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扇门里面到底如何,我一无所知,甚至也不知道当洪荒之门打开的时候,她究竟能不能真的从其中走出来。但我无法放弃,因为我无法容忍她生死不明地被圈禁在那样一个地方,这件事情像根钉子般刺进心里,不将它拔出来,便寝食难安。
在我有一搭没一搭的照料下,东方家族渐渐繁衍生息并开枝散叶,或许是血统使然,他们比常人更加俊秀、剽悍和聪慧,无论从文习武,士农工商,都很容易便能成为个中翘楚。
记不清从哪一代开始,这些小孩子对权力有了兴趣,于是从军的从军,致仕的致仕,敛财的敛财,谋反的谋反,一辈辈风生水起,由缙绅豪强而至王侯将相,闹腾得不可收拾。
我乐见其成,却也懒得跟小屁孩常年厮混,于是只在大事上施以援手,帮他们得到他们想要得到的东西,除此以外,便仍然是四处游荡,探寻关于洪荒之门的一切消息。
沧海之眼,长生之魄,这两件物事纵然稀奇,终归还有迹可循,但异世之心却是可遇而不可求的,所以数千年来与其说我在寻找,还不如说是在等待。
人生最无聊的事,莫过于用漫长得看不到尽头的时光,去等待一件未必能等来的东西,实在无聊得紧了,我便开始学着形形色色的人,过形形色色的日子。
有那么几十年我是经纶满腹的文士,举止优雅,文采飞扬,甚至还参加过几次科举,虽然屡试不第,却也颇有几篇传世的诗文。
还有那么几十年我是勇武强悍的豪侠,仗剑飘零,劫富济贫,曾经被当朝官府悬赏万金缉拿,可惜,至今未果。
又有那么几十年我是锱铢必较的市侩,气人有,笑人无,每每为些鸡毛蒜皮的小利而与人争吵殴斗,蝇营狗苟而自得其乐。
……
某日,在一处酒肆的楼头小酌,见对面勾栏中有眉目如画的男子迤逦而过,昂藏七尺之躯,不知何故却作弱柳扶风状,且明眸如水,顾盼神飞,十分有趣,觉得像那样过上几十年也未尝不可,于是当初的夜雪,后来的莫伤离,便成了今天这个样子。
无聊也罢,无稽也罢,都不过是想让死水般的日子过得有些新意,聊作消遣而已。
转眼东方世家的主人已换成连城和连锦两个娃娃,而我也终于等到了要等的东西。暮云江上,小舟顺流而过,远远便看见江畔栈桥头一点橘色的灯火,穿破空濛湿冷的雾气,径直照进我的心里。
提灯的小丫头,便是苏软,我魂牵梦萦的异世之心。
据城城说,这丫头是他们在风林苑中狩猎时捡到的……世间的事情就是如此讨厌,你浪迹天涯,铁鞋踏破,数千年求而不得的东西,却会在某个不经意的时候,没来由地掉进自家的后园里。
但更让我没有想到的,是在她的身边,居然还跟了只雪狐王族的狐狸。
一切巧得简直像命中注定。
狐狸虽身负重伤,对我的防范却是显而易见,小丫头却无知无畏,照旧兴冲冲地做着她的侍女,除了偶尔想家之外,整日里一派清风朗月。
我放任她的高兴,连城和连锦也同样如此,在礼法森严的骁远王府,这实在有些非同寻常,一来她身边有雪狐王族的人,在三样祭品并未齐聚之前,我们不想打草惊蛇,二来……虽不愿意承认,但那个丫头高兴的样子便如同三月春风,很容易就吹到人心里去,让那块原本阴冷潮湿的地方也渐渐变得柔软起来。
既然注定了凄凉收场,能多高兴一时,便让她多高兴一时吧。
狐狸第一次离开的晚上,小丫头伤心至极,我带她打架、喝酒,喝得微醺时,她问我:“如果孤孤单单一个人……到底要靠什么,才能在这世上活你那么久……”
我怔住,此前从来不觉得一个人有什么不好,如果可能,我宁愿从一开始就一个人,这样便不会看着身边的人渐渐凋零,也不会为了谁羁绊数千年之久。
忽然想起我从马厩中带出来的那个孩子,他离开人世的时候已经是耄耋之年,然后便是他的儿孙,一代一代,都是我看着出生、长大、衰老、死去,却不记得从什么时候开始,再感觉不到喜悦和悲伤。
对于他们来说,我是从不见老的莫先生,而对我来说,他们既是同气连枝的故人,也是转瞬即逝的过客。
岁月留给我最多的东西,就是生命里数也数不清的过客。
但是小丫头说,即便她丢了整个世界,也并不后悔认识所有的人。
“东方连城、东方连锦,还有莫先生,早晚有一天,我也会离开你们,但我决不会后悔认识你们,因为所有的人,都在这儿……都在这儿呢……”她拍着胸口,面颊酡红如桃花。
有那么一瞬间,我甚至想放她离开。
……
之后,事情渐渐变得千头万绪起来,先是一个小小的疏忽,让那丫头有所察觉,拎了包袱夜遁而去,继而雪狐王族探得风声,开始插手此事。
我从来就没有打算要绕过雪狐王族,在开启洪荒之门的路上,他们永远是最重要的对手,所以我并不觉得惊诧或者沮丧,相反,却是有一丝宽慰的。
小丫头总也学不会防范和憎恨,算计她的过程如同当街殴打吃奶的孩子,毫无乐趣可言。雪狐王族的适时加入才让人真正有了战斗的心情,说实话,我尤其喜欢那只性情暴躁,骄傲凉薄,却又不离不弃狐狸。
鲲州城中,沧海之眼现身,洪荒之门尚未开启,周遭已强敌环伺。
苏家庄园一战,败得出乎意料之外,却又在情理之中,要与整个妖界对抗,或许,我还需要些像样的帮手。
连城那孩子坚信洪荒之门开启之日,便是东方世家雄踞天下之时,连锦的心思难以捉摸,但自幼与兄长感情甚笃,他们身上流淌着初月部族的血液,生来就非同寻常,他们是最适合的战士,有野心,有,有时,有势,有运,有命,唯独还没有能与妖族抗衡的异能。
所以决定再次授于他们噬魂之术,也不过一念之间的事情。
这样做有些危险,但除此之外,我再找不到另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既能为自己添些助力,也能让东方世家的后人不至于成为别人的俎上之肉。
小丫头终于完全看清了莫先生的险恶居心,却似乎仍然没有面对死敌时应有的恐惧或者仇怨,我不知她这该算是善良还是驽钝,却可以断定,她的那颗异世之心,必定会如最纯粹的水晶一般全无杂质。
苏家庄园雨疾风骤,小丫头单薄地站在檐下,说她不恨我,只是……可怜……
这是我生平第一次被人可怜。
犹记得王都城那家桂花飘香的酒肆,她喝醉了,站在椅子上大声吟颂着一首我从来也没有听过的诗,那应该是从她的世界带来的词句,不知何人所作,洒脱奔放之气却如海雨天风般扑面而来,回肠荡气,入耳难忘。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与尔同销……万古愁……
……小软软,若你不是你,而我也不是我,该有多好。
作者有话要说:文章神得太久,前面的都忘了,又得写后面的,又得看前面的,很烦人对于经年等待恨不得弃文,但现在又咬牙切齿翻开这章的宝贝儿们,刀很抱歉,卡文如难产,修文如整容,都是急也急不得的,况且我是在修文期间卡文,莫伤离的还蓖人纠结,番外也纠结,几易其稿仍不能满意,弄得我也有点神经质……无论如何,很抱歉,幸而现在总算写出来了,有服用了蜂蜜、香蕉、韭蔡汤,巴豆、大黄、油的感觉……午时已近,祝愿大家午餐有个好胃口……是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