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慕剑云随即便否定了他的第二种猜测:“藏在家里的可能性不大。有许多变态杀手确实有保存死者遗体的习惯,但他们选择的通常都是尸体中带有标志性的部位,比如说头颅、生殖器官,甚至是内脏,等等。在此前的资料中,都无保存躯干骨骸的先例。因为保存大块的尸骸不仅不方便,对于凶手来说也没有意义。”
黄杰远摊摊手,看样子是不想反驳,不过他又强调说:“我们当年把整个省城都翻了一遍,就差掘地三尺了,剩下的尸骸到底藏在哪里,的确令人费解。”
“会不会是埋在自己家里了?”曾日华又忍不住要发表观点,“大块的尸块很难搬运,所以在隐秘的作案地点就地掩埋——这样的例子以前可是经常有的啊。”
的确,凶手在杀人之后,将尸体就地处理的案例不在少数。有砌在墙里的,有埋在床下的,最夸张的是一个男人杀妻之后,专门买了两袋水泥,在阳台上砌了个大墩子来藏匿尸首。
罗飞看向曾日华说道:“你的思路有两点讲不通。第一,在一个现代化的都市里,就地处理尸体的难度和风险都太大了。你会在家里整出很大的动静,而且一旦引起别人怀疑便再无回旋的余地——因为尸体本身就是如山的铁证。”
“嗯。”尹剑跟在后面附和,“去年有个家伙用水泥把老婆封在阳台上,那简直是我见到过的最愚蠢的藏尸手法。如果那家伙也这么笨的话,就不会十年还逍遥法外了。”
曾日华不甘心就这样被驳倒,憋了一会儿后又辩解说:“万一他的住处当时正好有些特殊的情况呢?比如说家里正在搞装修什么的,顺便把尸体也处理了。”
这种解释显然有些牵强,罗飞没时间和他纠缠不清,直接又抛出了第二个问题:“如果他能够顺利地在家中处理尸体,为什么还要把头颅、内脏、死者的衣服以及部分肉片抛弃出去?”
“这个……”曾日华努力为凶嫌寻找着理由,片刻后他总算想到了一些说辞,“也许……也许是炫耀自己的犯罪手法吧?向警方挑战,就像Eumenides发布通知单一样。”
慕剑云立刻跟上说道:“如果他有这种想法,那他更不会只做一起案件就收手——这一点我可以百分之百肯定。”
曾日华一愣,然后苦笑了一下:“这怎么说着说着,又转回到刚才的问题了?”
罗飞却摆了摆手:“我们先不考虑对凶犯的心理分析,只考虑他的作案手法。向警方挑战的话,扔出来一包碎尸还不够吗?为什么要分四次扔出三包尸体肉片和一个装有头颅和内脏的旅行包?另外为什么要把死者所有的衣物也扔出来?这从挑战警方的角度也解释不通吧?”
曾日华苦起脸,这次他再也圆不下去了,只好投降一般地晃了晃脑袋:“那好吧……你说是怎么回事?那些大块的尸骸到底去了哪里?”
“藏匿在某个特殊的地方……”罗飞慢悠悠地说道,“而这个地方的特殊性在于,那里虽然能够藏住死者的主体尸骸,但却不能藏下头颅、内脏、肉片和衣物,所以凶手要把这些东西远远地扔出去。”
众人都微微皱起眉头,能明白罗飞的思路,但对具体的细节又无法理解:什么样的藏尸地能容纳大块的尸骸但却无法留下头颅、内脏和肉片这样相对小块的碎尸呢?
而罗飞略作停顿之后又说道:“这样吧,我还是从头开始捋一遍,按照我的模式。其中我也会引用不少慕老师的心理分析结果。大家都听一听,看看这个思路能不能顺下去。”
见众人都没什么异议,罗飞便开始讲述。与慕剑云立足于心理学的分析不同,他的观点主要是来自刑侦学上判断:
“在任何一起凶杀案件中,如何处理尸体都是凶犯必须面对的最棘手的问题。因为尸体本身就是案件中最重要的物证,有经验的刑侦人员能通过尸体找到各种各样的线索,包括死者的身份、凶案发生的时间、凶案发生的原因、凶手的杀人方法甚至是凶手本人的身心特征等等。而凶手为了毁灭这些证据,会采用诸多有针对性的手法来破坏尸体。但这手法本身却也在暴露出更多的信息——至少我们可以从中知道,凶手想要隐藏些什么。而他刻意要隐藏的东西往往就是案件中最重要的线索。”
“具体到这起案件中,我们可以看到,凶手抛出了死者的头颅和衣物,可见凶手并无意掩藏死者的身份,也就是说凶手并不担心警方会对死者的社会关系进行排查。由此可见,凶手和死者的相识应该是一次偶遇式的邂逅,并没有第三人知道他们之间的关系。”
众人都暗自点头表示认同。不过这番分析并不足为奇,所以他们还得凝神继续听下去。
“这里我要引用慕老师的理论了。”罗飞这时看了慕剑云一眼,和她进行了一次目光的交流,“从死者的性格来看,一个陌生人要想在短时间内接近她,这个人对她必须具有足够的吸引力。所以我认同以下几点:凶手当时的年龄在二十八岁以上,相貌中上,具备一定的内涵,社会地位较高,同时此人是一个‘隐性自卑症’的患者,否则无法解释他为什么会对死者感兴趣。”
慕剑云微微一笑,似乎在对罗飞的信任表示感谢。
罗飞略点头以示回应,然后又道:“既然我们已经确定,死者和凶手是偶然相识,那么在分析凶手的杀人动机的时候,我们就面临着两个分岔口的选择。第一种可能,凶手是个变态杀人狂,而‘一·一二’案件也是一起预谋杀人案。凶手找到死者的目的就是为了杀死她,享受杀人过程中的快感。事实上,此前警方就是一直抱着这条思路在探案,包括我们刚才也是这么想的——因为凶手对尸体的残害实在超出了正常人的行为范畴。既然是有预谋的,他当然事先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包括怎样把死者引到家中、怎样下手、怎样处理尸体等等。他的计划一定很周密并且得到了完美的实施,所以警方历经十年也无法破案。可是这个思路又存在着无法解释的地方,比如这个变态凶手为什么没有继续作案?他为什么要把头颅、内脏、肉片和衣物分别抛弃在不同的地点?”
这正是先前讨论受阻的地方。众人现在听罗飞这么一说,都明白他是要避开这些障碍,转移到另外一条思路上。
“那另一种可能性是怎样的?”慕剑云忍不住催促着问道。
“另一种可能性是,凶犯本来并没有打算杀死被害人,他的目的只是想进行一次正常的社交。不过当死者来到他家里之后却出现了一些变故,这个变故使得凶手杀死了这个女孩。”
“为什么没有第三种可能性呢?”慕剑云提出了疑问,“即使他不是变态,也有可能预谋杀人啊。为什么你一定要强调是意外变故导致的凶杀呢?”
罗飞反问道:“如果你不是变态,并且事先做好了杀人的预谋,那你为什么要把这个人杀死在自己家里?”
慕剑云恍然地“哦”了一声。此前大家已有共识,凶犯能对尸体进行如此精细的加工,说明他的作案地点一定是在私密性很强的家中。但谁会刻意把自己的家选择为杀人的地点呢?除非他是一个想要“享受”戕尸过程的变态。
“这么说的话,如果不是变态杀人,就是一起临时起意的突发性杀人事件了?”尹剑也掺进来分析道,“为什么呢?最大的可能性就是性侵害的深化结果吧?”
确实有很多男性针对女性的凶杀案都是由强奸案件恶化后导致的。如果凶犯把死者带到家中后起了色心,而受害者处置不当,临时起意的强奸往往会转化为杀人案件。
可慕剑云却有相反的观点:“我觉得这种可能性不大。”
“为什么呢?”尹剑用请教的口吻谦逊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