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悠在一旁笑嘻嘻地说:“不是吧雷警官,你们都还没结婚呢就叫起老婆来了?会不会太早了点?”
“虽然还没有正式结婚,但是我们今天已经领了结婚证——白纸黑字的证明她是我老婆了。”
“啊?你们今天居然跑去领了结婚证?不是说元旦才去领吗?怎么忽然提前了?”
池清清笑着说:“因为他听说12月12日的寓意是要爱要爱,觉得这是一个领证的好日子。特意提前就在民政局预约了结婚登记。今天一大早直接把我拉去了民政局领结婚证。”
雷霆在一旁眉飞色舞地笑道:“是啊,在民政局花了九块钱后,我就到手了一个美女老婆。真是超级划算有木有?”
“这么说,以后池小姐不再是池小姐,而是正式晋升为雷太太了。真是恭喜你们啊!”
“谢谢。对了雷霆,我不是让你也叫上小李过来帮忙试蛋糕口味吗?他人呢?”
“他下午带着闪电出勤了,我打电话给他时说正在回来的路上,得先回宿舍换套衣服才能过来。再等一会儿吧。”
李麒已经答应了当雷霆的伴郎,前不久还陪着他去试了结婚礼服,以及伴郎服。当时池清清也和吴悠一起双双出动,为两名男士在婚礼当天的形象分严格把关。
为了配合池清清的纯白婚纱,雷霆试穿了一套纯白的燕尾服。而这一身白衣,让他看起来简直就是玉树临风的翩翩浊世佳公子一枚。
“哇,亲爱的,你穿这套白色礼服实在太有白马王子的范儿。”
“这么说你很喜欢我穿这套礼服是吧?”
“是的,超喜欢,巨喜欢,都不想让你脱下来了。”
吴悠也表示赞赏:“新郎穿着燕尾服真是太刷存在感了,这么男神范儿,让人想忽视都难啊!”
雷霆试穿的燕尾服让池清清十分满意,就如同她当初选那套白色婚纱,一眼就看中并拍板付了订金。
雷霆选了白色的燕尾服作为结婚礼服,李麒的伴郎服同装就挑了一套黑色西服。任何隆重的场合中,黑色西服都是最不会出错的款式。
李麒试穿了一套简洁修身的黑色西服,里面配上白色衬衫,黑色领结,胸口再点缀一块香槟色口袋巾作为装饰。虽然整套衣服没有任何抢眼醒目的亮点,但整个人的形象分仍然居高不下了。
池清清笑眯眯地竖起一个大拇指说:“小李同志,平时见到你不是穿警服就是穿训练服,今天终于看到你穿便装的样子了。不错不错,给你打一百一十分。多的那十分就让你骄傲好了。”
雷霆开玩笑地说:“是啊,没想到小李你打扮一下这么帅啊!我都有点后悔了,结婚当天该不会被你抢了风头吧?”
李麒一本正经地说:“如果你不放心,那婚礼当天我可以戴上头罩只露出眼睛的。”
“算了吧,那样画风太奇怪了。我可不希望别人以为我的婚礼上混进了一个恐怖分子。”
嘻嘻哈哈的打趣中,新郎和伴郎的礼服都被敲定了。然后他们四个人一起去吃了晚饭,饭后雷霆带着池清清回了自己家,吴悠则由李麒负责送回家。回家路上,她主动和他交换了电话号码,两个人算是正式成为朋友了。
伴郎与伴娘,分别是新郎与新娘的密友。在一场婚礼中,也是非常重要不可或缺的人物。虽然婚礼还有几个月,但是相关筹备工作中,雷霆和池清清经常会把吴悠和李麒叫过来帮忙拿主意。譬如今天挑选结婚蛋糕,也照样叫上了他们俩。
可是,李麒最终却没有出现在蛋糕店。因为闪电出勤回来后表现得精神萎靡不振,不吃也不喝。李麒仔细地观察一番后,觉得爱犬有些不对劲,赶紧送它去看兽医。兽医一检查,发现闪电高烧39.8度,立即给它挂吊瓶输液。
接到李麒的电话,得知他无法前来的原因后,雷霆和池清清都决定要去动物诊所探望一下生病的闪电。吴悠也不假思索地说:“我和你们一起去。”
动物诊所中,李麒正抱着闪电在输液。因为这只高大威猛的狼狗似乎对针头十分抵触,护士为它打针时一直在挣扎。他不得不抱住它,反复用言语进行安抚。
“闪电,乖儿子,听爸爸的话,别乱动了啊!只有打了针你的病才能好,你也不想一直发烧吧?”
闪电在李麒的安抚下,勉强安静了下来,但眸子中还是一副不太喜欢挨针的神色。因为担心它会在输液过程中再次挣脱针管,他就一直抱着它,就像一个爸爸抱着自己的孩子那样不肯撒手。
雷霆和池清清、吴悠赶到时,闪电刚刚吊上一瓶药水没多久。
接下来还有五瓶药水等着输进它的身体里,最少要输上四五个小时。正是晚饭时间,雷霆建议改由自己来抱着闪电打针,让李麟先去吃了饭再过来。他摇摇头说:“闪电不会要你抱的。我才是他老爸,你不是。”
每一只警犬都是有灵性的,它们只认自己的训导员,只听一个人的指挥,别人很难亲近。雷霆也知道这一点,但还是想试一试。因为如果他不帮忙,李麟就要饿着肚子守上好几个小时了。
“没关系,我不饿。不过兄弟,我现在很渴。你去给我倒杯水来给我喝吧。”
一听这话,雷霆还没来得及行动呢,吴悠已经先跑去向诊所的护士要了一杯白开水,然后端回来给李麟喝。李麟一口气喝光了一杯,她又去倒,但是他却不敢再说了。
“差不多不渴就行了,不然待会想上厕所就麻烦了。”
“好吧,水你不敢多喝,但饭总是要吃的吧?这样吧,你想吃什么?我帮你叫份外卖过来好了。”
“不麻烦你了,我抱着闪电也不方便吃饭,等它打完了针后我再去吃东西吧。”
池清清和雷霆在动物诊所待了大概二十分钟后就先行离去,他们要回雷家吃晚饭。雷氏夫妇这天都特意调整了行程安排,让保姆准备了一桌丰富的晚餐,打算庆祝一下儿子儿媳今天正式领证结婚的事。
吴悠虽然跟着他们一起离开了诊所,但是半个小时后她却又独自回到了诊所,手里还拎着一盒香喷喷热乎乎的意大利火腿披萨。
“李麒,你抱着闪电吃饭的确不方便,但是吃披萨就没关系了,有一只手就能完成任务。这份火腿拉萨是刚刚新鲜出炉的,赶紧趁热吃吧。”
第170章
一边说,吴悠一边微笑着打开饼盒。浓郁的香气扑鼻而来,让原本就饥肠辘辘的李麒不由自主地就咽了一口口水。
“饿了吧?快吃吧。这家店的披萨超级美味,是我曾经在美食版面五星力推过的。”
单手抓起一小块披萨后,李麒两三口就狼吞虎咽地吃完了,他实在是饿了。
“咦,这个披萨和我以前在必胜客吃过的不一样呢。”
必胜客的披萨有着厚厚的饼底,厚厚的芝士和多多的馅料,但是这款披萨的饼底却是薄薄的,烤得又焦又脆,火腿片也切得薄如蝉翼,再点缀了几颗一分为二的圣女果。
“正宗的意大利披萨就是这种焦脆薄底的,因为意大利人更喜欢薄底的饼。怎么样,是不是比必胜客的更好吃啊?”
肚子饿了吃什么都美味,加上这份披萨确实也味道上佳,李麒点着头回答:“是啊,确实很好吃。我以前还以为必胜客的披萨就是再地道不过的披萨了,没想到它其实并不正宗地道啊!”
“是啊,要吃正宗地道的披萨一定要吃意大利的。因为意大利才是披萨饼的故乡。必胜客的披萨是美式披萨,不但饼底厚得像面包,还铺上了一层厚厚的馅料,吃起来口感太腻。”
“你不愧是美食编辑,说起这些东西来头头是道。我从来不知道披萨原来还分美式意式。不过不得不承认,这个意大利披萨的口感的确比必胜客的要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