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之前我想先问问你们,什么是‘我走我的路’?”孙志伟先问道。
“这个广告语,你们明白了咱们新品牌的大方向是什么吗?”
“……”
众人沉默。
我走我的路?
诚然,这个创意确实不错,而且符合公司对受众群体的认定——年轻人。
归根结底就是创意要新颖!
但是,怎么创意新颖,这才是最难的。
光有个大方向,他不够啊!
“新颖,时尚,和我们现在的定位差不多。”王天日认真答道。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我们为什么还要费这么大劲,花上百万去开新的品牌呢?”孙志伟笑了起来。
这个会议被他搞的已经乱了走向,甚至他这一笑,都让人分不清他到底是真的在笑还是……被气笑了。
这个总经理今天很不对劲。
“再极端一些。”孙志伟道。
“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王天日说出了但丁的名言。
“再极端一些!”
“穿自己喜欢的衣服,不在乎别人的眼光!”
“再极端一些!!”孙志伟身子前倾,双手杵在会议桌上。
“那就是……”王天日的声音却低了下来,眉头微皱,“疯狂!打破常规,不拘一格!”
“对!没错!就是疯狂!我们的新品牌,就是要用来打破常规的!”
“让这些购买我们衣服的年轻人,得到一种心理上的满足!他们需要疯狂一些!他们是年轻人!”
孙志伟得到了他想要的答案。
“可是,我们该如何打破常规?”王天日眉头拧成了一个疙瘩。
“很简单!”
“砰!看这里!”
孙志伟重重的拍了一下身后的白板。
“长袖T恤,我们在做,但一直在做的都是普通印花的!或者将印花拆分的情侣装。”
“那为什么不试试,把印花彻底打碎!”
“衬衫,市场上都是素色,条纹的衬衫,这是属于中年人的穿着,还有上班族,我们这些人的正装。”
“可为什么衬衫不能当成休闲装?把素色和条纹这些正式的衬衫变成格子衫,变成休闲的东西?”
关于衬衫的理念,其实江北并没有说过,而且他也觉得格子衫其实……也就那么回事儿。
但是这是时代理念的差异,孙志伟知道,当这种衬衫进入市场,性质就已经变了。
年轻人,完全可以用衬衫来当做休闲装用!
“还有牛仔裤,我们为什么不能将它也拆开,老一辈的都在缝缝补补……可年轻人们喜欢这样缝缝补补的东西吗?”
“他们不喜欢!包括我也不喜欢!”
“所以我们把牛仔裤,拆成破洞的,不可以吗!”
“把你们的脑袋都打开,去想那些不敢想的东西,不可以吗!”
“这才是,我走我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