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1 / 2)

其次,张玉凉入道,为的是寻求心灵的超脱,而非一般人以为的求仙问道、寻求长生。他自己也在《流云书》的序言里说过,他有出世之心,只是碍于种种缘故,始终没有践行的机会,最初没有,最后也没有。

最后,就是和他的爱人有关了。张玉凉对他的爱人情深意重,因为有爱人在,他舍不得出世,舍不得放弃与心爱之人相守的快乐,便只好在红尘间苦熬。当然,如果他的爱人能够长长久久地活着,陪伴着他,笔者相信他愿意永远这么熬下去,奈何命运弄人,他还是在二十五岁就失去了他最爱的人。

说完笔者赞同的因,再来说说笔者不赞同的果。世人皆说张玉凉入道后求出世,然而笔者以为,张玉凉并非出世,而是出世无果后转入世,这里的入世指的不是常人理解的那种追名逐利,而是他后半生始终在做的周游红尘。

何为出世?自然是摒弃一切尘缘,专心向道。可张玉凉在《团团家书》的引言中曾明确表达过自己不可能出世,因为他的爱人就是他的世,他到死都没能放下那个人,又哪里来的出世一说?如果出世意味着忘却和放弃爱人,想来他宁死也不会做的吧。

所以笔者认为,张玉凉从未出世,恰恰相反,他带着对爱人的思念,带着爱人临终前的嘱托,一直在尘世中游走。他的道,不是很多人向往的那种避世清修,而应该是像北朝史学家沈谈先生说的那样:踏遍天下,历尽南北,喜乐忧愁,皆有所得。

张玉凉的道,在人间,在凡尘,不在世外,不在天边。

他一生经历丰富多彩,然而对他来说,或许只有十五岁到二十五岁那十年才是值得铭记和回忆的时光。二十五岁以后,他痛失所爱,行走天下,生活看似越发精彩纷呈,却无法再激起他内心一丝一毫的波澜。

正如齐教授书里所说的那样:他的生命,自此之后,也无风雨也无晴。

杨桃小院

呀!这里有只小猫!

怎么被雨淋成这样了?真可怜

我把它带回去吧,我家里还剩些猫粮,正好不用浪费。

那你小心点,它好像是只野猫,别被它抓到了。

知道。

阿嚏

程澹打了个喷嚏,在铺着棉布的竹篮里翻个身,面向从窗外斜射.进来的阳光,蜷成一只小黑团。

早上下了场雨,午后虽出了太阳,空气中仍然有一股雨季特有的潮意和秋日将至的寒凉。

程澹的猫窝几乎与二楼窗台平齐,他懒懒地抬眼往外看,恰好能将整个院子的景色尽收眼底。

陈肖家的房子是那种有些年代感的二层小楼,小楼前用低矮的墙围出一个院子,种着一株高大的杨桃树,三两丛山茶,墙上还爬满了绿叶白花的茉莉,颇有温馨的生活气息。

前不久雨才停,院里的土地仍是湿润的,杨桃树下铺着薄薄的一层落叶,和湿泥混在一起。

微风时不时拨动树梢,摇落几滴水珠,泛黄的叶片有气无力地耷拉在枝头,越发让人感到萧索。

进入新时空至今已过去了三天,程澹心里还是空落落的,思念张玉凉,也思念从前安逸的日子。习惯了古代的生活,再回到现代,他看什么都觉得别扭。

这个时空的程澹没有上个时空那么幸运,他一睁眼就发现自己被遗弃街头,还正好赶上一场大雨,在垃圾桶旁冻得瑟瑟发抖,瘦弱的猫崽身躯一度支撑不住要昏过去。

好在当时有两个高中生路过,其中一人家养的猫近日去世了,家里剩了很多猫粮和猫用的东西,于是将他捡回家悉心照料,这才没让他先帝创业未半而花光预算。

收养程澹的这家人姓陈,人口构成简单,一位好脾气的老太太,一个刚上高三的小伙子,以及一条狗。

其实之前还有一只猫,前两天刚去世,程澹的到来恰好补上这一空缺。

把程澹捡回来的人名叫陈肖,古镇二中的高三学生。古镇就叫古镇,是国家南方一座不出名的小城镇,古镇二中自然也不会有什么名气,但陈肖的名气却大得很。

刚上高三,陈肖就代替学校拿到了省级数学联赛的一等奖、省级英语联赛的二等奖和国家级征文比赛二等奖,在经常关注这类赛事的人群里可谓是声名赫赫,浑身冒金光一样的存在。

正因如此,虽然陈肖家境一般,但凭借着这些赛事拿到的奖金和学校发的奖学金,不仅可以养活自己和奶奶,还能再多养一只猫和狗。

把这几天了解到的信息简单回忆了一遍,程澹迷迷糊糊即将睡去的时候,突然感觉自己的身体被什么东西拱了一下。

他睁开困倦的眼睛扭头一看,就见一只浑身雪白的大狗从床底下探出头来,咧着傻萌傻萌的蠢笑,不停拿湿润的鼻子拱着他的侧腰。

这蠢狗叫杨桃,品种是雪橇三傻之一的萨摩耶,不动时乖巧可爱,一动身上那与生俱来的蠢萌之气就会自然而然流露出来,丝毫不堕其种族威名。

陈肖家人丁稀少,却能过得比五六口之家都热闹,杨桃功不可没。

每天陈肖都要跟这酷爱在地上打滚、在床底下钻来钻去的家伙上演一场或几场全武行,因为如果不这样做,这货就会把自己一身白毛折腾成灰黑色,而陈肖将会给它洗澡洗到崩溃。

萨摩耶精力充沛,拆家能力虽然比不上二哈和撕家,可毕竟种族天赋放在那里,天天不疯到精疲力尽绝不会停下休息。

为此,陈肖即使在学业繁重的高三,每天也会抽出一两个小时带它出门遛弯,让它发泄一下过于旺盛的精力,并在邻居们问起时苦涩地笑着说:这是为了劳逸结合。

今天是周末,陈肖带陈老太太到医院做体检,估计要傍晚才能回来。萨摩耶估计是觉得无聊,便跑来撩拨屋子里除它以外唯一的活物程澹。

程澹淋了一场雨,现在感冒还没好利索,没心情也没力气陪杨桃折腾,于是挪了挪身子,把自己缩在篮子最里边,也就是靠近窗台的地方。

陈肖特意把猫窝放在床上离窗户最近的地方,就是为了让它多晒太阳。

见程澹不理自己,杨桃歪了歪脑袋,抬起两条前爪搭在床上,吐着舌头又凑了过去,拿头顶了程澹两下。

陪我玩!陪我玩!

大概是这么个心理活动。

程澹不耐烦地躲避着,实在躲不过了就一尾巴抽在杨桃脸上,想借此将它赶开。

没想到杨桃会错意了,还以为程澹是在跟自己玩,兴奋地追逐着程澹的尾巴尖蹭来蹭去。尾巴没蹭到几次,倒是把床单给蹭得一团乱,连带着爪子上的灰尘也抹了上去,等晚上陈肖回来估计又会被一顿好打。

程澹烦不胜烦,气恼地坐起身,一爪子呼到杨桃巴巴凑上前的狗头上,把它的脸抽得偏到一边。

咪!

程澹龇出一口小奶牙,抬起粉嫩的爪子做抵挡状,刚刚长成的指甲挂着一撮狗毛,在半空闪烁着寒光。

杨桃翘起的嘴角委屈地压下,耳朵软趴趴垂在两侧,喉咙里发出弱弱的咕哝声。

这家伙也就块头大,性格怂得很。

收拾完杨桃,程澹尾巴一甩,想趴下继续睡。然而转身的瞬间,他看到了对面小院大门前推着自行车站定的人。

那是一个身形清瘦的少年,十六七岁的模样,理着清爽的短发,相貌俊秀,气质温润而又儒雅,生生把土气的蓝白底色校服穿出了古典感。

好像察觉了程澹的目光,少年握着车把回头看来,隐在阴凉处的面容暴.露在阳光下,清晰地映入程澹眼中。

恍惚间,时光逆流回千载之前,回到程澹与张玉凉初遇的那一刻。

少年踏着满地落红向他走来。

也是这个年纪,也是这样的季节,甚至连心头的鼓动都如出一辙。

程澹的心躁动着向他传递一个信息那就是他在这个时空要陪伴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