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车沿泥泞的道路艰难下坡,在距离绿叉河一小时路程的地方,有几个巡逻骑兵迎上前来。
“低头,闭上嘴巴。”猎狗警告她。对方一行三人:一个骑士和两个侍从,轻便装甲,骑乘快马。克里冈朝拉车的牲口一甩鞭子,这对老马无疑有过风光岁月,而今却颇有些疲态。马车吱嘎摇晃,两只巨大木轮一边转动,一边挤压路上的烂泥,刻出深深的车辙。陌客被绳索系于马车上,跟在后面。
坏脾气的高头骏马除掉了甲胄和马具,猎狗本人则穿一件污秽的绿色粗布衫,外罩煤灰色斗篷,用兜帽遮住面容。只要保持视线朝下,对方就看不清他的脸,最多见到眼白。他看上去就像个邋遢农夫。大个子农夫,艾莉亚心想,粗布衫下,是熟皮甲和上好油的锁甲。她看起来则像农夫之子,或者猪倌。马车内四个矮木桶装满咸肉,还有一桶腌猪蹄。
骑兵们分散开来,包围了他们,打量片刻后方才靠近。克里冈停住马车,耐心等待,毫无违拗。骑士装备矛和剑,侍从们则拿长弓,其衣服上的徽纹比主人外套上缝的小一号:褐底上一条金色对角斜纹,上有一柄草叉。照艾莉亚的打算,一碰上巡逻队就该立刻揭露身份,但她以为能遇上胸口绣有冰原狼的灰袍武士,哪怕是安柏家的碎链巨人或葛洛佛家的钢甲铁拳,都会冒险一试,但自己实在不认识这位草叉骑士,也不知他为谁效力。曼德勒伯爵的旗帜上白色人鱼手握三叉戟,这是她在临冬城所见过最接近草叉的纹章。
“你去孪河城有何干事”骑士问。
“为婚宴庆典供应咸肉,希望您满意,爵士先生。”猎狗咕哝着回答,他垂下视线,藏住表情。
“咸肉才不会让我满意。”草叉骑士极粗略地扫了克里冈一眼,对艾莉亚则根本没留意,但他狠狠瞪了陌客良久。显而易见,这不是犁地的马,一眼就看得出来。大黑马咬向一位侍从的坐骑,差点害他摔到泥地上。“你打哪儿搞到这家伙的”草叉骑士提问。
“夫人叫我带上它,爵士先生,”克里冈谦卑地回答,“献给小徒利公爵的结婚彩礼。”
“夫人你为哪位夫人效力啊”
“河安老夫人,爵士先生。”
“她认为可以用一匹马换回赫伦堡”骑士嘲弄道,“天哪,当真是个老糊涂呢”他摆手让他们上路。“走吧,走吧。”
“是,大人。”猎狗一甩鞭子,两匹牲口便继续踏上疲惫的旅程。先前马车停下时,轮子深深陷入泥沼里,老马花了好一会儿才将它们重新拉出来。这时骑手们已走得远了,克里冈看了他们最后一眼,哼了一声。“唐纳尔海伊爵士,”他说,“他输给我的马和铠甲数都数不清,有回我差点在团体比武中杀死他。”
“那他怎认不出你呢”艾莉亚问。
“因为骑士都是蠢货,多看长麻子的农民一眼,都会觉得自贬身份。”他抽了马一鞭子,“垂下视线,恭恭敬敬地叫几声爵士先生,泰半的骑士都不会关注你。比起老百姓,他们更在意马。这笨蛋,本该认出陌客来。”
本该认出你,艾莉亚心想。无论谁见过桑铎克里冈的灼伤,都不会轻易忘记。他也无法把伤疤隐藏在头盔后,因为头盔的形状是咆哮的狗。
这就是为什么他们需要马车和腌猪蹄。“我不想被链子锁着拖到你哥哥跟前,”猎狗告诉她,“也不想杀出一条血路去见他,所以得玩个小把戏。”
国王大道上偶遇的一位农夫提供了车、马、衣服和木桶当然并非自愿,而是猎狗仗剑抢劫所得。农夫咒骂他是强盗,他道:“不对,我是征集队的,让你留着内衣,还不快谢天谢地。发什么愣要靴子还是要腿,你自己选。”那农夫个子跟克里冈一样高大,但还是乖乖地脱了靴子。
走到傍晚,他们离绿叉河和佛雷侯爵的双子城堡仍有一段距离。快到了,艾莉亚心想,她知道自己应该兴奋,不料肚内却绞作一团。这或许代表她仍在跟感冒抗争,或许不是。她记得昨晚做了个梦,一个可怕的噩梦,现在虽不清楚具体内容,但那种朦胧恍惚的感觉始终徘徊不去。不,变得越来越强烈了。恐惧比利剑更伤人。她必须变得坚强,就像父亲说的那样,不能当个哭哭啼啼的小女孩。在她和母亲之间别无他物,只有一道城门,一条大河和一支军队罢了但那是罗柏的军队,所以没有真正的危险。不是吗
然而还有卢斯波顿呢。土匪们称他为“水蛭大人”,他让她很不安。她逃出赫伦堡不仅为了摆脱血戏班,也是为了摆脱波顿,而且在逃跑途中,还不得不割了他一个守卫的喉咙。他知道是她干的吗他会责怪詹德利或热派吗他会不会告诉她母亲呢如果他看到她,会怎么做呀也许他根本认不出我来。如今的她哪像领主的侍酒,简直是一只快淹死的老鼠。一只快淹死的公老鼠。两天前猎狗刚为她理了发,只是手段比尤伦更糟糕,将她一侧脑袋几乎弄成了秃顶。我敢打赌,罗柏,甚至母亲也认不出我。她最后一次见到他们是在艾德史塔克公爵离开临冬城那天,一身小女孩打扮。
未见城堡,先听到了音乐:在河流的咆哮和雨点的敲打之下,远处传来咚咚的鼓点、吼叫的号角和尖细的笛子。“看来我们错过了婚礼,”猎狗道,“但宴会还在进行中。我很快就能摆脱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