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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证物证俱在,南疆第一大案就此尘埃落定,百姓们在外头听说消息,纷纷奔走相告,称姜知津是“天下第一厉害的督查使大人”。
天下第一厉害的督查使大人尚不知道自己的新名号,官员们都退了下去,温摩也被宜和拉了去打听事情的来龙去脉,书房一时安静下来,只剩姜知津一人。
他道:“你还要在上头待多久?”
无命悄无声息从房梁上落下来。
“伤好了?能潜进来翻密函了?”姜知津望向他,“我不记得我交代过你这么做。”
无命还是那付冷脸,眼神里透着“你不交代我也知道”的意思。
这副脸色姜知津早就看惯了,这么多年,他在这张冷脸前不必设防,不必装傻,所以每次看到心情都不坏。
他拎起茶壶,斟了两杯茶,递了一杯给无命。
无命眨了眨眼,一时有点不敢接。
他这是被温摩传染了么?两夫妻一个接一个给他斟茶?
“你重伤初愈,我们还是以茶代酒吧。”姜知津将那杯茶直接递到无命手里,然后举起自己的茶杯,与他的轻轻一碰,“这么多年,辛苦你了。”
无命看看手里的茶杯,再看看姜知津:“你下毒了?”
“……”姜知津无语,“我是这样的人吗?”
“当然。”
“……”姜知津直接道,“从今以后,我放你自由,你不必再听令于我,而我依然去继续帮你找妹妹。”
无命的眼睛里透出难得的疑惑:“为什么?”
“因为你在密道里救了阿摩,如果不是你,她很可能已经中毒而亡。”姜知津认真地看着他,“你救了我最重要的人,我也会帮你找到你最重要的人,从此之后你是自由之身,天大地大,你我就此别过。”
姜知津说完,自己干了那杯茶,
无命愣愣地看着他半晌,确认他不是开玩笑,随后低头凝望着手中的茶杯半晌,一口喝完。
然后搁下杯子,身影倏忽一闪,不见了。
这样的景象姜知津已经看过很多次,多到早已习以为常,甚至练出了某种直觉,虽然看不到,却依然感觉得到。
“喂,”姜知津对着空气道,“你是不是还在?”
“嗯。”声音从房梁上传来。
姜知津:“!!!”
姜知津:“你怎么还在?!”
“习惯了。”无命凉悠悠的声音飘下来,“何况你现在终于像个人了。”
郑钦的罪状收集得七七八八,关在牢里的虎牙关将领被放了出来,督护府被查封……接下来只等姜知津将他押送回京。
顺途还要被“押送”的,还有宜和。
宜和盯上了陈山海:“我不要回去,至少不要这么快回去,马上就到火焰节了,我从来没有过过火焰节,我要过火焰节!”
陈山海头大:“祖宗,你找我干什么?这事我可管不了。”
“我不管,反正我是跟你一道来的,当然要跟你一道回,你不能让津哥哥把我带走!”
陈山海被她闹得不行,教给她一个主意:“这里是你津哥哥最大,谁也不敢不听他的话,但只有一个人是例外,你可以去求求你的阿摩姐姐。”
这个建议给了宜和很大的灵感。
宜和也没有浪费唇舌,而是直接故技重施,钻进了温摩的行李箱子——临近火焰节,温摩回仡族的时候干脆把过节的一应物品采购齐全,一道带回去。
只是钻进去之后,宜和才发现自己错了。
马车照旧只能送到半路,进山之前,羽林卫们帮忙把箱子一一卸下来。
别的箱子都是些吃食玩意儿烟花之类,没什么重量,这一只却是特别沉,两个羽林卫一下没搬稳,箱子跌在地上,宜和忍不住“哎哟”一声,然后在两名羽林卫震惊的目光里,把翻开的箱盖重新盖上。
一只手伸过来,修手白皙的指尖叩了叩箱盖,“出来。”
津哥哥的声音!
宜和吃了一惊,津哥哥居然追她追到这里来了!
她不情不愿地打开盖子站起来,然后就发现不对,搬箱子的不单有陈山海的羽林卫,还有姜知津的随从们。
也就是说,他不是来追她的,而是跟着温摩一道来的。
“所以津哥哥你也是来过火焰节的?!”宜和又惊又喜,“你怎么不早说?!”
“你要来就来,为什么不早说,还玩这些花样?”姜知津说着,轻轻在她头上敲了一记栗子,扬声将陈山海唤了过来,“好好照顾公主。”
交代妥当,他踏着被树叶筛得斑驳的树荫,迎着满是草木香气的山风,走向温摩。
温摩正在前方停下来等他,背上负着雷弩,腰间挂着弯刀。
一如当初在京城春天的水畔为他击退黑衣人一般的模样。
他的嘴角浮现明媚的笑容。
他不是去过火焰节的。
他是去做的事,可比过节重要了。
第137章尾声三
一道来到仡族的,还有宛儿。
宛儿是典型的伽南女子,柔弱无依,之前为郑钦所用,也是迫于无奈,无力反抗,但她后来帮助姜知津和温摩向郑钦传递假消息,麻痹了郑钦,使事情结束得更快更顺利,姜知津和温摩承她的情,为她从乐坊赎了身,给了她自由。
但宛儿听人安排惯了,却不知道何去何从了。
阿夏这些天日子和宛儿待在一起的时间最长,宛儿已经成为阿夏心中最好的阿娘,拉着宛儿道:“宛儿阿娘不要走,跟我们一起回家吧!”
温摩也道:“我们族中的火焰节比别处都热闹,宛儿你一起来吧。
从来不知道拒绝为何物的宛儿点头答应了。
火焰节是南疆一年当中最隆重最热闹的节日,在这一天里,美酒如流水,篝火似云霞,每个人都尽情欢闹,歌声和笑声仿佛能直抵云端。
宛儿来南疆已有数年,也过过好几个火焰节,但这一次好像分外不同。她看到仡族的女子不必向任何人屈膝,她们像男子一样豪饮,同男子一起比试刀法,她们喜欢的便说“喜欢”,不喜欢的便说“滚蛋”,她们什么事情都能自己做主,全然不需要一个男人来替她们做安排。
宛儿只觉得像是来到了一个全新的世界,和她从前的人生完全不同。
……是这样一个世界,才能养出像温摩一样的女子吗?
她的目光追随着温摩,眼中有无法掩饰的敬佩与向往。
仡族今年的火焰节犹为热闹,温摩将在今天接任族长之位。
仡族的族长并非世袭,唯有能者得之。
仡族的人有能者,当然是能用最利的刀,能射最准的箭,能喝最烈的酒,能干最大的事。
毫无疑问,温摩每一条都很符合。
鹿力已经将伽南人与郑钦勾结的事情告诉所有族人,并详细形容了那一天大山深处轰然巨震的声响,阿祖终于明白世间竟然真有那样一条密道,温摩不单找到了它,还毁掉了它。
在仪式开始之前,阿祖和温摩祖孙俩进行了一次长谈。
姜知津从院门外走进来,手里握着一束河边采来的野花,见祖孙两个危襟正坐,便将花插进陶罐里,放在温摩面前。
两人的视线相交,目光仿佛蜜糖一样,有看得见的浓稠,好像一旦对视上,便很难再分开。
还是姜知津动用的自制力更大些,向阿祖行了一礼之后,起身离开。
一大捧花束摆在桌上,叶子碧绿,花朵洁白,花蕊淡黄,透着一股清甜的香气。
这花长在河边,温摩自小见惯,因为太习惯了,所以从来没有仔细看过它,闻过它,此时忍不住把脸凑过去,深深呼吸。
真好啊。
原来喜欢一个人,就会喜欢上全世界,就连这最不起眼的小花都喜欢上。
“鹿力刀箭不错,但办事不够仔细,且不大耐烦处理一些庶务。阿篮处事练达,为人精细,管理庶务很好,打猎的功夫却不大行。”阿祖看着她道,“而你身兼两人的长处,却没有两人的短处,所以大家选你为继任族长,我也很同意。你自己觉得呢?”
温摩想也不想便道:“这还用说吗?我当然愿意。”
“那他呢?”
“津津知道我要做什么。”
阿祖叹了一口气:“你是族长,他是家主,你们都有放不下的担子,现在两情相悦还好说,过几年呢?隔着千里万里,他喜欢上别人,或是你喜欢上别人,怎么办?”
“不会的。”温摩的声音很笃定。因这个世上只有一个津津,也只有一个阿摩,天下无双,不可替代。
“万一会呢?”阿祖追问,“未来之事,谁能一口断定?”
温摩便托着腮想了想,还没想出个名堂,先想到这个动作是姜知津常做的,便已经不由自主微笑起来。
阿祖看着她的笑容叹了口气:“孩子,我自然盼你能担起责任,也同样盼你能找到幸福。这权杖接是不接,你自己要想好。”
“我已经想好了,阿祖。”温摩道,“既然未来的事谁也说不准,我又何必想太多?现在我喜欢他,他喜欢我,将来还会不会这样,那就将来再说。就算是有一天我不喜欢他或是他不喜欢我,我们曾经这样喜欢过彼此,有这么多回忆,也很不坏。”
阿祖欣慰地点点头:“阿摩,有此觉悟,方能接权杖。”但随后又问,“你是这样想,那他呢?他和你想的一样吗?”
温摩抚着柔软细白的花朵,心想,应该是一样的吧。
入夜后,仪式式开始。
神木被抬到了河边,在火堆旁搭成了一个简易的祭台,上面放着种种祭品,权杖被供奉在祭品的最中央。
“我老了。”阿祖双手托起,交给给温摩,“而你正年轻,你的力量会比我更强大,也会族人守护得更妥当。”
“谨遵阿祖教诲。”温摩从阿祖手中接过了族长的权杖,面向族人,高举过头顶。
“阿摩!”
“阿摩!”
族人们的欢呼声响彻云霄,明亮的火光映着温摩脸上灿烂的笑容,视线隔着篝火和姜知津的撞在一起,姜知津举起手里的酒碗,遥遥向她一敬。
新族长是属于仡族的,所有族人都围上去献酒、献花、献舞、献歌。温摩被族人们围拥着,笑容里有掩不住的幸福与快乐。
这就是她拼命想要守护的东西,而她也真的守护住了。
仡族会永远存在于阳光下,谁也不能将它抹杀。
宜和拉着陈山海去跳了几圈舞,喘着气回来,她不敢碰仡族的酒,别说是重阳酒,就连一般果酒都能让她昏睡过去,因此支使陈山海去帮她挑蜜酿,那是阿篮的拿手好戏——果酒用山泉水稀释,再兑入蜂蜜,甜滋滋的很好喝,又带着一股果香,最重要的是,喝完能有微薰,却不会醉。
她顺着姜知津的视线望向人群中的温摩,道:“津哥哥,阿摩姐姐当了族长,是不是不能和我们一起回京城了?”
“嗯。”
“那,她还算家主夫人么?”宜和道,“她要不算,你就娶我吧。”
姜知津收回视线看了她一眼,轻笑:“小丫头。”
宜和怒了:“我马上就要及笄了!”想想不能和津哥哥发火,惹毛了津哥哥,谁娶她呢?
她都想好了,既然阿摩姐姐不回京城,总要有人当姜家的家主夫人,而父皇可是做梦都想让让嫁进姜家。只要她嫁给姜知津,父皇一定会给她更大的封地,更多的年俸。
可没等她再开口,姜知津的视线已经重新回到了温摩身上,轻声道:“姜家的家主夫人只有一个,那就是你阿摩姐姐。”
“可是……她不能一直陪在你身边啊……”
“那又怎样?我只喜欢她一个,所以旁的人都不行。如果不喜欢,朝夕相对就是痛苦,如果喜欢,远隔天涯都是幸福。”
宜和眨了眨眼睛,“可是,喜欢却隔着天涯海角才是痛苦吧?”
“笨。我又不是没长腿,我现在可以来这里,以后也可以来这里。想来就来,想见就见,痛苦什么?”
姜知津说着,把酒碗往她手里一塞,从袖中掏出雷笛,起身。
温摩正端着酒痛饮,忽然听到一缕清丽至极的笛音响起,将所有的欢笑声与歌声都压了下去。
抬起头,就见天上一轮明月,姜知津踏月而来,一面吹着笛,一面走向她。
风吹动他的发丝与衣摆,他看上去像是刚刚从月宫中走下来。
温摩心中全是温暖与温柔,想起了在矿洞无边的黑暗中,就是这样的笛声,一直陪伴着她。
是她上一世受了太多磨难,所以这一世,上天为她安排了姜知津。
一曲终了,姜知津走到了她的面前,月光轻盈盈洒在两人身上,像是给两人披上了一件半透明的纱衣。
他收起笛子,看着温摩低低一笑:“我觉得我唱歌不如吹笛子好听,所以,可以这样替代么?”
替代?
温摩觉得可能是自己的酒喝太多了,脑子晕晕荡荡,一时没有反应过来。
“你不说话,我就当可以了。”姜知津说着,执起她的手,在她面前单膝跪下,“天神在上,我姜知津愿意做温摩的男人,温摩,你愿意做我姜知津的女人么?”
温摩彻底愣住了。
这是,仡族求婚的方式。
“你干什么?”她小小声问,“我们不是早成过亲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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