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科的护士还记得他,乍一看他背上悉数绷裂的伤口,几乎忍不住斥责起来。
说过不能沾水。
说过不能剧烈运动。
说过……
祝清晨听不懂她在说什么,本能判断出她是在责备人,下意识要开口反驳。
薛定就坐在治疗室的椅子上,头也未抬,警告似的叫住她:“祝清晨。”
她朝他看去,男人满头是汗坐在那,任由护士拿着镊子与针线替他缝合伤口,拳头紧紧攥起,青筋都冒了出来,却一声都没哼,只掀开眼皮不咸不淡瞥她一眼。
她知道他什么意思。
他不要她说。
祝清晨闭上了嘴,站在窗边安安静静看着这一幕。
他还挂着她的相机在胸口,一身的尘土,眉骨上有一道青紫色淤伤。
为了重新缝合伤口,他的上衣已经脱去了,浅麦色的皮肤,毫无赘肉的小腹,线条分明的肌理,还有从脖子上缓缓流淌下来的汗珠。
明明又脏又狼狈,却又该死的帅。
这是祝清晨第一次意识到,原来一个男人的好看,并不只来源于整洁体面的皮囊,薛定的英俊并非她过往接触的精致的美,而是从骨子里流淌出来的男人味。
他没有穿上昂贵的西装,没有为自己整理好仪容外表。
可他致命的吸引力藏在每一滴汗珠里,每一道伤痕中。
伤口缝合一直持续到夜里,八点半时,两人才从医院回到家。
祝清晨煮了三袋泡面,一袋给自己,两袋给他。
薛定吃得很快,三下五除二解决了,拿起她的相机查看照片。
动作一滞,他抬头,“……镜头碎了。”
“……”
祝清晨赶紧搁下面碗,拿过相机仔细查看……是真碎了。
大概是他与那恐怖分子打斗时碰坏的,蛛网似的伤痕遍布镜头,其余地方也多处碰伤,完全没救了。
她摩挲着相机,半晌没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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