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厮赔笑:“还真是。我主家路过买了一点,尝着好吃,便叫我再买些回去。”
路人好心指点:“那你应当去城里。江面上往来商船、停泊靠岸的、临行前备货的,都从码头上买,且要排好半天呢。”
小厮诚心实意道了谢,又往城里寻着恒家酒楼来。
原来恒家酒楼在侧面楼宇底靠着母墙搭了个商摊,上头写着四个大字“恒家路菜。”
排队人虽然多,却比江面上少一半,霖家小厮忙排在后头。
“来了来了!”
诸人激动喊道。
小厮跟着探头去看,但见厨子从里头端出一个大锅。
锅里热气融融,雪白雾气从锅中腾腾而出,带着扑鼻的香气四处飞扑。
厨子大喊:“这是恒家新出的路菜——炖猪羊大骨!”
两头大中间小的猪、羊筒骨浸泡在褐色的卤汁里,显然是炖煮了许久,上头的肉瞧着都入色了,红汪汪,油亮亮,看得人眼睛发直。
放在桌上后,“哗——”
围观的人群纷纷涌上去:“给我来两根!”
“给我来五根!”
店小二乐呵呵维持秩序:“排队排队,人人有份。”
随着厨子的搅动,那赫赫香气弥散在空气里,几十种香料的滋味一齐在空气里搅动,卤香十足,细细闻上去还有一丝麻香,叫人忍不住咽口水。
滋味飘到街面上,排队的人又多一层。
好容易轮到霖家小厮,他咬咬牙,除了主家交代的路菜,自己又自掏腰包买了一份猪大骨。
“好嘞!”厨子筷子夹出一大块猪骨包到油纸包里,又捞出两块豆干单包出来:“买骨头送豆干!”
小厮喜出望外,寻到街边一处阴凉地就开始享用。
大骨还带着腾腾热气,上头有残余的褐色卤汤。
小厮毫不犹豫就放进嘴里,先吮吸一番。
呀,辛香、麻鲜、咸香,卤汤特有的滋味进入口中,惹得人唾液不住分泌,大脑立刻下达指令:开吃!
小厮用牙齿扯下一块筒骨肉送进嘴里。
其实算不得是扯,经过长久炖煮筒骨上头的肉已经酥烂,几乎稍微用点力就从骨头上掉了下来。
猪肉特有的纹理一丝一缕,卤香渗入其中,肥香满口,香喷喷起劲。
小厮吃完一口后眼睛都亮了,毫不犹豫吃起下一口。
三下五除二整条筒骨上的肉就被吃得干干净净,他转而将骨头竖立起来,折一根柳叶枝将里头的骨髓扒拉出来。
雪白的骨髓被一层皮膜包着,整条吸溜出来,送进口中。
皮膜柔韧,里头包着的骨髓柔软,几乎是立刻就在嘴里融化了。
却又不油腻,让人吃得心满意足。
旁边搭配的卤豆干也不赖。
豆干外皮略有些柔韧,咬开后内里绵软,每一个孔隙里都吸满肉卤汁的咸香。
越嚼越香。
人群里林大厨忙得不可开交。
他额头上沁出一层汗,示意茶饭量酒博士接过自己手里的碗勺,又回后厨继续劳作。
心里却格外舒畅,酒楼里来用餐的客人一天多似一天。
除了从孙家酒楼重新夺回来的老客人,还有慕名而来的外地客商、行船路过凑热闹的旅人,
甚至还有不少本地人,一问,便是“家里从远地来了客,指明要吃你家饭菜。”
酒楼里所有的大厨都忙得脚不沾地,可他们心里各个都美滋滋的。
谁能想到,自己家大娘子在短短十天之内就能将恒家酒楼扭亏为盈呢?
酒楼里,恒老爷和恒夫人齐齐点点头,眼睛因为欣喜而亮晶晶:“曼儿,不成想你这般能干!”
曼娘一笑:“爹,娘,还未到一月之期呢。”
她有自己的打算:“如今酒楼生意太好,我想再开一家恒家路菜脚店如何?就单在码头附近,好不与酒楼生意混杂。”
“这……”恒老爷做生意讲究谨慎稳妥,一时迟疑。
曼娘见他迟疑,从袖子里掏出一张银票递过去:“爹,这是我们约定的百两盈利。”
“怎么?这就一百两了?”恒老爷接过银票,手都有些颤抖。恒夫人更是惊讶得瞪大眼睛:“这可……才十天啊!”
当初曼娘立下了一月之内盈利一百两的军令状,谁知才过了十天她便拿出了一百两银票。
“爹,娘,我既然十天之内能完成赌约,那么说明我并不是夸夸其谈好高骛远之人。再者。”曼娘拿出账册努力说服爹娘,“女儿早算过,这几天码头上的路菜盈利每日八两,而开一家路菜脚店不过耗费百十两银子,也就是说不过一月便能收回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