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浩阳面无表情的看了看手里的盘子,慢慢转身走进屋把它们都放到了餐桌上。
然后他不急不慌的拿着毛巾把一头短发擦干,回屋换了身家居服后,这才又做到了餐桌前面对二选一的抉择。
要是在今天之前,这都不用选,方艺晨那份饭菜肯定和上次的糖醋排骨一个下场,可是于浩阳现在却有些犹豫,因为他看着餐桌上放着的那个盘子,总能联想到方小姐刚刚露出的那个灿烂笑容,莫名的就觉得这个盘子很有喜感。
他很少有这么拿不定主意的时候,平时都是该怎么样就怎么样,从不为这些小事纠结,因为他做什么根本不用考虑别人的感受,只要他自己高兴就好。
他又看了看那个有些眼熟的盘子,坚定的伸手拽过外卖的饭盒,从塑料袋里拿出一次性筷子,从中间掰开,顺手把饭盒的盖子给打开了。然后整个人就定在那,准备开始工作的筷子也停在那不动了。
那就话怎么说来着,没有比较就没有伤害,这还真是。平时吃外卖他也没啥别的要求,能填饱肚子就行,结果今天看着油腻的饭盒,他手里的筷子就怎么都下不去了。
瞥眼看了看邻居小姐姐送来的盘子,饭是饭菜是菜的,味道先不说,就这卖相就完胜外卖了(就不是一个档次的,放在一起比就是对外卖的不公平)。
于浩阳犹豫了几秒钟,最终还是遵从本心,把外卖饭盒推到了一边,把邻居送的盘子拽到了跟前。
他先是从盘子里夹起一块肉,慢慢的送进嘴里咀嚼,嗯,这是牛肉,肉嫩汁鲜,好吃!
于浩阳没想到邻居不光钢琴弹得好,厨艺也这么好,咽下嘴里的牛肉后,他迫不及待的又夹起一块肉塞到嘴里。
很明显能看出,随着他的咀嚼,他脸上的面无表情先是变成了惊讶,然后是惊喜。
他很喜欢方小姐做饭的味道,很好吃,不过却没有大饭店那种高级感,反而是一种家常的味道。
他拽过盘子,一筷子肉一筷子饭的细细品尝起来。不大一会儿满满一盘子的饭菜都进了他的肚子,他却皱起了眉头,因为没吃饱。
他看了看旁边的饭盒,拉过来夹了一筷子,勉强把嘴里的饭菜咽下去后,他果断的把饭盒扔进了垃圾桶。
吃过邻居家的那盘子饭菜后,他现在是真的吃不下这种千篇一律的外卖了,最起码现在是吃不下的。
然后吃到可口饭菜的愉悦和没吃饱饭的焦躁交替的出现在他的体内,让他整个人都显得异常烦躁。
在客厅里转悠了一圈后,他干脆上楼又进了琴室,双手搭在琴键上,不自觉的就弹起了最喜欢的那首钢琴曲《海战》。
卡密拉·方是他的偶像,小时候就是听了她的钢琴曲才会去学了钢琴,后来也是因为喜欢她唱歌,所以大学选的音乐学院。
卡密拉·方的每一张专辑他都有收藏,就是她每年的演唱会的录像他这里也有,没事的时候他就会拿出来播放,然后一个人静静的欣赏。
卡密拉是个很漂亮的女歌手,但是这绝不是他喜欢她的主要原因,他内心里更喜欢她的音乐,她的能力和才华,还有她那种自由、自我、独树一帜的生活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