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2 / 2)

你还是你?不知怎的,听到这句话的至秀觉得万分感动。

但她知道,重活一世,有些东西变得不一样了。

比如,健康。

她眨了眨眼,眼角的湿润很快消去:春承,把手给我。这一次,我一定能救你。

第10章【10】

我没想过会在那样的场景遇见她,但遇见,就是遇见了。

命运给出的偶然常伴随惊喜和生命不可承受之重,而她一如既往用瘦弱的双肩为我扛起沉重担子,使我抬头,得见明净晴空。

在我的预想里,纵使要见她,也该在阳光明媚的午后、露水初凝的清晨,可当她出现了,我心底感叹:那是最好的时候。

她孱弱贸然地闯进来,脸色苍白,指尖颤抖,长刀递出的一瞬,满堂人影,无人比她更强!

我知道我是雀跃的、狂喜的、甚至落魄的。

可在她面前,颜面不再重要。毕竟重逢已是最好的馈赠。

我想和她重新开始。

这,又算不算再续前缘?

书房的门紧紧掩着,深夜,白炽灯散发着明亮的光。坐在桌前写下最后一行字,至秀心里是从未有过的安定。

重逢后的忐忑存疑被温柔安抚,想起白日坐在清雅亭和那人说笑的场景,她眉眼弯弯,顷刻笑意再次敛去。

春承的身子太差了。好在,还有她。

至秀捏着钢笔在本子写写画画,圆润的笔锋在纸上淌出一道道深蓝墨痕。

笔是春承送的,作为见面礼,也因着这根钢笔,她才想起入夜写下这段心理路程。

人的情绪总需要自我梳理,她明白春承的好心。但她不会因为一时疏忽为他人带来麻烦。

写好的纸张被整齐撕下来,眨眼被火舌吞没化作了灰烬。至秀望着火盆里残存的灰,那些话在心里兜来绕去,她顾自笑了笑,就这样,从上辈子新过门的正妻,成了她的未婚妻。

缘分真得很奇妙。

书房的窗子被打开一扇,气味很快散出去。

清晨,素来以繁华著称的凛都从昏睡里醒来,春家同至家的婚事被推上日程。订婚宴办得很热闹,两家长辈和和气气地齐聚一堂,来捧场的人很多。

凛都数得上名号的世家来了大半,即便有事不能亲身前来的家主,自有家中嫡长的少爷出面。礼多人不怪,再者,众多年轻子弟围在名流堂看了至家好一通热闹,没有像样的致歉,这事说不过去。

至家落魄了,可春家如日中天。如今两家结为姻亲,春家的家业往后都是留给春少爷的,至家小姐做了春少爷未婚妻,两家俨然成了一家,惹不得。

忙忙碌碌,待至秀适应了某人未婚妻这身份,早春的寒凉已经过去,属于春天的温暖轰然降临。

凛都多草木,推开窗子,入目便是盎然鲜嫩的绿。

书墨端着清水伺候小姐梳洗。

日薄西山的至家有了春家这样大的靠山,几乎可以在凛都横着走。天降鸿福,至夫人最近乐得清闲,时常出门约了哪家贵妇打牌。

至家大半部分的产业交由春家代为打理,为此春老爷特意拟订了契书,以安人心,也省得有人说道。有契书在,至夫人更是放十二分心。打牌之余,犹不忘催促女儿多往春家走动。

未婚关系,哪怕亲密一些,旁人也说不上什么。

巧就巧在订婚宴过后春大少爷便忙碌起来。

整日看着大小姐气定神闲地坐在家中翻阅医书,书墨心里干着急。

小姐,今日,要去春家吗?

去春家?至秀净面过后轻忽笑了起来:你这丫头,又在操心什么?

当然是操心大小姐和准姑爷的感情问题啊!

书墨心直口快,抬头便见小姐微微红了脸。话都说了,她索性说得再明白点:

今时不同往日,那些世家少爷小姐不都喜欢自由恋爱嘛,两个人在一起总要有一人主动,春少爷身子骨单薄,连日忙着店铺的事,小姐身为未婚妻,哪能不闻不问?

不闻不问?至秀坐在桌前刚要打开医书,听到这话忍不住蹙眉:我看起来不够关心她吗?

是啊。书墨叹息道:春少爷爱吃小姐亲手做的药膳,可每次药膳都是奴婢送过去。半个月了,未婚夫妻却连个面都没见过,不知情的,还以为

以为什么?以为我和她闹矛盾了?至秀文文弱弱的名门大小姐,说起话来温柔如水,一身书卷气。

书墨胆子更大了几分:难道小姐对准姑爷就真的没有一丝情绪?

至秀垂眸,指腹微捻掀开医书,书页之上密密麻麻写着簪花小楷,尽是她为医案做的批注。

她默不作声地开始看书,书墨不敢扰她,轻手轻脚地沏了香茶放在桌旁。

至秀一本正经地端坐窗前,往常最喜欢看的医书却怎么也看不进心里去。当真没有一丝情绪?她下意识咬着唇角,心道:怎么可能没有情绪?

她想念春承。想见她,想和她说话。而春承那日也答应过要陪她适应此间天地。可一转眼,订婚过后她再没等到春承入府。

一日日精心做了药膳遣书墨送过去,她虽没有日日写信嘱托,可那药膳做得不够好吃吗?她的心意全在那一蔬一饭,春承尝过了就会知晓,她心里念着她。

尝是尝了,一口汤都没浪费,吃光了她悉心做的药膳,春承半个字都没留给她,更别说上门了。

她想春承,她也恼春承。哪怕没有前世今生那些纠葛,仅仅是作为病人和医者,春承撑着病歪歪的身子忙碌生意,委实不够爱惜身体。

春承越是如此,她越心忧。病弱身子根本扛不过虎狼之药,哪怕补药也得温温和和地慢慢调理。

这些天她足不出户,净耗在医书上了,倒是钻研出了不少东西。乍然被书墨提醒,至秀慢悠悠地合上医书:准备一下,我要出门。

嗯?小姐要去哪里?

织锦阁。

织锦二字招牌,是十三岁的春大少爷留洋归来后一手创办,春承不仅完美继承了原身记忆,还将她的满腹学识发挥到极限。

织锦阁做的是高端服饰生意,主打旗袍、丝巾,最得凛都那些千金小姐喜爱。除却爱那些旗袍、丝巾,她们最爱的,还有那位不苟言笑看似漠然无情的春家少爷。

三层楼的织锦阁,称得上春承个人私产,更是她用来自我磨砺的第一块磨刀石。

成家必然伴随立业,她与秀秀订婚,再过两年便要结婚,且不说春家那副家业,就这两年,她想好好打理织锦阁。

给未婚妻买一些小玩意,讨人欢心的事,总不好还用家里的钱。

身穿长袍戴着金丝镜框的春少爷杵在人群异常显眼,莺莺燕燕萦绕在旁的声音搅得她神色微冷,正想着如何脱身,身边的随从小心翼翼地喊了声少奶奶。

春承抱着药罐子的手险些一哆嗦,抬头就见温温柔柔的少女似笑非笑地望着她。

至秀今日出门特意穿了点缀着蕾丝边的淡蓝长裙,锁骨坠着一枚圆润通透的珍珠,细腰不盈一握,露出小截玉白的小腿,眉眼秀美端庄,浑身透着股子干净清爽的气息。

秀秀?春承眸光在她身上绕了几个来回,最初的惊艳后她快步走过去,沉郁的眉舒展开:你怎么过来了?

我不能来吗?柔柔软软的嗓音,细腻流转,至秀轻抬下巴:春少爷看来很受女孩子欢迎,我来,没打扰到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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