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是提前睡了一觉的关系,等闻觉真正躺到枕头上,是一点困意都没有了。
他难以控制地,回忆起和陆清明相识的二十年。
如果一定要给前半辈子的自己下个定义,闻觉认为,自己是东施。
西施,是陆清明。
闻觉打小就不爱跟同龄人玩,他喜欢当舅舅的跟屁虫,出入各种大人往来的场合。
在闻觉眼里,陆清明和其他大人都不一样,但具体是什么不同,他说不出来,反正不是因为他有钱有势。因为这两点都实在算不得稀奇。
可能是脸长得好看,可能是言谈优雅,可能是懂的知识全面,或许是讲英文的口音好听,或许是端酒杯的角度好看,或许什么都有。
总之,闻觉向往陆清明,就像万物向往阿波罗。被阳光照耀的地方会生出希望,追逐希望是人的原始本能。
周承安几乎每个假期都会去找陆清明,闻觉顺理成章从不缺席。
他们一同去海岛,去雪山,去世界上一切热闹非凡或是人迹罕至的地方。
闻觉喜欢这位陆叔叔,也喜欢陆叔叔周遭的一切。
他用陆清明的玻璃杯喝水,喜欢穿陆清明的大拖鞋,他认为陆清明家洗手液的味道是全世界最最好闻的。
闻觉怀揣着这份喜欢和憧憬长大——他想要成为陆清明那样的大人。
十八岁那年,闻觉在众多offer中,选择了纽约的大学。
纽约,那是离陆清明最近的地方。在那里念书对闻觉来说,意味着他和陆清明的见面时间,将完全脱离假期的制约。
闻觉到纽约的第一个晚上,陆清明请他吃饭,吃的是意大利菜。
“陆叔叔,你真厉害,总能找到最合我口味的餐厅!”闻觉兴奋不已地说。
陆清明朝他微笑:“喜欢就好。是你舅舅告诉我的,你爱吃意大利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