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溺死

夏天是很多人都喜欢的季节,在酷热的天气里,很多人都会选择游泳这种凉爽的避暑方式。但老秦在这里要很煞风景地来和大家聊聊“溺死”的话题。

在青少年非正常死亡事件中,溺死占有非常大的比重。每年夏季,都会有不少孩童因为游野泳而丧失生命,实在让人扼腕叹息。

溺死是指当人体处于液体环境中,液体进入人体呼吸道后,堵塞呼吸道使人体内气体交换发生障碍,从而导致人窒息死亡的一种方式。溺死属于机械性窒息死亡的一种,和其他机械性窒息(如扼颈、捂压口鼻等)不同,因为致死的物体是液体,所以其死亡会有一些特征。

插一句,溺死并不一定都发生在江河湖海中,水很浅的地方同样也会发生溺死。

老秦曾见过在一个浅水湾自杀溺死的人,那个人仰面躺在水中,水面刚刚漫过鼻孔。有人会问,那人被水呛着了,不会赶紧坐起来吗?其实人就是这样,有的人因为呛咳、慌乱,在很浅的水中一样可以被溺死。老秦曾有一次掉到湖里了,剧烈挣扎,险些被溺死。同学发现后,赶紧跳下来救我,可他拉了我一把后,我一站起来才发现,原来水深还不足一米。而且很囧地补充一句,其实老秦是会游泳的。所以,慌乱害死人啊!

同样,在浴缸、浴盆中也存在溺水的危险,所以,照顾小朋友或是行动不便的老人洗澡的时候,一定不要疏于看管。老秦的编辑朋友包包小时候就有过因为在洗澡时无人看管,在浴缸中滑倒、呛水,差点就没有然后了的情况。

那么,法医是怎么判断一个人是不是溺死的呢?

溺死作为一种特殊的机械性窒息死亡现象,有很多特殊的尸体表征。所以,要判断出死者的死因是溺死,并不难。但是,在水中的尸体,很容易快速腐败,尸体腐败后,对是否是溺死的判断就会困难得多。所以,法医必须掌握溺死的全部特征,在检验腐败尸体时,识别出几项溺水特征,并排除外力加害、中毒致死等死因后,才可以得出溺死的结论。

对溺死的诊断非常重要,溺死多见于意外和自杀,罕见于他杀。在处理溺死的非正常死亡事件时,不仅要熟练掌握溺死的特征,更要学会将它和死后抛尸入水进行区别。

一、如何鉴别死后抛尸入水与溺死

1.尸斑。

生前入水的尸体,因为尸体随水流翻滚,体位不断变化,没有一个固定的“尸体低下位置”,所以,尸斑不太明显。当然,溺死后不久就被打捞上来的尸体上会重新形成明显固定的尸斑。如果是死后,待尸斑稳定再抛尸入水的,则会有明显的尸斑。

2.口鼻腔和气管。

在溺水过程中,因为冷水刺激呼吸道,呼吸道黏膜分泌亢进,气管通常会呈明显充血状,甚至有水中的泥沙进入气管和支气管。同时,溺液、黏液以及空气随剧烈的呼吸运动或呛咳搅拌,会在呼吸道形成泡沫。尸体被打捞上来后,泡沫会溢出口鼻腔,此为蕈状泡沫。而死后入水者,因为没有呼吸运动,所以气管不会充血,也无此类泡沫。当然,对高度腐败的尸体来说,即使死因是溺水,这种泡沫也很少见了。

3.窒息征象。

作为导致机械性窒息死亡的一种方式,溺死也同样有其他方式导致的窒息死亡的征象,比如眼睑出血点、内脏淤血、口唇青紫、指甲发绀、颞骨岩部出血等。如果是抛尸入水,那么死者可能没有窒息征象,有其他的死亡征象。但如果是把人捂死或掐死后抛尸入水,怎么和溺死相鉴别呢?这后面再说。

4.手。

溺死的人,因为在水中会下意识挣扎,手指夹缝、指甲内可能会有泥沙、水草。这是一种生活反应。死后入水者则不会有。

5.肺。

水性肺气肿是溺死的重要证据之一。简单点说,溺死的人,肺里全是水,肺的体积、重量都增加,表面有肋骨压痕,肺泡壁破裂,在肺叶表面形成一种红斑,叫作溺死斑。这样的肺,摸起来有捻发感。而死后被抛尸入水的人则不会有这些征象。

6.心。

溺死的人,静脉淤血怒张,右心淤血,左右心血成分差异会导致左右心腔的颜色不一致。而死后被抛尸入水的人则不会有这样的特征。

7.胃。

学习游泳的时候大多数人都有呛水的经历,所以溺死的人的胃里也会有大量溺液。这也是一种生活反应。死后被抛尸入水的人则不会有,除非死之前被灌下大量的水。不过,犯罪分子别得意,你灌得了胃,灌不满肺啊。

8.肌肉。

溺水的时候,人体剧烈挣扎,因此有很多溺水的人会在胸锁乳突肌、斜角肌、胸大肌、背阔肌等不容易因为外伤形成片状出血的肌肉处形成出血。

9.实验室检查。

有一种检验叫作硅藻检验,就是用溶剂将尸体的肺、肝、肾溶解,这些器官里的一些浮游微生物(硅藻)则不会被溶解。经过涂片、显微镜观察,可以判断这些硅藻的形态,然后和尸体所在水体的硅藻进行对比,可判断死者是不是在这里溺水的。这种办法行之有效,已成为判断溺死的一种重要参考办法。

还有一些其他的实验室检查,如左右心血氯离子测定、锶离子测定等。这些检查很少用上。

最关键的是,对于死后被抛尸入水的人,肯定可以在尸体上发现其他的死因,而溺死的死因就是溺死。

根据上面的内容,基本可以肯定,想用抛尸入水将其他死因伪装成溺死,从理论上讲基本是不可能的,没有完美的犯罪。

二、其他与溺死相关的内容

1.其他机械性窒息致死和溺死的鉴别。

很多人说,可以把人掐死、捂死后,再扔水里,反正是窒息,征象都一样。其实不然,被掐死、捂死的人,即便高度腐败,在其颈部、口鼻腔也会有特征性出血损伤,这个很容易发现。同时,死后入水者的气管、肺、心、胃都和溺死的不一样,前面已经讲过了。

2.干性溺死。

有一种溺死,是因为死者突然入水,声门痉挛,导致急性窒息死亡。这样的死亡,溺液可以不进入肺、胃,气管和实验室检查也是正常。虽然极少见,但也是存在这种可能性的。那么,怎么判断死者是干性溺死呢?首先要排除死者系受机械性损伤、其他机械性窒息而死亡,然后排除死者系中毒死亡。可以排除这两项的话,结合现场环境,就能推断死者死于干性溺死。

3.推人入水。

有朋友问了,如果是趁人不注意推人下水使其溺死呢?我只能说,这种杀人手法太不保险,我是没见过。毕竟这个人有可能游上来,或者是获救,那凶手可就傻了。如果推人下水真的淹死了人,法医学就解决不了了,但警方通过现场勘查情况、调查情况依旧可以破案。

我倒是听过有下药使人昏迷,然后扔进水里溺死的。不过这样的情况可以通过毒物检验检查出来。

说到这里,我再跟大家分享一个案例,或许大家就更能理解法医是如何区别溺死和抛尸入水的了。

那是在2011年的夏天,某地发生了一起命案。

这是一个两口之家,一个奶奶带着一个13岁的孙子。这个孙子非常不听话,经常惹得奶奶暴跳如雷。有一天,邻居看见这个奶奶找孙子找到了晚上8点,最终发现孙子在小河边捞龙虾。把孙子拖回家后,邻居们听见奶奶和孙子发生了激烈的争吵,甚至可以听见打斗的声音。

第二天早上,邻居发现奶奶死在了家里的床上,死因是被人用手掐压颈部导致机械性窒息。而孙子,失踪了。

结合前一天晚上的动静,邻居们认为是孙子失手掐死了奶奶,然后畏罪潜逃。民警们开始到处搜索,寻找孙子的下落。

两天后,孙子的尸体在一条小河里被发现了。难道是孙子畏罪自杀了吗?孙子的死因究竟是什么?这成为本案的焦点。

孙子的尸体高度腐败,给法医的判断带来了一定的难度。虽然尸体内脏瘀血、手指发绀,具备明显的窒息征象,但是法医发现孙子的肺部没有明显的水性肺气肿表现,双手也都没有抓握水草,尤其是尸体的胃内只有干燥的食糜,而没有任何溺液。

这些可以排除溺死的因素引起了法医的高度重视,于是法医对死者的口唇和颈部进行了细致的检验,最终发现孙子的口唇是有损伤的。

最终,法医确定,孙子是死于捂压口鼻腔导致的机械性窒息,是死亡后被人抛尸入水的。杀害奶奶和孙子两人的,另有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