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2 / 2)

苏衡一脸不可思议的望着温雨晴,显然他没料到眼前的女人会这么无耻!

苏衡在部队历练多年,性子已经磨练的十分沉稳,一瞬间的羞恼过后,马上便冷静下来,不过这一瞬间的情绪变化还是被温雨晴捕捉到了。

温雨晴只是不想和苏衡分手,并不想和对方结仇。

威胁的话已经祭出,要适可而止,见好就收,不然只会适得其反。

这般想着,温雨晴迎上苏衡慑人的目光,一脸真诚道:“苏同志,其实刚刚我是跟你开玩笑的,你不要往心里去。”

“这个玩笑一点都不好笑。”苏衡凌厉的视线在温雨晴身上扫视一圈,眸色幽深,声音克制道:“以后不许再开这种玩笑。”

可能是在军营待久了,苏衡说话的语气与训练手底下的兵时一样,带着一种命令人的口吻。

闻言,温雨晴立刻声音洪亮道:“遵命!”说话时,她双腿并拢,挺胸收腹,上身微向前倾,右手五指并拢,敬了个像模像样的军礼。

苏衡没料到温雨晴会做这样的动作,而且还很标准,尤其听她大喊‘遵命’两个字时,苏衡脸上冷厉的神色险些没绷住。

他与温雨晴接触的不多,印象中这姑娘挺文静的,没想到……

温雨晴一直暗中观察苏衡的神色,见他始终面无表情,一时间有些摸不透对方的想法。

难道他不喜欢铿锵玫瑰?也对,像苏衡这种硬汉,应该更喜欢小白花。

小白花大家都懂,外表柔弱不堪,动不动就泪流满面,一颗善良脆弱的玻璃心仿佛随时都会碎裂一地。

说实话,这种柔弱又无助的美人儿确实更容易获得男人的同情、爱怜和保护欲。

这般想着,温雨晴神色一整,整个人的气质瞬间就变了,声音听起来都娇柔了许多,“苏同志,婚约是我娘为我定下的,她去世时还拉着我的手千叮咛万嘱咐,让我一定要好好和你过日子,我怎么可能违背我娘的临终遗愿?!”

说着说着,温雨晴的眼中不知不觉便染上了泪光,眼圈也微微泛红,看起来惹人怜惜。

从胆大包天的皮皮虾变成梨花带雨的小白花,温雨晴切换起来十分自如,“你回来也有几日了,一次都没去过我家,外面说什么的都有,我实在气不过才要和你解除婚约,但那只是气话,我实际上是想让你哄我,挽留我……”最好能亲亲抱抱举高高。

每听温雨晴说一句,苏衡的眼皮就不自觉跳一下,他是看出来了,这姑娘胆子特肥,什么话都敢说,他嘴唇蠕动,想要说些什么,不过温雨晴根本不给他说话的机会。

苏衡插不上话,干脆抿紧嘴唇,安静的听她说。

“苏同志,我知道你回来这段时间肯定听到一些关于我和顾知青的传言,虽然说清者自清,可我还是要为自己辩解一下。你也知道咱们大队没多少人读书,我在学习中遇到困难,也没人可以探讨,他们说顾知青文化好,我便向他请教了几次问题,为了感谢对方,我给他做了一双鞋,当时也没多想,不想这事就在大队上传开了。我敢对天发誓,我从没喜欢过顾知青。”喜欢顾明城的人是原身,与她无关。

“我和顾知青之间清清白白,被人这样嚼舌根我心里也不好受,不过这事怨不得别人,是我自己做事欠缺考虑,才引来闲言碎语,以后我肯定谨言慎行,不给自己和他人惹麻烦。”

温雨晴像倒豆子般噼里啪啦的说了一堆,可不是为了向对方剖析自己,她的目的只有一个,不分手!

温雨兰和李麻子之所以敢在她退婚后陷害她,还不是看她父母双亡,又和苏衡退婚。无依无靠,别人自然无所顾忌。

虽说温雨晴并不惧怕那两个渣渣,可俗话说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只有千日做贼,没有千日防贼的道理,日久天长,谁能保证一刻都不疏忽?老虎还有打盹的时候呢。

所以在羽翼未丰之时,温雨晴需要一个靠山。目前来看,眼前之人是最佳人选。

这般想着,温雨晴咬着唇,一脸可怜兮兮道:“苏同志,你也知道李麻子整天游手好闲,没事就在村子里乱晃,有两次遇到他,他还对我说些下作的话,我们姐弟两人无依无靠,你要是再与我解除婚约,他肯定更加肆无忌惮。”

现在李麻子还没对原身耍过流氓,不过对这种祸害,温雨晴撒起谎来一点心理负担都没有。

说完,见苏衡始终抿唇看着自己,没什么表情,温雨晴不禁腹诽这人不懂怜香惜玉,铁石心肠,她刚想挤两滴眼泪继续卖惨,这时,苏衡终于开口道:“知道了,这事我会解决,你先回去吧。”说完,迈着大长腿转身离开。

望着苏衡大步离去的背影,温雨晴不禁在心中暗暗感慨,就这样伟岸的体魄,这样笔直的大长腿,若是再穿上一身笔挺的军装,那真的就是行走的荷尔蒙,只看着就让人觉得满满的心安!

不过话说回来,他这回答是什么意思?分还是不分?温雨晴想追上去问问,可看他步履匆匆,又是向村外的方向,想来是有事。

温雨晴记得苏衡这次是因为受伤回来的,应该不会那么快返回部队,她有什么疑问,也不急于这一时。

当然强扭的瓜不甜,强摘的花不鲜,如果对方真不愿意和她处对象,她也不可能霸王硬上弓。

虽然温雨晴想将苏衡当靠山,却也知道任何时候将自己的安危寄托在别人身上都是不明智的,尤其苏衡常年在部队,天高皇帝远的,她就是真发生了什么事他也帮不上忙。

她还是要好好琢磨一下,怎么把这个潜在的危险解除。

此时已近黄昏,晚霞灿烂,冷风拂面,夕阳的余晖笼罩住整个村庄,炊烟袅袅,一片宁静。

田野、轻烟、古道、夕阳,这样的景色在村里人看来是再寻常不过的风景,可对于温雨晴这种生活在钢筋混凝土时代,见惯了城市的喧嚣和嘈杂的人来说却宛如一幅美丽的画卷。

原本穿到这个缺衣少食的穷苦年代,温雨晴心里多少有些不情愿,如今看到眼前这副宁静祥和的乡村景色,她的心渐渐的平静下来。

既然来了,那就努力生活,尽快适应现在的环境,是金子到哪都会发光,是花朵到哪都会芬芳,优秀的人任何时候都能活的精彩。

给自己灌了一波心灵鸡汤后,温雨晴循着脑中记忆,抬步向家的方向走去。

原主家住的是三间土坯房,两间卧室,一间灶房,灶房在中间,进屋就是灶房。

温雨晴推门进屋,房屋低矮破旧,头顶房梁裸|露,墙面被烟熏的黑漆漆的,窗户上糊了一层破袋子,光线特别暗淡。

此时,一个小男孩正坐在灶台边烧火,男孩瘦骨嶙峋,脸色蜡黄,面颊凹陷,衬得一双眼睛特别大,他穿着一身补丁叠补丁的粗布衣衫,裤子有点短,裤脚处磨的起了毛边,脚上一双沾着泥土的破布鞋。

猛一打眼,温雨晴还以为自己看到了难民。

八年前大队粮仓失火,原主的父亲在救火时丧生。

当时原主的母亲已经怀胎八月,听到噩耗后,直接早产,孩子虽然活下来了,但是身体一直不太好,温母也因此落下病根,再加上她整日郁郁寡欢,没几年就去世了,如今姐弟俩相依为命。

眼前这个小男孩便是那个早产儿,温雨舜,原身的弟弟,他身体不好,长的小,明明已经八岁,看着却像五六岁的样子,个头比灶台高不了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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