爱的小姑娘,倒觉得有趣。

其中一个文士笑道:“小姑娘这么小,也知道什么酒好吗?”

“当然了!”叶明菲一本正经道,“我要试试掌柜的酒是不是真的这么好,要是不好喝,我可是不高兴哒!”

众人顿时大笑,被酒虫勾动着上前,让掌柜快快开坛子。给小姑娘尝一尝,余下他们分了也好!

掌柜笑着将酒坛送到了离自己最近的担夫手上。

那担夫闻了闻酒香,笑道:“闻着味道就是好酒,小姑娘,可接好了!”

说着,一边就要拍开封泥,帮叶明菲倒上一碗。

却说此时,叶兰歌陡然暴起,一剑将那担夫手上的酒坛子抽飞了出去。在场众人大惊,齐齐起身,就要向叶兰歌出手。却不料,那酒坛子被拍飞向掌柜,竟然射出无数短箭。

与此同时,店中三个伙计也抽出了刀砍向店中酒客。那些酒客匆忙而起,开始拿兵刃,不妨为了掩藏身份,兵器都在衣襟内。猝然之间,好几个人被砍翻在地。

“黑店!”叶明菲惊叫一声,拔剑冲进了乱局。

再说叶兰歌,自从进店,发现店里客人的一样,就觉得有些不妥。而那掌柜拿着珍藏佳酿,却是掠过他,向担夫、樵夫等人推荐,便觉掌柜亦有不妥。

要知道一般店家,哪怕不是势利眼的老板,有贵重的商品,首选推荐的必是熟客或者富贵之人。因为若真是珍藏佳酿,如担夫、樵夫这些人必是买不起的。

叶兰歌的打扮一看就是出生富贵,店中那个病人虽然也打扮的富贵却是个病人。按理说,掌柜应该是向他推荐。可是,这掌柜却略过他,径自走向其他客人。若非,叶明菲捣乱,只怕掌柜理都不会理他们。

叶兰歌也就多了几分注意,果然那掌柜自己没有开酒,却将酒坛递给别人。当掌柜悄无声息地往后退,叶兰歌立时觉察到酒坛有问题,叶明菲却站在酒坛前。

叶兰歌不及细想,就将酒坛子拍向了掌柜。那掌柜也着实厉害,就地一滚竟然避开了大多数短箭。只是短箭太多,还是伤了手臂和大腿。却见掌柜一跃而起,抽出双刃冲了过来。叶兰歌一剑拍过去,直接将他摔在了墙上。

再说这边,叶明菲一个平湖断月冲出去,其中一名伙计刚将一名渔夫的脑袋劈开,自己已经被叶明菲一剑刺穿了腰。

这一剑却是刺在腰椎之上,千叶长生何等锋利,叶明菲臂力又不逊于一般成年人。这一剑立时切断了他的腰椎骨。那伙计腰身一折,整个人便倒了下去。

而那个病怏怏的家伙竟是一群客人中武功最好的,一柄柳叶刀三五招已经封住其中一名伙计,余下一名也被其余乔装军士围住。

叶兰歌一剑将那掌柜拍在墙上,上前便一脚踩在了他的胸口:“你是什么人,为何在此设下埋伏?”

那掌柜猛咳了一声,道:“阁下好功夫!却不知是什么来历,今天算这些鹰爪好命,竟然遇到你这等高手搅局。只是,阁下既然有如此武功,何不入了我们连云寨。我们寨主——”

叶兰歌啪一脚踩在他嘴上:“差点伤了我小师妹,还想拉我入伙?本少爷问你来历,是要端了你老巢。一群自以为是的臭土匪!”

“师兄,我头好晕!”叶明菲晃晃悠悠道。

叶兰歌暗叫不好,果然在场的许多人也开始头晕眼花。原来那酒香竟然是mi药,叶明菲年纪小又闻的多,因此最先又反应。仔细看了看叶明菲,发现只是普通mi药,并没有毒,叶兰歌才松了一口气。不过,将小叽萝抱在怀里,还是气的回去,将那掌柜狠狠踩了一顿。

“在下柳雁平乃是沧州军士,带队执行公务,此次多谢公子襄助。此人莫不如让在下审问,或许能够问出一些端倪。”

叶兰歌给叶明菲喂了解药,用披风裹住晕晕的叶明菲,在另一边坐下了,解药还要片刻功夫才能生效。柳雁平手下其他中了mi药的军士也在一旁休息。还有几个人在收殓方才遇害的同伴尸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