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节(2 / 2)

gu903();他一身酒气。听声音,也像喝多了,凑近一看,他原本白皙的脸真是红通通的。

“怎么喝了这么多?师父们呢?”

“高兴,师父们住山下了,他们说还没喝够,我惦记你就回来了。”他说一个字歇一下,好像不能连贯成句似的。

明明是费力说出的关心话,白薇不知怎的,觉得耳朵有点烫。

“我去给你倒碗水。”白薇扶着他现在椅子上坐下。

“先别去。”裴庭忽然拉住她,他力气太大,白薇一下被他拉到两腿间。

裴庭什么也没说,盯着她看了半响,忽地一笑:“你去吧,厨房桌子上有一罐野蜂蜜,给我放一点儿。”

切~白薇暗里啐了一口,去厨房给他倒水去了。

端过来找不到他的影子了,挑开里屋的帘子一看,他站在红烛下看熟睡的真真呢。

“嘘——我女儿,真漂亮,像她妈!”

他让她小声点,自己声音却很大,好像掩饰不住的骄傲。

白薇看着他眼底下的红晕,抿了一下嘴,掀开帘子进来,推他坐下,端着蜂蜜水送到他嘴边,让他一口气喝了。

裴庭坐在床边直笑。

白薇心想他这个样子,怕是也不能自己洗漱了,转身要去端水,却被裴庭叫住:“你干嘛?”

今天晚上还真不能跟他计较了,白薇老实道:“我去给你倒水洗脸洗脚。”

裴庭嘿嘿的笑,笑够了:“不用你伺候我,我自己去。你洗了没?没有我伺候你。”

就他醉成这个样子,白薇哪敢让他伺候,忙道:“我洗过了,你行不行啊,我帮你吧……”

她还没说完,就见裴庭站起来,歪歪斜斜地往外去了。

这个人,醉成这样,他是怎么上山的?

没多大一会儿,裴庭回来了,脸上湿淋淋的,光脚穿着一双拖鞋,拖鞋也湿淋淋的,躺在床尾一动不动。

白薇连忙去洗了,回来见他睡着了,轻轻拽掉他拖鞋,把脸和脚给他擦干了,正费劲挪他呢,他眼睛突然睁开了,黑漆漆地望着她,呼出的气热热的喷在她脸上,还带着酒气。

“睡觉了,你还能动吗?你睡外边吧,我把真真放里边,别压着她了。”白薇担心他晚上压着真真,本来真真是睡在两人中间的。

裴庭眼珠动了动,见她把真真放里边了,伸手解盘扣,猛地坐了起来,握住她的手:“我来。”

他动作固执霸道,白薇不想惹一个喝醉了的人,低头看他白皙的手指捻着她胸前的钻石扣子。

大红色的中式新娘喜服,是他专意请的苏州绣娘制作的,上面有龙凤、牡丹、花枝、石榴、祥云等吉祥的图案,连扣子都用的是货真价实的钻石,包边的是纯金。

这个人啊,自己什么都不在乎的,为了她费尽了心思。

裴庭解开了一颗扣子。

红烛下的她,五官精致的如同雕刻出的石像,但与那年完全不同,眼角眉梢里都是温柔,鲜活起来,让他控制不住,他不由自主用手指抬起她的下巴,想好好的看看她,看看她。

白薇顺从地抬头,也凝视着他,英俊的眉眼,专注的眼神,这是她爱的,也爱着她的人。

裴庭身子前探,欲吻住她的红唇。

却有一根葱白似的手指挡住了他。

“我想问你一件事情,那年我拿着木镯,却没有给你,你还记得吗?”白薇问出这个压在心底,几次都想问,却始终没有问出的话。

那时的她,是没有想过有一天自己会再度回到红薯山,也没有想到自己会有这样的内疚,她那时,何其冷漠和残酷。

裴庭眸子里似有流水淌过,她呀,开始他觉得就像一个榴莲,不但扎手,还臭臭的,脾气臭。但敲开外面的壳后,里面的香甜就只有他知道了。

他望着她:“那你又有没有后悔把你的气运分给我一半?”他的妻,有多善也只有他知道,纵然受了那样的罪,却从没有埋怨过他;后来知道了,任林妮和裴世茂挑唆,她也没有变过。她的刺和壳,不是要伤谁,而是不自觉的想要保护自己,他怎么会怪她?

四目相对,互相凝望,从彼此的眼睛里看到深情无悔,有如星辰大海一样辽阔美丽。

桌子上燃烧的红烛“啪”的一声轻响,爆出一朵烛花来,却提醒了裴庭,他情不自禁地拥住她,吻住她,久久的,久久的……

红烛静静地燃烧着,映照着那红色锦帐里交缠不休、缠绵不止、不分你我的两个身影,而床的里侧,裴真真躺在锦被里,小脸红润润的沉睡,完全不知道她的父母正在做着什么……

满室醇香,时光正好。

[后记]到了清明,白薇同裴庭还有裴真真一起去给裴正良扫墓,发现裴正良的墓地换了个地方。原来在裴庭决意下山去找白薇之前,他先将裴正良的棺木换了个地方埋藏。裴庭的各项本领,有待她以后慢慢发现了,不过还好,她有很多很多的时间。清明节过后,他们又住了几天,便同四位师父告辞了。四位师父留在了红薯山,白薇固然不舍,但作为一个两世人,对生死看淡了许多,曾经相陪,便是缘分。两人回燕城,白薇对拍戏的执念已经很淡,转行做了导演,后来,她虽然没有拿到普斯卡最佳女演员,却拿到了普斯卡最佳导演,并且是三次,成为全世界唯一获此殊荣的女导演。

而裴庭,在回到燕城后,就彻底告别了影坛,一面专心攻读硕士,一面照顾孩子,再有空闲就管管公司。也许有的人觉得他浪费才华,但人生的目的和意义如果只在于金钱和名誉,那未免太单薄了。人类数十万年的历史,真正被人记住的有多少呢?待到几十万年,几百万年后,谁又会记得那些曾经被人记住的人?唯有能够握在手中的一生,可以明晰的感受到喜、怒、哀、乐,握住手中的幸福,才是最值得的。而且他也没有那么多时间去思考这个问题了,到结婚的第十个年头,他和白薇的第三个孩子,第二个儿子出世了。老大六岁,老二三岁,老三刚刚满月,已经足够他忙活的了。嘘,忙完这个还不够,晚上他还要加班加点的干活呦……老婆太迷人,是个问题。

再见,全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其实我想写一点林妮跟周思盛的番外的,但因为我这期申榜的时候写的是到榜完结,所以这里就不写了,就完结了,如果写的话,就跟《嫁给厨子以后》一样,放在作者专栏里开个短篇,免费的。想看的可以收藏一下我的专栏,方便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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