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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章准备

我要去大凉都城,和仙女和大夜枭一起

兰时领着肖夙,贴着五郎坐,同五郎一起烤火。

兰时剥了颗栗子放到五郎掌心,“五哥你瞧这孩子根骨如何?不然你收他为徒,教他些防身的本领。”

“傻!”五郎接了贿赂,一指头敲在兰时头上,“那太子都肯给他赐姓,你带着他去寻太子,便是没有杜太傅这层关系,只这人是你领过去的,他就没有不应的。”

太子殿下,一颗心两面都写着姜兰时,若是兰时是个昏聩的,只怕太子殿下能做出烽火戏诸侯只为兰时一笑的举动来。

兰时琢磨五郎提的法子倒也行,将这孩子养得亲君会更好,无论何时都与天家一心,才能不惧流言蜚语和朝堂倾轧。

不过有件事,还是可以让自家两位兄长知道,兰时冲肖夙点了点自己的颈下,小狼崽聪明地很,自觉地将那玉佩从衣领里拽出来,兰时看着那佩玉,忍泪笑道:“十二哥说,七哥曾经倾慕过一女子,至死没能说出口,他也没机会知道,他倾慕之人,也相思多年,现在大愿得成,寻他去了。”

如今想来,安知曾经想修篱种菊的七哥,不是为了去配那能封王拜相的杜家女管仲。

七哥的字迹从习字那天起就圆圆的,刻在那玉佩背面的承谌二字虽尽力飘逸,从姜帅和五郎的位置远远看去,还是圆圆的。

姜帅只看了一眼,便移开目光,不忍再看。

“他若想留在北境,便随他,北境军还是能护住个孩子的。”

与姜家子有旧,这五个字,能让姜帅护他一世。

“我要去大凉都城,和仙女和大夜枭一起!”

进帐来一直扯着兰时衣角装乖的肖夙,拽着兰时的衣角往前跨出一步。

很认真地自行决定去留,“我知道我要当突厥王,阿妈说异姓王就是要住在大凉都城里过一生的。”

杜蘅送给大凉的最后一份礼物,是突厥必须要面对的末日。

五郎这才把目光从玉佩上移开,落到这卷毛小狼崽身上。

“此子前途无量。”年纪虽小,往后也必定差不了。

兰时深以为然,“杜蘅姐姐拿毕生所学养出来的孩子,就该是突厥的克星,引着突厥消磨斗志,安于臣服。”

“这事宜早不宜迟,眼瞧着都过年了,太子殿下得回宫去同陛下一起受百官朝拜才是正经。”太子殿下的战场,在朝内,不在北地。

兰时站起身来,握住肖夙的手,“我带他去好好洗洗,兄长们,突厥易主的消息可得在三日内传遍突厥,不对!”

兰时反应了下,寻思反正都到这一步了,干脆闹个大的算了。

“最好传遍四境,这消息自己长着腿跑到大凉境内,,到陛下耳朵边去,京城里可还有个回不去家的突厥使团呢。”

当初留那二皇子一命是怕突厥狗急跳墙,现在可没什么畏惧,就算这一帮,无声无息地死在京城,对外只说悄悄回突厥去了,也没人过问什么。

“知道了!快走吧!”姜帅听兰时提起太子就心口绞痛。

旁人家是嫁出去的女儿,既嫁出去,便由夫家烦忧去。

他们家这个,不嫁出去还把太子招进门来了。

二人双双往他眼跟前一站,便给他添了无尽的烦恼。

兰时带着肖夙,忙不迭退下。

不过百步便碰上了十三。

兰时才要开口便被十三拦住,十三单臂将肖夙举起来,“这便是那孩子吗?刚刚吴钩已经寻我报过了。”

肖夙乖乖地没有挣扎,任由十三将自己举过头顶,北风吹乱了他一头卷发,带起的沙砸在他脸上,让他忍不住闭了闭眼。

“我方才将整个俘虏营都走了一遍,不得不说,杜娘子真是高招,她这法子换个人都用不了。”

满屋子神态各异的突厥俘虏,听守卫说,只有杜娘子带着小家伙,平和地不像话,与其说是被俘,他们母子,更像迁居,很是安之若素。

而后便是今日,她想讨口水喝,说着说着便吵了起来,吵没两句,她身后的突厥人都围了过来,守卫看情形不对亮了刀。

杜娘子觑着这机会便撞了上去。

趁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在这变故上,小家伙从一众成人的脚底下爬了出去,当真寻到了关押突厥王的营帐。

“小家伙滚了一路,脏死了,我带他去洗洗。”

十三故作轻松,单臂夹着小家伙走得飞快。

兰时在后头瞧着,肖夙绷直了腿,还伸直了手臂,做出了个凌空飞行的姿势,看起来还挺高兴。

能让这小家伙没防备的开心,这也是十三的本事了。

“走吧,你身上伤还没好呢,莫在外头吹风了。”

太子殿下才给陛下写了信寄出去,立刻捧着兰时的斗篷追了出来。

太子将那斗篷给兰时披上,揽着她往回走。

“已经柳暗花明,剩下的都无须你操心了,若不放心肖夙,重开突厥王庭时,你陪着去便是。”

gu903();出来半日,兰时身上都是冷的,太子殿下不由得搂得更紧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