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3章 琼恩(1 / 2)

“他们够大吧”雪花星星点点地落到托蒙德的宽脸上,在头发和胡子间融化。

巨人们坐在长毛象背上缓缓摇晃,两骑一排地经过。琼恩的矮马见此奇景惊恐后退,不知是长毛象还是骑手吓着了它。就连白灵也退后一步,龇牙露齿,无声咆哮。冰原狼固然身躯硕大,但和长毛象相比,却是小巫见大巫,更何况后者数量众多。

琼恩手握缰绳,将马稳住,试图数清在这雪花飘飞、雾气弥漫的乳河沿岸究竟有多少巨人。数到五十好几时,他被托蒙德的话语打断,但肯定有数百个。他们的队伍无穷无尽,源源不断。

在老奶妈的故事中,巨人是体型超大的人类,住在巨型城堡里,用巨剑战斗,光穿的鞋就足以让人类男孩躲在里面。然而眼前这些生物却和她的描述不大相符,应该说他们更像熊,和胯下的长毛象一样多毛。由于巨人们都坐着,所以很难判断确切高度。或许十尺,或许十二尺,琼恩心想,也可能十四尺,但不会再高。他们隆起的胸膛和人类差不多,胳膊很长,悬吊而下,下半身又比上半身宽一半。而他们的腿比手短,很粗,且根本不穿鞋,脚掌宽阔,又黑又硬,长满老茧。由于没脖子,他们沉重的大脑袋从肩胛骨间向前伸出,脸则扁平而凶残,老鼠般的小眼睛不过珠子大小,陷在角质皮肤中几乎看不见,可他们鼻子很灵,边走边嗅。

他们并非披着兽皮,琼恩意识到,只是毛发很长。乱蓬蓬的毛发覆盖着身体,腰部以下较密,以上则较稀疏,散发出的臭气令人窒息当然,气味也可能源于长毛象。在歌谣里,乔曼吹响冬之号角,从地底将巨人们唤醒。眼前的巨人没有装备十尺长的巨剑,他只看到棍棒,其中多数是枯树枝干做成,拖着残破的分枝,有几根末端还绑了石球,当槌子用。歌谣里可没说号角能否让他们重回睡眠。

朝他们走来的巨人中,有一个看上去比其余的年长。他的毛发乃是灰色,间有白色条纹,胯下的长毛象也比同类要大,一样灰白相间。他经过时,托蒙德用某种刺耳铿锵的语言喊了些什么,琼恩无法领会。巨人张开嘴巴,露出满口结实的大牙齿,发出半像打嗝、半像轰鸣的声音。过了好一会儿,琼恩才意识到他在笑。那头长毛象转过巨大的脑袋,短暂地瞥了他俩一眼,笨拙地走来,在河边的烂泥浆和新雪地上留下硕大的足印,一根巨齿从琼恩头上掠过。这时,巨人用托蒙德刚才所说的粗犷语言冲下面叫喊。

“那是他们的王吗”琼恩问。

“巨人没有国王,就跟长毛象、雪熊和灰海里的巨鲸一样。此乃玛格玛兹屯多铎尔威格,意为强壮的玛格。哈哈,如果你喜欢,可以向他下跪,他不会介意。我知道你那对爱弯曲的膝盖又痒痒了,总想朝什么王爷跪拜。但小心哟,别让他踩着你,巨人眼睛不好,或许看不到脚边的小乌鸦。”

“你跟他说了些什么这是古语吗”

“不错。我说他真是父亲的好儿子,他两个看上去实在太像,不过他父亲的气味要好一些。”

“他跟你说什么呢”

雷拳托蒙德咧开缺齿的嘴笑道:“他问我边上骑马的这位洁白粉嫩的家伙是不是我女儿”野人抖落手臂上的雪,调转马头。“大概他这辈子从没见过不长胡子的男人咧。来,我们回去,待会儿找不到我,曼斯铁定大发脾气。”

琼恩掉头随托蒙德朝队列前端走去,新斗篷沉重地披在肩头。它由未经清洗的羊皮缝制而成,遵照野人的建议,毛绒的一面穿在内。它足以遮挡风雪,夜里也能保他睡个暖和的好觉,但他并没丢弃黑斗篷,而是将其折好放在马鞍下。“你真的杀过巨人”他边向前骑,边问托蒙德。白灵安静地在旁慢跑,新雪地上印下爪印。

“噢,这还有假你小子干吗怀疑我这么强壮的汉子呢那是冬天的事,当年我人还小,小男孩都傻乎乎的。我跑得太远,结果马死掉了,偏又遭遇风暴袭击。一场真正的风暴哟,不是现在这种撒面粉似的天气。哈我知道不等风暴平息我就会冻死,于是找到一个熟睡的巨人,割开她的肚子,爬了进去。她体内确实暖和,只是臭气差点把我熏死。最糟的是,春天的时候她醒过来,把我当成她的孩子,在我想办法逃离前,足足喂了我三个月的奶。哈有时候我还挺想念巨人奶的味道。”

“她喂你奶,你怎能杀她呢”

“我当然没杀她你千万别把这话传出去。巨人克星托蒙德比巨人婴儿托蒙德好听多了,对吧”

“你的其他外号又怎么来的呢”琼恩问,“曼斯叫你吹号者,是么还有红厅的蜜酒之王,雪熊之夫,生灵之父”他其实想打听的是“吹号者”这个外号,但不敢问得太直接。传说乔曼吹响冬之号角,从地底将巨人们唤醒。巨人和长毛象真的就是这样来的莫非曼斯雷德找到乔曼的号角,并把它交给雷拳托蒙德来吹

“乌鸦都这么好奇吗”托蒙德反问。“好吧,故事是这样的。那是另一个冬季,比我在巨人肚里度过的那个还冷,没日没夜地下雪,雪花有你脑袋那么大,可不是现在这种小场面。大雪纷飞,整个村子被埋住一半,我住在红厅里面,陪伴我的只有一桶蜜酒。无事可做,只有喝酒,而我喝得越多,就越想住在附近的那个女人,她强壮又漂亮,一对奶子更大得惊人,虽然她脾气很坏,没错但是,哦,她也很热和,在隆冬季节,男人就需要热和劲。”

“我喝得越多就越想她,越想她,那话儿就越硬,直到再也受不了。我傻得热血上冲,当即把自己从头到脚裹进毛皮,脸上蒙一块羊毛风巾,冲出去找她。雪下得太大,辨不清路途,风穿透身子,冻僵了骨头,但最后我还是找着了她,她跟我一样全身裹着毛皮。

“女人的脾气确实恶劣,我抱住她,她激烈反抗,我费尽全力才把她带回家,脱掉她一身毛皮。当我这么做的时候,哦,她的热情简直让人无法回忆。后来呢,后来我们好好享受了一段,然后就睡了。第二天早晨醒来,雪已停止,阳光照耀,但我的状态却不好,全身都是伤口,那话儿被咬掉一半,地板上则有一张母熊皮。不久后,自由民们传说森林里有头光秃秃的熊,身后跟着两只非常怪异的熊崽。哈”他拍了一下粗壮的大腿,“但愿我还能找到她,再睡一觉,这头母熊没一个女人能这样反抗我,也没一个女人能给我生这么强壮的儿子。”

“你找到她又能怎样呢”琼恩笑问,“她不是把你那话儿咬掉了么”

“只咬掉一半我那话儿有旁人四倍长咧。”托蒙德喷喷鼻息,“话说回来,关于你在长城当兵时那话儿被割过吗”

“没有。”琼恩道,感觉受了羞辱。

“我还以为一定是这样,否则你干吗拒绝耶哥蕊特在我看来,她根本不会抗拒你,她想要你,这是很明显的事,瞎子都能看出来。”

确实很明显,琼恩心想,似乎队伍里一半的人都看出来了。他注视着飘落的雪花,以便在托蒙德面前掩饰羞红的脸。我是守夜人的汉子,他提醒自己,不是害羞的少女。

他白天大部分时间都跟耶哥蕊特在一起,晚上也一样。由于叮当衫不信任“反复无常的乌鸦”,因此曼斯雷德给了琼恩新羊皮斗篷之后,便提议让他跟随巨人克星托蒙德,琼恩愉快地接受了。第二天,耶哥蕊特和长矛里克也离开叮当衫的队伍,加入托蒙德的部众。“自由民想跟谁就跟谁,”女孩告诉他,“我们受够了那堆骨头。”

每晚扎营时,耶哥蕊特总是将毛皮铺在他身旁睡觉,也不管他离营火近还是远。有一回他半夜醒来,竟发觉她偎着自己,胳膊抱紧他的胸。他躺着倾听她的呼吸,许久许久,试图抑制股间的冲动。他安慰自己游骑兵经常大被同眠,却又怀疑取暖远非耶哥蕊特想要的全部。后来,他用白灵将两人隔开。在老奶妈的故事里,骑士当万不得已和女士同床时,为了荣誉,会在中间放一把剑,他想,用冰原狼来代替宝剑大概是世上头一遭吧。

即便如此,耶哥蕊特仍坚持不懈。就前天,琼恩犯下一个错误,他透露自己想洗热水澡。“冷点也行,”她立即道,“反正之后有人帮你取暖呢。快去吧,河水只有一半结冰。”

琼恩笑道:“你想冻死我呀”

“乌鸦都这么怕冷吗结点冰咋了死不了人,要不,我跟你一起跳下去。”

“湿衣服会冻住皮肤”他反对。

“琼恩雪诺,你什么都不懂。跳下去当然是不穿衣服。”

“我才不下去。”他坚决地说,然后便谎称雷拳托蒙德在找,趁机溜走了。

因红发的关系,野人们都认为耶哥蕊特极其美丽;自由民中少有红发,它代表火吻而生,乃是幸运的象征。幸不幸运且不论,耶哥蕊特的头发的确很红,只是乱蓬蓬的,琼恩有时忍不住想问她,是否只在季节更替时才梳头。

他明白,若生在南方贵族世家,这女孩只会被认定为相貌平平。她有一张农民般的圆脸,狮子鼻,牙齿有些歪斜,双眼分得很开,这些琼恩头一次遇见她、把刀抵住女孩喉咙时就注意到了。但近来,他还注意到其他一些东西:咧嘴微笑时,她歪斜的牙齿其实不碍事;也许她两眼分得很开,但那双漂亮的蓝灰眸子是他所见过最生动的东西;她用沙哑的声音低吟浅唱,会令他十分感动;还有时候,她抱膝坐在营火边,火焰与红发交相辉映,她望着他,微笑啊,那也带给他某些触动。

不,我是守夜人的汉子,我发过誓。我将不娶妻,不封地,不生子。我在鱼梁木、在父亲的神灵面前发下誓言,决不能反悔而我也不能向这位“生灵之父”雷拳托蒙德承认我的软弱。

“你不喜欢那女孩”他们又经过二十头长毛象,托蒙德问他。这批长毛象驮的不是巨人,而是高高的木塔,其中有野人。

“不是的,可我”我说什么他会信“我太年轻,不能结婚。”

“结婚”托蒙德哈哈大笑,“谁说结婚难道在南方,男人必须跟每个上过的女孩结婚吗”

琼恩感到自己又脸红了。“叮当衫要杀我时,她替我说话,我不能损害她的名誉。”

“你已经是自由民了,耶哥蕊特也是。你们想睡就睡,哪有不名誉呢”

“我会让她怀孩子的。”

“对啊,但愿如此。生一个强壮的儿子,或者活泼欢笑的女孩,火吻而生,再好不过了么”

他不知该怎么说。“那孩子那孩子会是个私生子。”

“莫非私生子比其他孩子更虚弱更容易得病更容易夭折”

“不,可”

“你自己就是个私生子若耶哥蕊特不想要,自会去找森林女巫,讨一杯月茶。种子播下以后,别的你就不用管了。”

“我绝不会在外面生什么私生子。”

托蒙德摇摇满头乱发。“你们爱下跪的南方佬真蠢,你既不想要她,干吗又要偷她”

“偷我没有”

“没有”托蒙德道,“你杀了她身边的两个人,并把她带走,这不叫偷叫什么”

“她是我的俘虏。”

“想清楚,是你要她向你投降。”

“没错,可托蒙德,我发誓,我没碰她。”

“他们真的没把你那话儿割掉”托蒙德耸耸肩,仿佛在说自己永远也不能理解这种愚行。“好吧,你是自由民,如果不想要女人,最好替自己找头母熊。男子汉是不能老放着那话儿不用的,那样的话它会越变越小,直到有一天,你想尿尿,却找不到它了。”

琼恩无言以对。难怪七大王国的人认为自由民简直不是人。他们没有法律,没有荣誉,甚至连基本的道德准则也没有。他们相互间无休止地偷窃,像野兽一样繁殖,崇拜强暴无视婚姻,到处产下私生子。可不管怎么说,他发现自己渐渐喜欢上了巨人克星托蒙德尽管他是个名副其实的吹牛大王还有长矛里克,耶哥蕊特不,不要去想耶哥蕊特。

跟托蒙德和长矛他们一起骑行的还有其他各种各样的野人,其中有的像叮当衫或哭泣者一样讨厌,不只朝他吐唾沫,还很乐意捅他一刀。例如狗头哈犸,她是个木桶般粗壮的女人,脸颊像两块厚厚的白肉。她最恨狗,每隔两周便杀一条,并把新鲜狗头插在矛上当旗帜;无耳的斯迪是瑟恩的马格拿,他的族人把他当神看待,而不仅仅是首领;“六形人”瓦拉米尔,老鼠一样的小个头,他的坐骑是凶猛的白色雪熊,后腿直立起来足有十三尺高,他身边还跟了三匹狼和一只影子山猫。琼恩只见过他一次,一次就足以让他毛骨悚然,连白灵看到那头熊和黑白相间的大山猫时,也竖起了颈毛。

还有比瓦拉米尔更凶猛的野人,他们来自鬼影森林极北处,或霜雪之牙中的隐秘山谷,甚至更奇怪的地方。冰封海岸的原住民驾着海象骨战车,由彪悍的大白狗牵引;恐怖的冰川部落据说以人肉为生;穴居人把脸染成蓝、紫和绿色;矮小的硬足民赤脚列队在冰雪上疾走,脚板像沸水煮过的皮革。当然,队伍中没有什么古灵精怪,但他很确定如果必要,托蒙德也会弄一些来当夜宵。

据琼恩判断,至少有一半的野人一辈子没见过长城,而且他们绝大多数不会讲通用语。但这没关系。曼斯雷德会说古语,甚至能用它唱歌,每到夜晚,他便弹起竖琴,演奏奇异而野性的音乐。

为整合这支庞大冗杂的队伍,曼斯花了多年心血。他跟各地部落酋长谈判,跟各位马格拿谈判,用甜言蜜语赢得第一个村落,用歌谣吟唱赢得另一个,又用刀锋宝剑赢得第三个;他让狗头哈犸与骸骨之王讲和,让硬足民与夜行部交流,让冰封海岸的海象民与大冰川的食人部落和解;他将一百把不同的匕首打造成一支巨矛,瞄准七大王国的心脏。他没有王冠,没有权杖,也没有丝衣华服,但琼恩看得很清楚,曼斯雷德决不是名义上的国王。

琼恩遵照断掌科林的托付加入野人。“与他们一起行军,与他们一起用餐,与他们一起作战,”游骑兵在死前的那一夜对他如是说,“你的任务是,观察。”但一直以来,他观察的成果殊为有限。断掌怀疑野人们进入偏僻寒冷的霜雪之牙搜寻某件武器,某种力量,某种没落的法术,用于突破长城不管他们找到没有,反正既无人谈论,更无人卖弄。曼斯雷德也没向他解释任何计划或策略,自打头天晚上的会面后,他从未接近过野人国王。

若情非得已,我会杀了他。想到这里,琼恩心情阴郁。谋杀不仅毫无荣誉,也会赔上自己的性命。但他不能让野人们突破长城,侵略临冬城和北境,先民荒冢和溪流地,白港和磐石海岸,甚至南下颈泽。八千年来,为保护子民不受掠袭者的威胁,史塔克家族奋勇抗争,代代相传而不管是不是私生子,他血管里终究流着相同的血液。况且,布兰和瑞肯仍在临冬城,还有鲁温学士、罗德利克爵士、老奶妈、兽舍掌管法兰、铁匠密肯、大厨盖吉每一个他认识与深爱的人都在。若我必须杀死一位值得仰慕的人,以保护大家不受叮当衫、狗头哈犸和无耳的瑟恩马格拿的残害,这也无可奈何、无可厚非。

但他依然向父亲的旧神祈祷,以求免除这一令人沮丧的任务。队伍为牲畜群、孩童和各种辎重所累,前行得非常缓慢,大雪更进一步拖慢了进程。不过多数人马已下了山,如融化的蜂蜜一样于乳河西岸慢慢流淌,沿河朝鬼影森林深处而去。

琼恩明白,前方不远处,先民拳峰耸立在森林上方,那儿驻有三百名守夜人军团的黑衣弟兄,全副武装,配有坐骑,扼守住要道。除断掌之外,熊老还派出其他斥候,现在贾曼布克威尔和索伦斯莫伍德应已返回,并带去野人来袭的消息。

莫尔蒙是不会逃跑的,琼恩心想,他人老顽固,也走得太远。他会不顾人数众寡悬殊,决心发动攻击。不久后,当能听到号角长鸣,目睹骑手冲杀而至,黑色斗篷飘扬,手擎冰冷武器。当然,三百人不可能杀光三万人,但琼恩很清楚守夜人的策略。目标只有一个,一个关键点,曼斯。

塞外之王已竭尽全力,可野人缺乏纪律的状况仍让人绝望,这使得他们十分脆弱。队伍蜿蜒数里格,其中不乏勇猛战士,但能作战的人中三分之一行在队伍两头,或效力于狗头哈犸的前锋,或与巨人、野牛和掷火者一道组成凶悍的后卫部队;另有三分之一随曼斯本人行在中军,守卫推车、雪橇和狗拉小车,这是队伍的补给物资,是夏季剩下的全部收获;其余的分成小队,由叮当衫、贾尔、巨人克星托蒙德及哭泣者等人率领,担任斥候、征粮队或监军,沿着队伍无休止地跑前跑后,以约束大家或多或少有序前进。

尤为致命的是,一百个野人中才一人有马。熊老的队伍将如利斧切过麦片粥一样畅通无阻。这样一来,曼斯只好亲率骑兵追赶,以求挫败守夜人。如果他在接下来的战斗中死去,长城又会安宁一百年,如果相反

他用剑的手开开合合,灼烧的指头蠢蠢欲动。长爪挂在马鞍上,他很轻易就能够到这把长柄剑咆哮狼头的石圆球和柔软的皮革把手。

几小时之后,他们才赶上托蒙德的小队,雪下得正大。白灵半路离去,前往森林追踪猎物,他会在夜里扎营时分回来,最晚不过黎明。冰原狼一直都在和耶哥蕊特一样。

“那么,”女孩看到他便喊,“你现在信了吗,琼恩雪诺你看到骑长毛象的巨人了吗”

“哈不止如此,”琼恩不及回答,托蒙德便嚷嚷,“这只乌鸦还看上人家了多半要娶一个咧”

“娶女巨人”长矛里克笑道。

“不,娶长毛象”托蒙德吼回去,“哈”

琼恩放慢马速,耶哥蕊特跟在他身旁。她自称比他大三岁,尽管身高要矮上半尺。不过不管她几岁,她的强韧毋庸置疑。在风声峡,石蛇说她是个“矛妇”。她其实没结婚,擅用的武器也是一把兽角和鱼梁木做的短弯弓,可琼恩觉得“矛妇”的说法很适合她。她让他想起小妹艾莉亚,尽管艾莉亚更小更瘦,耶哥蕊特则常披上许多兽毛皮革,难以判断体形。

“你会唱最后的巨人吗”耶哥蕊特不待回答,便道,“我的嗓音不够深沉,唱不好呢,”她唱起来,“啊啊啊啊啊啊啊,我是最后的巨人,我没有同伴。”

巨人克星托蒙德听到歌声,也跟着唱。“最后的巨人,从大山中走来,我们曾经统治世界。”他透过大雪吼回来。

长矛里克加入进来。“啊,小人族偷走森林,偷走山脉,偷走江河。”

“他们在谷地筑起巨墙,捕尽溪流所有鱼获。”耶哥蕊特和托蒙德用洪亮的声音交替合唱。

托蒙德的儿子托雷格和多蒙德也用低沉的嗓音应和,然后是他女儿蒙妲和所有人。大家搭配节奏,用长矛敲击皮革盾牌,边行边唱:

他们在石厅内燃起大火,

铸造锋利的长矛。

而我在群山中孤独,

没有同伴唯有眼泪。

白天被狗群追赶,

夜晚还有火炬。

只因阳光下若巨人存在,

小人族便寝食难安。

啊啊啊啊啊啊,我是最后的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