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节(1 / 2)

现在,瘦高个的常安被看守所民警带进来,他身子软塌塌地走到椅子前坐下,眼睛冲着地板,并不瞅对面的人,看起来对提审有很大的抵触情绪。

沉默片刻,常安把屁股朝前挪了挪,身子靠向椅背,刻意显示出一副慵懒且满不在乎的模样,接着才缓缓抬起头,讥笑一声道:“该说的我已经说了八百遍,你们总这么折腾我有意思吗?还是那句话,人绝对不是我杀的,你们甭想诬陷好人……”

常安猛然打住话头,愣了一下,迅速坐直身子,收起先前的散漫。因为他看清楚了,坐在对面的除了提审他若干次的姚建,还有一张他更为熟悉的面孔——他的好兄弟,杜英雄。他一下子红了眼圈,嘴唇哆嗦两下,似乎有话要说,却又说不出口。转瞬,他又低下头,来回揉搓着被手铐铐住的双手,似乎有些不安,又有些羞愧。

杜英雄也一样,他怎么也想不到,时隔多年会以这样的方式与好兄弟见面。四目相对的那一刻,他内心无比难过,又想起先前曾对此行有过一丝犹豫,更是感到惭愧不已。他从摆在桌上的香烟盒中抽出一支香烟,夹到嘴边点燃,然后起身走到常安身前,将香烟塞到他手上。看着常安抬起头,把香烟放到嘴边使劲吸了一口,才反身回到审讯桌背后坐下。

这看起来是一个轻描淡写的动作,其实用意颇深。一方面,可以理解为审讯中一种惯用的对待犯罪嫌疑人的怀柔手法,当然这是做给姚建看的;另一方面,也是杜英雄真实的用意,他想隐晦地向常安传达自己的善意,也是希望常安能放下各种消极情绪,把注意力集中到这次问话中。

“7月9日晚,当时已经很晚了,你还出门做什么?”杜英雄操着公事公办的口吻,开口问道。

常安不傻,他当然明白杜英雄此时出现必然是来帮他的,所以尽管此类问题已答过数遍,他还是赶紧抖擞精神,认真回应道:“那天是周末,半夜有场球赛,和几个朋友约好一起找个地方喝酒看球。”

“出门时几点?”杜英雄问。

“将近9点半,”常安紧跟着强调说,“我出门时特意看了下表。”

“你的腰带为什么会出现在案发现场?还有被害人赵小兰的指甲里,怎么会有你的皮肉?”杜英雄接连抛出两个对定案有直接影响的问题。

“阴错阳差,倒霉呗!”常安长叹一声,进而详细解释开来,“那天晚上,和朋友约好外出看球。我从家走时,朋友那边已经开喝了,我心里着急,走路猛了点。赵小兰那会儿应该是刚从外面回来,天下雨,她没带伞,就一溜小跑想快点到家。也真是巧了,她穿着高跟鞋,地又滑,偏偏跑到我身前时,崴了下脚,整个人朝我扑过来。刚刚说了,我也走得急,所以她撞到我身上后反弹了一下,我当时没看清楚是谁,出于好心本能地想要拽住她,她也是本能反应朝我手上乱抓,可能就是这么一个过程,她指甲抠到我手了,又把我的腰带扯断了。后来我们看清彼此,都挺尴尬,也说不出什么话,我就扭头走了。走了几步,发现腰带断了,正好穿着紧腰的牛仔裤,系不系腰带都无所谓,便干脆把腰带抽出来随手扔了。”

“然后呢?”杜英雄问。

“后来我走到巷口时,觉得有个男人跟我错身走过……”常安说。

“‘觉得’是什么意思?”杜英雄皱起眉头,声音也略微扬起,打断常安的话,疑惑地问道。因为在他先前读到的口供中,并未出现这么模棱两可的字眼。

“不是,那个……”似乎被戳中要害,常安一时语塞,迅速避开杜英雄冷峻的目光,支支吾吾地说,“那晚……那晚在巷口我真的遇见了那个人,但……当时我撑着雨伞,视线被遮住了。尤其,先前与赵小兰的相撞,让我有些心猿意马,整个人处在发蒙的状态,所以……所以只是感觉到有人带着一股风从我身边走过,至于别的……那人是男是女,我其实并不清楚。我……我也不是故意要说谎,我就是觉得杀人犯肯定是个男的。”

“果然不出所料,我就知道你小子不老实!”一直默不作声的姚建,用手指冲常安使劲点了几下,接着冷哼一声,用嘲讽的语气说,“哼,编瞎话的速度还挺快,要不是杜警官敏锐地捕捉到你说话的漏洞,恐怕你还是会坚持原来那套说辞吧?老实交代,根本就没有什么别的嫌疑人,对吧?”

“有、有、真有……三儿,哦不,杜警官,我这次说的全是真的,你要相信我!”常安忙不迭地强调道。

“好,你先别嚷。”杜英雄冲常安仰了下头,示意他冷静,瞪着眼睛琢磨了一会儿,缓和口气说,“我可以相信你是在急于辩解的情形下,对事实进行了一定的夸大,所以现在再给你一次机会。你放松点,静静心,仔细回忆回忆当时的情景,关于你说的那个人,能想起任何线索,都说来听听。”

“没有了。”常安痛苦地摇摇头,不假思索地应道,“咳,说实话,关在看守所这段时间,我每天都在寻思那个人,可实在是没什么可说的。”

“没事,你也别着急,保持放松状态。”杜英雄一边安抚,一边引导道,“那咱们再回到你与赵小兰相撞的那个场景,你来描述下赵小兰当时整个人的状况,比如说穿着、情绪、气味,或者手里有没有拿着什么东西,等等。”

“没啥特别的,衣服就是她平时穿着的短袖白衬衫,深蓝色长裤,黑色高跟鞋。肩上挎着个半大不小的皮包,也是她平时常背着的……”常安皱了皱眉头,尽力回忆道,“情绪似乎不怎么好,气味……对了,她靠近我时,我闻到她嘴里明显有一股酒气,可我印象里她基本不怎么喝酒。”

……

第三章案情重构

凤山红星机械厂建于新中国成立初期,与此同时,距厂区北部不远的一块闲置土地,被规划为职工福利住房区。一排排红砖墙的二层、三层小楼陆续建起,形成纵横交错的街巷,“红星巷”也因此得名。

转眼半个多世纪过去了,凤山县城撤县设市,红星机械厂兼并搬迁,整个社会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红星巷却因种种历史遗留问题,始终未能得以拆迁改造,在咫尺之遥的高楼大厦的包围和映衬下,越发显得像个贫民窟。

走在巷陌中,杜英雄既熟悉又陌生。

四处都是污秽不堪的感觉,空气中飘散着下水道的馊味,当年红红火火的小楼也早已看不出本来面目,墙体上遍布各式各样的野广告,显得尤为斑驳。各种违章搭建,占据着街道两侧,街巷更加狭窄、杂乱。大多数原来的住户都已搬走,剩下的要么上了岁数,要么便是实在买不起房子的,有那么几个人杜英雄虽然叫不出名字,但还是会觉得眼熟,而更多的是一张张外来谋生租住的陌生面孔。

杜英雄本打算先去探望常爷,不过王昆说这会儿常爷应该还在外面做买卖,二人就即刻进入此行正题——通过实地犯罪模拟,尝试找出先前被遗漏的线索。

案发地点是红星巷北街一条南北走向的巷子,犯罪嫌疑人常安住在这条巷子东侧接近巷口的一栋三层筒子楼中,被害人赵小兰租住的房子,则还要往巷子深处走六七十米。

卷宗资料显示:第一作案现场位于常安家南侧十来米远的地方,凶手在这个方位从背后对被害人进行了绞杀,随即将被害人拖行20多米,至北巷口一处马葫芦井边上,挪开井盖,将被害人抛入井下,之后仓皇逃离现场。大体上,凶手的作案情形就是这样,过程并不复杂,持续时间也相对较短,但其中还是有值得深究的地方——凶手“弃尸于井下”的举动,所映射的是怎样一个心理状态?

此时,杜英雄和王昆蹲在巷口的马葫芦井边,再度将井盖挪开,冲井里打量。这是一个取暖井,深度在3米左右,越往下越宽,井下部位是四四方方的,长宽都在两米左右,里面有一些垃圾和污水,墙体上砌着扶手,可以上下攀爬。

“你觉得凶手干吗要把尸体扔到井下?”杜英雄抬头看向远处,目视拖行轨迹问道。

“这有什么可纠结的?”王昆满不在乎地说,“当然是想掩藏尸体呗!”

“也就是说,凶手最终目的是为了尽可能拖延时间,增大警方办案难度,从而降低自身被抓捕的风险,对吗?”杜英雄话锋一转,“这只是正常思维的一个判断,如果从风险评估的角度来看,凶手拖行被害人的过程显然更具风险性,而且巷口处视野开阔,也加大了被目击的风险,更何况,凶手弃尸后并未将井盖挪回原处,根本达不到所谓的掩藏效果。”

“这个嘛……”王昆咂巴了下嘴说,“队里认为,可能当时有人经过把他吓跑了,没来得及盖回井盖。”

“可是你们走访了两个多月,差不多与整个红星巷所有潜在目击者都谈过话了,却并未发现有这样的目击者,不是吗?”杜英雄反驳道。

“那倒是,”王昆使劲点着头说,“本来这块人流其实挺多,当天晚上雨下得太大,街上没什么人,不然凶手绝不会这么轻易得手。那你的意思是?”

“也许他就是要暴露尸体,他想向世人展示被害人狼狈不堪的死状。”杜英雄眉峰轻蹙,怔了一会儿,若有所思道,“如果这真是一个犯罪标记式的动作,常安就有希望了。”

“什么?什么叫标记式的动作?靠它能推翻队里的结论?”王昆显然对这一名词很陌生,连忙追问道。

“算了,先不说这个,咱们找常爷去吧。”杜英雄迟疑一下,转移了话题。只是初步的一个倾向,还有待综合整个案情去考量,他不想现在就给王昆无谓的希望。

阳光幼儿园是临河街道最大的一家私立幼儿园。每到放学时间,大门口的人行道上便聚集一些摆地摊的大爷大妈,城管来治理多次,也没起到多大作用。而其中年龄最大的就属常爷了,他头发已经全白了,身子比以前更单薄,背也佝偻了,整个人似乎比杜英雄印象里的缩小了一圈。

此时,常爷忙得不可开交,身边围着一群叽叽喳喳的小家伙,常爷用那双布满老茧的手,颤颤巍巍地卷着一串串棉花糖,虽满脸笑意,但眉眼间还是掩饰不住地透出一股萎靡和疲态。杜英雄坐在街对面的车里看着,心里不禁一阵酸楚,正欲下车过去打招呼,却突然听到人群中传出一阵吵嚷……

“吃、吃、吃死你得了!有什么好吃的?脏死了,你没看那老头儿穿得脏兮兮的,手也黑黢黢的,那糖你也敢吃?吃了保准你拉肚子,听见没……喏,老头儿,赶紧把你那破玩意儿拿回去……”

“哎,你这人怎么这样啊?是你家孩子非嚷着要吃棉花糖,你不给买,人家大爷好心送孩子一串,你不领情倒也罢了,凭啥冲大爷大呼小叫,还把棉花糖扔地上?”

“对啊,你这小年轻穿得挺时髦的,咋一点素质都没有?”

“当妈的都这么没教养,能教育好孩子?”

“我管我家孩子,你们瞎吵吵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