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节(1 / 2)

范思哲一噎,合着这大爷还是专业的,他挑挑眉毛,冲古今笑了下,跟那老人说:“这可是电视台的,你刚才说的那些话他们都会给你播电视上的。”

老人一听,要去抢李泰手里的摄像机给砸了,李泰年轻体壮的,几下就躲了过去,把“碰瓷儿”老人的丑态都给拍了下来。

交警和救护车很快赶来,那老人是真的摔到了腰,去医院治疗的时候老人的家属也来了,儿媳妇领着个□□岁的小男孩,那女人不依不饶的让范思哲赔钱,而那个小男孩扯开了嗓子就嚎,护士过来说了好几次他们才拽着范思哲到医院门口去吵。

屋外寒风凛冽的,整个世界银装素裹纯洁的可爱,可眼前的人却在喋喋不休的“讨公道”,范思哲心里暴躁的骂了句,说话还算客气:“要讨公道咱们走流程,你拉着我没用。”

女人吵嚷着要去范思哲单位举报他,说他不负责任,肇事逃逸。

范思哲按了按太阳穴,逃逸个鬼哦,逃逸了现在怎么会被人拽着骂。

“范思哲!”清脆的一道声音传过来,打断了这争执的局面。

范思哲循声望去,看见古今正朝着他跑来,她一边跑一边警惕的盯着情绪激动的女人和小孩,跑到他身边仰头看他:“我有证据证明是那个大爷自己摔倒的。刚才回去导带子的时候我拷了一份出来,正好拍到了那个大爷是自己走到马路中间,看你快过来的时候‘主动’摔倒的。”

古今重点强调了“主动”两个字。

其实那大爷好几次主动的往路中间走,结果都是些跑的很快的大车,最后他看中了范思哲这辆宝马牌子的,知道车主有钱而且应该没空跟他纠缠,才躺倒的,谁知道范思哲居然这么有空,又报警又送医的。

吵闹的女人听见古今这么说,愣了好一会儿,先是想抢古今的挎包把那个“证据”毁灭,又忽然嚎啕大哭说起自己家男人出了车祸司机跑了,家里生活揭不开锅,公公现在也住了院,她一个女的带着孩子活不下去了云云。

范思哲被她吵得一个头两个大,就医预付的钱他已经花了,从这女人手里讨回来估计跟从铁公鸡身上拔毛一样费劲,他摸了摸口袋,想找烟抽,想起来这是在医院门口,又把烟盒放回去了,揉了揉发胀的太阳穴,问那撒泼的女人:“到底要不要走流程,走流程的话我这里有视频证据,私了的话刚才垫付的那一千八我就不问你要了,你好好想想。”

那女人还在怀疑古今是不是真的有“证据”,看到她羽绒服外面挂着的记者证,算计了一会儿,“私了可以,你们不能把今天的事报到电视上去!我们丢不起那个人!”

古今悄悄翻了个白眼,她也知道丢人啊?

从挎包里掏出个笔记本,快速的在上头写了协议,写明双方同意私了,范思哲垫付医药费一千八,之后那位老人的一切健康状况和他无关,并且视频资料不会被公开在电视台。一式两份,三个人都签了字,古今还从侧兜里掏出个口红涂在三人手指上按了个手印。

做完这一切,范思哲拉着古今的手腕大步离开了这个晦气的地方,到马路上打车送她回单位。

等在路边的时候,古今还在碎碎念:“干嘛要替她垫付医药费啊,一千八哎,能吃多少好吃的肉肉!”

范思哲没说话,车来了直接把人推进后座,自己跟着坐进去,看着窗外一言不发。

古今坐在他身边,觉得车里的气压十分低,看看前面的司机,小声的安慰他:“最近水逆,这个月有一百多次呢。”

范思哲被她不着调的安慰给逗笑了,“原来如此。”

古今两只手放在腿上,跟小学生似的坐的端正,偷眼看范思哲,“怎么好像每次碰见我你都会遇见倒霉事啊……”

范思哲摇摇头:“是我每次遇到倒霉事都恰好碰见你。”他看了古今一眼,“这次真是谢谢你啊,不过你好不容易拍到个新闻,你能决定发不发么?”

古今两根食指勾在一起搓了搓,先是说了“不客气”,又不想被人听见,凑过去和他说悄悄话:“没拍到什么画面,我唬她的。”

范思哲直直的看了古今几秒,看的她有些不好意思的时候,才收回了视线,“先送你回单位,我还得去交管所一趟提车,等你下班……一起吃饭?”

他似乎也想不到别的感谢方式。

古今刚想答应,想起来今天是阿花搬家的日子,她可爱的室友终于决定在今天搬去和男朋友一起住了,两人约好了晚上一起吃大餐的,所以只好遗憾的表示:“晚上约了人,下次吧。”

“你倒是不客气,直接预订了下次?”

“哎?”古今挠了挠头,“那,那不方便就不吃了。”

“吃,怎么能不吃,不过我明天又要出差,年底了挺多事的,等我回来了带你去吃大餐。”他想起之前古今在路边的抱怨,笑着补充,“那种有很多好吃的肉肉的。”

古今听他跟哄小孩似的说什么“很多肉”的大餐,有些乐,乐完了想起来,“你昨天不是说要在家休息的么?怎么一大早又跑出来了?”

“哦对,你不说我都忘了。”范思哲突然想起来,“顾临家的狗粮没了,他上班去了,叫我出来买狗粮,他们家狗一早上挠了十几次门外加嗷嗷叫唤了。”

“噗。”古今笑,“那你出来这么久了,他家狗得饿晕了吧。”

“饿死它得了。”范思哲不怎么高兴的嘟囔,忽然伸手在古今面前,“你口红借我用下。”

“哎?”古今从包里拿出来放到范思哲手上,“怎么了?”

“按手印用。”

“哦。”古今想着他又是派出所又是车管所的跑,大概会有需要吧,反正她那个口红也不打算再用了。

只是回到了电视台又觉得哪里不对劲,就算真是按手印,人家也应该有印泥的吧?为啥还自带口红啊?

作者有话要说:看了三遍,发现这章里面能吃的只有雪和口红了。

鉴于你们馋到一定境界了,我觉得我需要提醒一下:这两样都别尝试=-=

☆、热红酒和烤猪肘

范思哲出差了一个多月,就在古今都快忘了那顿“很多肉”的大餐时,在一个飘雪的早晨接到了他的电话。

“出来吃早茶?”范思哲似乎是刚睡醒,声音里有遮掩不住的慵懒。

古今贴着手机的耳朵悄悄的红了下,看了看来回走动的同事们,小跑着去茶水厅说话,“我在上班呢。”

“上班?”范思哲纳闷的移开手机看了看时间,以为是自己过迷糊了,看清了才问:“周六还上班?”

“唔……”古今忍不住吐槽了一下他们不人道的工作时间,“我们一周六天班,我是周日轮休的。”

或者说只有周日不坐班,可以把没完成的任务拿回家去做。

范思哲“哦”了一声,也没觉得太惨,毕竟他忙起来的时候一个月都不歇一天的,“那你几点下班,我过去接你吧,欠你一顿饭,我记着呢。”

古今抠了抠茶水台的收纳盒,“行,你五点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