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2 / 2)

gu903();阿尔闻言不由看了他一眼,然后,痛心疾首地遗憾起来:可你不是我最喜欢的演员呀。

见鬼,我不是?我竟然不是?那你最喜欢的演员是谁?

查理帕森斯。

谁?没听过。

他演过莎士比亚的《李尔王》

哦,我是一个笨拙的人,不会把我的心涌上我的嘴,我爱您,只是按照我的名分,一分不多,一分不少【注】

哎,好女儿!说得好,说得好!

去你的!

两人对视一眼,那种努力找话题不冷场的气氛终于打破,齐齐大笑起来。

阿尔终于放弃吃那个又冷又硬又干的三明治了。

他将三明治扔到了盘子里:说点儿什么吧,要不然我都后悔和你吃饭了。

对不起,我的错。

兰迪立刻道歉说:临时起意,没想到这家餐厅这么不靠谱。

先生们,我觉得那就不错了!

一直坐在收银台那边算账的餐厅店长立刻发出了抗议:你们看看现在都几点了?大半夜的能有三明治吃不错了!而且,我还提供热牛奶了呢。

那真是感谢。阿尔回答。

算了,别管它了。兰迪兴致勃勃地说了起来:下次我带你吃好的。你吃鱼吗?吃过金头欧鳊吗?这种鱼的鳞片闪闪发光,肉质雪白紧致,味道鲜美,可以做海鲜汤,还可以烧烤。啊,对了,还有胡瓜鱼,那是肉质最细嫩的鱼种之一,剖腹去鳞,再用牛奶浸一下,裹上面粉油炸,炸至金黄起锅,装盘的时候垫上白色的餐巾,真是色香味俱全再有火鸡,说实话,火鸡肉质一般,身上唯一可取的地方就是鸡翅,但如果做块菌烹火鸡,将块菌裹上烤咸肉,加胡椒粉、盐和五香粉,塞到刚刚宰杀的新鲜火鸡肚子里,烤熟,块菌的味道会非常鲜美,想想就让人流口水

阿尔看着他眉飞色舞的样子,心想:真行,饿着肚子让我听这个,我现在更饿了。

但不知道为什么,理智上是吐槽的,可他支着下巴,听着听着,脸上就忍不住地露出了一抹自己都不知道的傻乎乎笑容。

更为有趣的是,在听兰迪介绍了一番食材后

在第二天,阿尔居然还意外获得了一个填缺的机会。

那天,他正在柯蒂斯先生家请教问题。

伯尼布朗先生找上门说:阿尔,帮个忙。

您说,只要我能做到。

《生活报》那边,有个专栏作家病了快一个月,急需找个人来代替,你看看能不能帮忙写点儿什么?

天,您这根本不是找人帮忙,是在帮我的忙了。

阿尔十分感激地说:我当然愿意啦,只是不知道水平够不够做一个专栏作家?

再行也没有了,上吧。伯尼布朗先生鼓励地说。

既然您都这么说了,我当然是没问题的,只是,这个专栏是关于什么的呢?戏剧评论吗?

不是,美食相关就可以。

我能收回自己刚才的话吗?

不行。

可我从来没写过美食。

凡事都有第一次。

可我平时根本不注意什么美食啊。

现在开始注意也不晚。

伯尼布朗随口提议:写写你平时在外头碰到的餐馆也行,比如,你昨晚吃了什么,哪个餐馆?餐馆的地理位置?食物水平怎么样?这些都可以写啊!写吧,难得的好机会,你要把握住。

阿尔只好回去写了。

他按照伯尼布朗先生的指示,回忆了一番昨晚的美食后,写出了以下描述:

[XX街和XX街的交口处,有一家感觉还不错的小餐厅,二十四小时营业,里头有冷掉、干瘪、剩了可能超过一天的三明治,十度左右的热牛奶,以及店主不知名的自信。]

[但之所以说这间餐厅感觉还不错的原因在于当一位英俊堪比阿波罗的男子,在你耳边用性感的嗓音,低声地将什么金头欧鳊、块菌火鸡的做法徐徐道来时,你会遗忘一切烦恼。]

这事险些把那位小餐厅自信的店长给逼疯了。

他后来不得不在店门口立了一个显眼的大牌子,用于说明某些真相:[会讲美食的见鬼的阿波罗是客人自带,本店概不供应。]

作者有话要说:

【注】台词摘自莎士比亚《李尔王》,国王准备给三个女儿分嫁妆,大女儿和二女儿说得天花乱坠,三女儿说了实话,这句台词就是李尔王的三女儿对她爹李尔王说的,具体百度吧。

第104章阿尔:你们不要笑我!

阿尔无意中接下的那个美食专栏后来火了。

这可能完全归功于他看问题的角度过于清奇了。

正常的美食专栏作家总是会从美食的角度开始讲起,谈论哪道家常菜好吃,哪个餐馆有什么招牌菜,某某美食有什么历史,某某食材很珍贵等等。

然而,阿尔不管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都根本不懂美食,只知道怎么吃更容易填饱肚子。

所以,一开始,他就有心想要去找兰迪求助,毕竟,虽然某人偶尔会故意搞出点儿色香味不美的东西来捉弄人,但总得来说,毕竟是学烹饪的,据说基础课业成绩还很不错,而且,早年跟着马特四处流浪,各地美食没少吃,也算是见多识广。

但很可惜

正如有些人喜欢美食不需要理由一样,还有一部分人天生对美食缺乏相应的热情,阿尔属于后一种。他偶尔也会把食物分为好吃和不好吃,可绝大多数时间,并不会刻意去四处寻找好吃的食物,而是仅仅将之视为生存的必需品。

等兰迪耐心详细地讲了一堆,把各种好吃的东西形容得天花乱坠后

他得出的结论就是:算了,我做不到,我还是按照自己的想法写吧。

所以,还是直接从身边吃过的餐馆开始写起。

然后,全部都是用第一人称,以小故事的方式来叙述整个用餐过程。

除了第一篇自带阿波罗搞出的笑话外,还有

唔,比如,香煎鸡腿肉。

[我跟着柯蒂斯先生他们走进了一家高档餐厅,餐厅里头的服务员穿得都比我好。]

[这家餐厅的招牌菜是香煎鸡腿肉,菜单标价是xxx,如果是在四五年前,我可能要不吃不喝地攒上一个月的工资,才能吃到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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