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明虎不忍再看,默默收回视线:大哥和大嫂的关系实在是超出了他的想象。
他怎么也没有料到,大哥和大嫂在一起相处的时候,会是这种画风。
他对老大那些年的崇拜,终究是错付了,嘤!
第49章
阮眠实习的第一天,就格外的忙碌,医院里新来了一批病人,需要他们这些实习生帮忙处理外伤,最近海盗的新首领很是猖獗,经常偷袭落单的士兵,搞得人心慌慌,医院也比往常忙碌,急需增加人员,这也是医院的医生们,对大家能够在这个时候,选择来这里实习,这么感动的原因。
因为谁也不知道之后会不会挑起战争,如果真的开始作战,那么医院里的病患只会更多,这无疑是一个苦差事,需要有担当和付出。
阮眠忙碌了一天,中午午休的时候才终于喘了一口气。
他穿着一身白大褂,钢笔放在上衣兜里,有些疲惫的走到自动售货机前,买了一瓶咖啡。
他是Omega,体力本来就比不上Beta和Alpha,他不想拖大家的后腿,只能勉强自己努力撑下去。
因为他原型是兔子的原因,心里要承受的压力比一般人都大,兔子天生胆小,每次上手术台前,他都要做足心理准备,这些年他虽然已经努力适应,但是在医院实际操作和在学校的理论知识,毕竟会有些不同。
这样忙碌下来,不禁有些身心疲惫,他虽然为可以医治病人开心,但身体上的难受,还是需要时间去适应的。
他轻轻地捏了捏眉心,拖着沉重的步子走到无人的角落里,打开咖啡瓶。
他刚把咖啡放到唇边,还没来得及喝一口,咖啡就突然被夺了去。
兔兔,不可以喝咖啡。卢炀低沉的声音传了过来。
阮眠抬起头,看到卢炀那张俊帅漂亮的脸,不由弯起眼睛笑了笑,开心的问:卢宝贝,你什么时候过来的?
刚到。卢炀把咖啡拿在手里,自己仰头喝了一口,看着阮眠挑眉道:什么时候开始喝咖啡了?
阮眠靠在墙上,解释道:我在医院有的时候工作太忙,累了或者困了的时候,就偶尔会喝几口,我现在对咖啡的抵抗力还可以,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
卢炀微微蹙眉,那也不行,你的原型是兔子,一旦中毒了怎么办,以后把这个习惯要改一改,你如果想要保持清醒,靠其他方法也可以。
嗯,好。阮眠知道他是为自己好,甜蜜的笑了笑,轻声答应下来,没有犹豫的决定以后改掉和咖啡的习惯。
今天工作累不累?卢炀满意的把咖啡扔进垃圾桶,不知从哪变出一瓶甜牛奶递给阮眠。
他看着阮眠身上的白大褂,神色深了深,这是阮眠成为医生后,他第一次看阮眠穿这身衣服。
阮眠身材修长,穿着白大褂更显得腰肢纤细,比例完美,他肌肤白皙,嘴唇红润,穿白色的衣服尤为好看,一头细碎的乌发软软地垂在额前,看起来俊秀清淡,夹杂着少年人特有的坚韧,像挺秀的竹子。
今天是阮眠第一天上班,卢炀担心阮眠不能适应,所以趁中午休息,过来看一看,此时他看到阮眠穿着这身衣服,才恍惚觉得时间匆匆而过,他的兔兔出落得更加出色。
阮眠接过牛奶,牛奶的包装盒摸起来还有些温热,他把奶盖打开,轻轻的摇了摇头道:不累。
卢炀轻轻捏了一下他略显苍白的脸颊,不满的道:兔兔是个小骗子。
阮眠眉角眼梢都写满了疲惫,无精打采的,卢炀最了解他,怎么会看不出他已经累了。
阮眠本来就不擅长说谎,现在谎言被戳穿了,只好老实承认。
他顺势把头靠在卢炀的肩膀上,有气无力的说:好吧,卢宝贝,我确实累了,现在脚很疼,一点也不想站着,不想走路,肚子还很饿,你让我靠一会儿吧。
卢炀听着阮眠语气软软的跟他抱怨,心情出奇的好,忍不住伸手轻轻摸了摸阮眠的后脑勺。
等阮眠靠着他的肩把一瓶甜牛奶都喝下去,他才扔掉盒子,转身蹲下,把阮眠背到自己的背上,语气难得有些幼稚的说:卢宝贝现在就带兔兔吃胡萝卜去!
阮眠愣了一下,在卢炀的背上挣扎着想要下去,有些焦急的道:卢宝贝,不用了,我可以自己走,我现在很沉的。
他现在长大了,比小时候沉很多,卢炀每天训练已经那么辛苦,他不想让卢炀背他,那会累到卢炀。
别动,我背得动。卢炀语气闲散的把他在背上颠了几下,看起来轻松自如,根本没费多少力气。
小兔子还是轻飘飘的,背在身上像没有重量一样,卢炀觉得以后还是要看着小兔子多吃饭才行。
路过的几名医生和护士忍不住看了过来,他们跟阮眠是一个科室的,都认识阮眠,看到他突然被背了起来,不由有些惊讶,好奇跟他动作这么亲密的人是谁,暗暗打量着卢炀。
阮眠注意到他们的目光,连忙把脸埋在卢炀的背上,怕引起更多人的注意,他只好老老实实的不再挣扎。
卢炀虽然很想炫耀,但是他知道小兔子脸皮儿薄,再被大家看下去,一定会脸红的,所以他连忙加快脚步,往前走了几步,远离那些医生和护士的视线。
阮眠把自己藏在卢炀的背上,双手抱着他的脖颈,卢炀的背部比以前结实了很多,阮眠的脸颊贴在上面暖融融的,很有安全感,好像卢炀这样背着他,他就什么也不用担心,什么也不用怕。
阮眠闻着卢炀身上的气息,不由自主的笑了笑,卢爷爷和宁宓香总说他太惯卢炀了,其实他心里清楚,明明是卢炀更惯他。
小时候,他身为小兔子体质本来就弱,父母过世的时候,他又大病了一场,搬到阮东林家里住之后,吴永娟就连每天一杯的牛奶都不肯给他喝,所以他小时候身体非常弱。
每次放学的时候,他背着书包走一段路之后,就经常累得走不动了,需要停下来休息,卢炀那个时候虽然也是Omega,体力却比他好像很多,因为是小狼,所以每天活力十足、上蹿下跳的。
他坐在路边歇息的时候,卢炀就蹲在他身边看着他,那个时候卢炀总是担心小兔子这么弱,他一个不留神,就会被其他人拐走,所以总要在旁边陪着阮眠。
其实卢炀那个时候也是小屁孩儿一个,如果坏人来了,根本就保护不了阮眠。
后来,卢炀长大了一点,就开始背着他回家,还会每天带一袋牛奶和两块糖给他。
所以阮眠常常觉得,他就是卢炀养大的。
他记得有一次雨下得很大,阮家自从他上小学之后,无论雨天雪天,根本没有人来接他放学。
他撑着伞站在学校的屋檐下,雨点噼里啪啦的打在雨伞上,冷风呼呼的吹在他小小的身体上。
他冻得瑟瑟发抖,差点拿不住雨伞,是卢炀跑过来挡住了他面前的风,背着他,一步步把他带到了校园门口,那天卢家派车来接卢炀,卢炀把他背到车上,送他回家。
阮眠清晰的记得,风雨交加中,卢炀每一步都走得很稳,尽力用自己瘦小的身体提他挡风遮雨,就像现在一样。
阮眠常常会想,如果他的人生里没有遇到卢炀,他也不知道自己会变成什么样。
Omega相比起普通人,不但可以生育,一般还都长得较为漂亮,聪慧纤细,稀有又珍贵,但是Omega拥有这些优势的同时,他们也拥有着天生的劣势,那就是他们从生下来就注定柔弱娇贵,需要被保护着长大。
所以帝国对Omega的保护法过于严格,这也成了阮眠难以摆脱阮家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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