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得也是,在没有进一步的证据之前,还是不要先入为主的好……等等!”
柳弈原本正盯着躺在地上的尸体,忽然双眼圆睁,猛地停下话头,两步上前,单膝在距离死者的头部极近的位置跪下,朝冯铃伸出手,“手电筒给我。”
冯铃虽然不知道柳弈这是发现了什么,依然还是立刻从前襟口袋摸出电筒,连同一把小镊子,一起递给了自家头儿。
柳弈用镊子尖小心的挑开与死者锁骨平齐的衬衣的第一颗纽扣,然后夹住左侧衣领,慢慢地朝外侧拉开。
死者脸上伤口纵横交错,将整张脸全都划了个稀烂,放在胸前的两只手也被切掉了十指,因此,从伤口里流出的大量鲜血,不仅让死者的头部跟从血池子里捞出来似的,整个都血淋淋的,连脖子和衣襟上也全都是血,时间久了以后,血迹慢慢干涸,将衬衣的布料都浆成了板状,一拉开衣领,就扑簌簌地往下掉黑红色的渣子。
“你们看,领子的这里。”
柳弈将手电光圈打到最亮,照到衣领子上,“留意看,血迹的颜色。”
冯铃和她组里的另一个法医,以及她带的学生,都不约而同地从柳弈脑袋的左边、右边还有正上方凑过去看,一下子就把所有视角给堵了个严实。
戚山雨没法子,又不好挤开谁,只好在旁边等着,让几位法医先看完再说。
柳弈让其他人注意的,是死者衣领上的一片渗透晕染状的血迹,边界模糊,上头的血液经过了十多个小时之后,已经干透了,晕染的起始位置呈现出一种颜色偏红的褐色,深浅均一,末端则是越来越淡的暗红色。
然而,柳弈的电筒光投射上去,几人立刻清楚地看到,在死者领口的位置,有一个直径大约一厘米的半圆形区域,上面的血迹颜色要比其他地方的来得淡了半个色阶。
“这个……”
冯铃思考了一下,“难道是他的衣服上先沾了什么液体,鲜血再透上去,就留下了这样的痕迹?”
柳弈点了点头,又要了一根棉签,在那片颜色略浅的半圆区域上面反复擦拭了几次,凑到鼻端闻了闻。
“血腥味太重了,闻不出什么味道,暂时还不好判断这是什么液体,等回去实验室再说。”
就在这时,门板传来“叩叩叩”几声有节奏的敲击声,几人回头,就看到戚山雨的搭档安平东站在门外,身边还跟着柳弈的研究生江晓原。
“你们蹲那儿干什么呢?”
安平东利落地换好鞋套,走到围在尸体边上的几人身边,“这是发现什么了?”
“现在还不好说,也不知有没有用。”
柳弈站起身,朝安平东点点头,又瞥了一眼足足比自己还迟了二十分钟才赶到的学生。
江晓原接到柳弈扔过来的凉飕飕的视线,狠狠打了个哆嗦,不由自主地往安平东高壮的身形后面躲了一步。
“安警官怎么才上来?还劳烦你把我那不肖弟子给捎上来了。”
柳弈客气地问道。
“我刚刚到楼下找尸体的第一发现人问话去了。”
安平东“嗨”了一声。
“那小伙儿吓了个半死,哆嗦得跟只雨打的鹌鹑似的,看着都可怜,我就让他呆在楼下,找个地方坐着说话了,也省得万一晕倒了更麻烦。”
“对了,我还没问,这尸体是怎么发现的?”
柳弈一听,恍然大悟状,想起自己竟然漏了这茬儿。
“呵,这事儿,说来还挺有意思的。”
安平东把“有意思”三个字
咬得极重,听着有点儿咬牙切齿的味道。
“发现尸体的,是一个送外卖的小伙儿……”
根据安平东问到的情况,作为尸体第一发现人的小哥,是市里某海鲜烧烤店专送平台的外卖员。
他接的这张单子上打印的下单时间,是4月16日,也就是昨天晚上的十一点三十二分。
订单里林林总总叫了四个大菜,加起来有四百多块,而送餐时间则被定在了今天中午十一点半到十二点之间。
外卖小哥说,他今天比预定的配送时间早了大约十几分钟到达,站在门外按了很久的门铃,没有人应门,于是拨打了订单上的手机号码,却听到铃声从屋里传来,而且听得出来,手机响起的位置离门口相当之近。
小哥当时觉得有些恼火,伸手拽了防盗门一下,立刻发现门竟然是虚掩着的,他就自己将门拉开,然后试着扭了一下内层木门的门把手,结果一扭就开了。
接着,外卖小哥自然是一眼就看到了横陈在客厅显眼位置的半光着的血淋淋的男尸,当即吓得魂飞魄散,连手里提着的饭盒也扔了,连滚带爬跑下楼梯,一直狂奔出楼道,才想起还得报警。
当民警接到警情赶来之后,这位是说什么也不肯跟着警察上楼去指认现场了,连后来安平东找他问话,小哥也跟只受惊过度的兔子似的,瑟缩在楼梯口,哆哆嗦嗦地陈述着他的送餐惊魂记。
“喏,手机就在那边,我们进来看的时候,上头还插着充电器。”
安平东说完这一段之后,抬手朝大门玄关的鞋柜指了指。
“我们查过了,下单的号码和付款账户都是属于屋主黄子祥的。”
大家顺着他的指点看过去,果然看到窄窄的鞋柜顶部有一处粉笔做的标记,应该就是当时搁手机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