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枫院内,余氏将皋哥儿哄睡了,来到两个女儿房间,见她们俩还嬉笑打闹着不去睡觉,有些嗔怒,“小祖宗们,累了一天了,还不快去睡!”
贺兰雪素来比兰芷活泼些,见着余氏生气也不害怕,反而笑着将人拉到榻上坐下,“阿母莫恼,我们中午睡得久了些,现下还不困呢。”
余氏其实也睡不着,安国公拉着贺二爷去了书房,说是两兄弟久未见面,今夜要秉烛夜谈,抵足而卧,于是也就顺着小女儿坐了下来。
“大伯母出手倒是一如既往的阔绰,阿母你看,这项圈上的鸡血石足有核桃大小呢。”兰芷摆弄着今日谢氏送给她们姐妹俩的项圈,指着那项圈上镶嵌的宝石道。
余氏看向她手里的项圈,血红的宝石澄澈通透,毫无杂质,即使是在昏黄的烛火下也依旧闪耀着炫目的光彩,一看就是价值连城,即使她这个年纪的贵夫人,见过不少好东西,却也不得不承认这项圈确实是件不可多得的稀罕物。
“你们大伯母素来是个大方的,这鸡血石产量极少,难为她还寻来两块一般大小的。”余氏接过项圈,仔细看了看上面镂金的花纹,“这花纹也别致,寓意也好,可见是花了心思的,你们好好收起来,等大日子的时候再戴,也算不辜负她的好意了。”
两人点头称是,又赏玩了一会儿,才叫了丫鬟把项圈收了起来。
母女三人又说了一会儿闲话,贺兰雪突然问道:“阿母,那林家表姐是什么来历啊?长得跟画中的仙子一样,我都差点看呆了。”
见她提到林惜,余氏叹了口气,将林惜的经历大致说了一番,又提到她如今无父无母,实在可怜,直听得两个女儿又是愤怒又是怜惜,一向温和的兰芷都忍不住怒声骂道:“天底下竟然还有这般愚昧无能的男子,叛军都杀到家门口了,竟还只知道求神拜佛!”
兰雪也愤愤不平,出声附和道:“就是!这样的男子就该扔出去让那叛军杀了,免得祸害一郡百姓。”
“慎言!你小小年纪嘴里莫要喊打喊杀。”余氏拍了拍小女儿的手,示意她冷静。
“哼!”兰雪住了嘴,不再提那让人不齿的男人,而是转了话题,“林表姐真可当得上一句女中豪杰,竟然敢提刀杀人。”
兰芷点点头表示赞同,她们俩跟着父母在陕州待了三年,那边民风勇武,她们俩也多少沾染了一些豪气,听得林惜的作为,不仅不害怕,反而还对她大加赞扬,生了崇拜之情。
余氏也不由得感慨,“谁说不是呢,她父母都是性子温和之人,没想到养出的女儿却有一身傲骨。”
“也是被逼到绝境了,不然哪个娇弱女子愿意提刀染血呢。”兰芷幽幽叹道。
“这也是实话,你看今日她面色苍白,想来定是大病了一场,毕竟那是杀人不眨眼的叛军啊,谁能不害怕呢。”余氏想到林惜今日身形瘦削,面色苍白的样子,心中对她多了几丝怜惜。
“那王琢配不上表姐,还好大伯母接了她回来,以表姐这样的容貌品行,定然能再寻良配。”兰雪气势汹汹,恨不得立马寻来一个家世才学,人品容貌皆上乘的贵公子,好叫那王琢追悔莫及。
现今风气并不反对女子二嫁,有很多人家甚至以娶寡居妇人为荣,因为他们觉得寡妇都是命格贵重的女子,夫婿去世是因为压不住这样的命格,还有那生过孩子的更受欢迎,这说明了她具有生育能力,娶进门来定然能为自家开枝散叶,绵延子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