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903();陈旭日不禁扼腕,眼巴巴瞅着它跑远,“小师傅,你怎么不动手”
费扬古拍拍马鞍旁的猎物袋,“这些够咱俩吃的啦,那只鹿太大,我也未必能行,就算侥幸得手,带着也是累赘。你不想再往前走走,亲手射一只猎物啦”今日主要的狩猎区尚算是外围的安全区,进林子前,他们把随待地侍从留在外面。
这时候那只受伤的兔子早不知道藏到什么地方去了。陈旭日稳稳神,平复了因狩猎而起的兴奋心情,“有道理,我现在还真有种感觉,觉得我肯定能亲手射杀一只猎物。”
他嘴上虽然笑的开心,心里却是微微点头。
这费扬古,果然是大将之才,生性沉稳,没有一般满族少年的任意纵横之意气。单以谨慎而论,与其姐董鄂妃不愧是同胞之亲。
“马上就入冬了,再过不久就该穿冬衣了。我想射只白狐,给四阿哥做个祅领,不知道今天有没有运气。”隆兴被册立为太子,又是顺治最心爱的儿子,想要什么样的皮毛自是应有尽有。只是他做舅舅的,总是想亲自尽一分微薄之力。
“林子里倒是有狐狸,”陈旭日仔细回想着,他跟布日固德在一块时,曾经多次往林子里走,不止一次遇见过狐狸的影子,“一定要白狐么那就不容易遇上,真得看运气了。其实火狐狸也错啦,太子爷皮肤白,红色的毛领衬托着,一定很好看,冬天嘛,红色透着喜气,看上去就觉得暖和。”
费扬古喜欢白色,一直觉得冬天地夹祅,边上滚着一圈白色的狐狸皮毛最是相宜。不过听陈旭日一说,在脑子想一下那画面,觉得十分有道理。遂点头道:“火狐狸也不比白狐狸容易遇见,遇上哪个是哪个,看咱们的运气吧。”
这两个人不急不徐的在林子里转悠,中间遇到过几拨人,相互打个招呼,也就分开了。
陈旭日对各府里来的世子少爷们认得地没几个,没有人专门在一旁提醒,他连对方是哪个府里出来的都认不得。
努尔哈赤光儿子就有十三个,天生天养地,个个都活到成年,儿子再生儿子,子子孙孙繁衍,到现在宗族愈庞大,人数众多,虽不是个顶个爵高位显,单是宗室的出身,就非常人可比。十来岁地少年郎不乏其人,不用划拉就有一堆。
费扬古倒是认得大半,他在旁边给陈旭日做介绍,陈旭日也记不大住,什么谁的孙子谁地儿子的,匆匆点个头,错身而过就是。
倒是一些人听说是他,都露出几分好奇的意思。陈旭日隐隐约约还听得有个习惯高扬着下巴斜眼看人的少年,跟身边的人嘀咕,大意是他们统共就打了那么两件猎物,真是不嫌寒碜,以前总听人夸费扬古如何精于骑射,原来不过是个绣花枕头罢了,传言实在过于夸张了旁边的人却是回道,说不定被那个姓陈的给带累了,他只怕连马都骑不大好,笨手笨脚的,都把猎物给惊跑了,云云。
到最后,陈旭日终于收获了一只野鸡。他不贪心,已经心满意足了,倒是费扬古想要的狐狸一直都没影儿,不管是白狐狸还是红狐狸,大的没碰上,小的也不见一只。
“看来,咱们今天的运气不怎么好。”费扬古有些失望,勒住马道:“回去吧,看下回有没有机会再说。”
“听说这狐狸最是狡猾,大概也最难猎到吧”陈旭日安慰他,一边驭马,一边犹不死心的往四下里张望。
眼角余光,突然瞅见一个火红的影子往这边跑来,“啊,火狐狸”他有些惊喜的叫出声。果然是一只红色的狐狸,瞅见他们,拐了个弯,斜刺里插进去继续往前跑。
声音未落,费扬古已经一踢马腹,往那边追过去了。未几,从火狐狸跑过来的方向,传出了杂乱的马蹄声,一个孩童颇清脆的声音叫道:“往那边去了,快追”
费扬古取箭在手,马儿奔驰中,已经瞄准了猎物。陈旭日落后他一个马身,看得清楚,这回他极其认真,动作虽是从容流畅,可是弓满欲的瞬间,那种含而不吐的压迫感,竟如洪流将泻泰岳立崩,能把周遭的空气都凝固,伺机良久,终于弦动。
当他被身后的马蹄声引得回头张望,再回过头来时,费扬古已经把猎物拾到手中,反复检视一番,脸上露出了十分的欢喜道:“狐皮没有受损。”
陈旭日接过手一瞧,果然好箭法,箭是从红狐狸的双眼间射入,只流出不多一点血渍,皮毛丝毫无损。
“喂,那是我的猎物”
追过来的一行人中,一个十岁左右很是精神的少年有些不满的叫道:“我们找了大半天,好不容易才找到这么一只红狐狸,我答应要送给三阿哥”
陈旭日轻声问费场古:“他是谁”
“耿聚忠”
第三卷咫尺天涯第三十八章耿聚忠
耿聚忠不识陈旭日。费扬古倒是见过几回。面对面看的清了。脸上立时便收起不满之色。跳下马。似模似样的拱手揖了一礼。
费扬古一扯陈旭日。俩人也便翻下马。
费扬古冷静下来。微思忖。大想明白事情的来龙去脉。毫不犹豫的递出红狐。语带歉道:“真对不住了。刚才一直在找红狐。突然见到。一时手痒。”
耿聚忠却不伸手接。只伸长了脖。略微向前探身。仔细打量已经毙命的猎物。尚且残留着一点稚气的脸上渐渐浮起惊讶的神色。拍手赞道:“好。好箭法好准头。”他黑且亮的眼睛眨了眨。有些不好意思的承认。“一路追着过来。我有好几次出手的机会。都没下手。依我的本事。就是射中了。这块毛皮也给我毁了。”
要杀死一只狐狸不难。然而狐皮最暖之处便只在四肢腋下。其下依次是脊、腹、臀等处。猎取之时要分外小心。不能坏了皮毛。猎狐为生的猎户为求好皮毛。挖陷阱。极少使用弓箭。若在野外偶然碰着狐狸又寻不到合适的猎杀时机。便宁愿做下标志放过猎物。不敢轻易出手。
耿聚忠虽是出将门。如今勉强算的是弓马娴熟。自问却还没有费扬古这般本事。因此不肯收下猎物。摆手笑道:“这红狐既是费扬古大哥猎的。聚忠岂好掠人之美红狐虽少见。不过是山林间的猎物自然是谁猎的便归谁了。您别跟我客气。”
说话间透着分的诚恳。最近两年。因为董鄂妃圣眷极隆。连带着费扬古在京里的权贵子弟圈子的名声日显。这位小伯爵生来不喜张扬从不出风头,做出讨厌的事情。一手极佳的骑射本领。更是的人交口称赞。那些个出身尊贵的少爷。少年人的骄纵之气虽然不免。却最是肯佩服有真本事的。
耿聚忠滞留京师。父祖虽是手握重兵的一方重臣。在一帮子满蒙的子弟中。却不敢肆意轻狂。私心里觉费扬古的处事态度颇值自己效访,又羡慕他一身真本事。因此两下里往来不多。他却极是叹服。
这时便不肯接下这只。转眼瞧见陈旭日。颇觉得脸生。寻思着能跟在费扬古身边打猎的。又被邀来参与今日的狩猎。也当有些来头。好奇道:“这位是”
费扬古给两个人做了介绍。
两下里见过礼,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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