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节(2 / 2)

gu903();侯大利自嘲道:“还好吧,没有暂停职务配合调查,还让我继续工作。”

伍强依旧愤愤不平,道:“我从山南警官学院毕业,在刑警一中队、刑警大队和刑警支队都工作过,破不了的案子多得很,潜逃的凶手再次杀人也不是没有,如果这都算玩忽职守、渎职,那刑警就没法干了。”

“事已至此,骂也无用,怕也无用,我们该做什么就做什么。强哥的资料弄回来没有?”侯大利从105专案组来到重案一组,很长一段时间都有局外人之感。联合调查组进驻后,他明显感到自己从局外人变成了局中人,与重案一组侦查员的关系融洽了。

伍强见侯大利对自己的遭遇浑不在意,暗自佩服,从包里拿出厚厚的复印件,道:“东城派出所提供了龙泰公司老板和骨干的基本情况、修配厂家属院前几次与龙泰发生纠纷后的处理情况。枪击发生后,东城所没有介入此案,不能提供更多资料。”

侯大利翻看资料,问道:“龙泰公司的人不承认打过电话?”

伍强道:“龙泰公司只承认派了五个人到修配厂做宣传工作,不承认给张正虎打过电话,否认在5月27日当天接触过张英。按龙泰公司副总经理的说法,搞拆迁就是走在钢丝绳上,风险很大,可以打打擦边球,真正要进监狱的事情绝不会做。没有这个觉悟,就别吃拆迁这碗饭。我觉得龙泰的说法有道理,他们的目的是碰瓷老工人,把拒绝签字的人弄进派出所关两天。就算张正虎不出现,这个目的已经达到了。”

侯大利道:“我依着时间顺序复盘整个过程:第一,为逼家属院住户签字,龙泰公司派人到修配厂家属院泼粪、打人、砸玻璃,骚扰修配厂住户。第二,龙泰公司四人来到修配厂家属院,与住户起冲突,被打。龙泰公司另外派人录像,证实龙泰公司的人没有还手,是家属院住户单方面打人,这是借刀杀人。第三,在此期间,有人打电话给张正虎,进行威胁。打电话的人对发生在家属院现场的事情了如指掌,一步步刺激张正虎。最后的结局是张正虎中枪身亡,修配厂家属院住户陆续搬家。”

他拉过白板,写下“有人”这两个大字,画上着重号,道:“江州二建不承担拆迁任务,杨为民做这办公室主任不可能这么傻,侮辱张英后,还让人用自己的手机给张正虎打电话。从种种迹象来看,还真有可能是有人使用了江州二建杨为民的电话。这个人有可能是龙泰公司的人,也有可能不是龙泰公司的人,得进一步调查。”

江克扬负责调查走访,了解枪击案前后经过,补充道:“我认为打电话的人不是杨为民,理由很简单,龙泰公司有强烈动机,其他单位没有。凡是负责拆迁的公司,背景都很复杂,鱼龙混杂,最大可能是龙泰公司急于完成拆迁任务,采用了下三烂手法,通过侮辱张英,彻底激怒张正虎,引诱其做出过激的事情。张正虎中枪,是下三烂手法在使用过程中的意外。”

侯大利多次到过修配厂家属院,当时只是关注枪击案本身,没有关注拆迁。如今注意力完全转了过来,回想在侦办枪击案中发现的细节,便发现事情没有这么简单,道:“我为什么要提‘有人’打电话给张正虎,而不敢肯定是龙泰公司的人打这个电话,是在卷宗中有一个细节,龙泰员工和修配厂老职工发生纠纷之时,龙泰公司在外面藏了一个负责录像的人。他来到现场的主要目的是拍摄老工人殴打龙泰员工的视频,完成任务后,收起相机,准备离开。正在这时,张正虎冲下来打人。他意识到有大事发生,手忙脚乱掏出摄像机时,张正虎已经中枪。从这一点可以看出,龙泰公司前面确实是碰瓷。张正虎冲下来殴打警察,藏起来录像的龙泰员工并不知道,否则不会收起摄像机。”

伍强道:“我同意组长的说法,张正虎中枪是意外事件。但是,张正虎中枪前接到的电话绝非意外,而是有人精心策划。打电话的人不应该是江州二建的杨为民,要么是有人捡到他的手机,要么是有人偷了他的手机。”

江克扬仍然倾向于打电话的人是龙泰公司的人:“钱所长刚要把老工人和龙泰员工带走,张正虎就接到了电话,配合得非常好。龙泰公司不是白莲花,很多事情都是精心策划的。龙泰为了确保碰瓷成功,或者说增加碰瓷的强度,应该是上了双保险,张正虎就是另一道保险。可以这样说,龙泰公司的双保险实施得相当成功。如果还有另外的人参加此事,则有太多偶然因素会导致计划失败。组长和老伍想得过于复杂了,绝对是龙泰,没有所谓的‘有人’。”

在江克扬阐述之时,侯大利忽然间有些出神,思维如孙悟空,翻了个筋斗云,从此案跳到了黄大森爆炸案。他在脑中捋了捋与黄大森有关的线索:黄大森与本地贩毒网络没有关系,却在其房间里找出大量毒品,毒品从何而来,极有可能就是竞争对手搞事。新琪公司老板朱琪是黄大森的主要竞争对手,黄大森跑路,朱琪获利巨大。这次枪击案,最终获利公司中也有新琪公司。

想到这里,侯大利取过小笔记本,记下刚才自己的思路,在朱琪名字上打上着重号。他刚合上笔记本,外出调通信记录的马小兵和袁来安来到侯大利办公室。

马小兵拿出电话记录单,道:“我们又到电信局去了一趟,张正虎手机上最后一个通话号码确实是江州二建办公室主任杨为民的。杨为民在5月27日下午3点到电信局办了挂失,重新开了卡。在5月27日上午,杨为民手机一共有十四个未接电话,一共打出去两个电话,除了给张正虎打电话外,还在上午9点17分给一名叫杨家政的人打过电话。杨家政是杨为民的父亲。从调查的情况来看,杨为民没有说实话。”

虽然侯大利、江克扬和伍强都认为杨为民打电话的可能性不大,但是分析归分析,在侦办案件中必须根据查到的线索往下追,如果分析与线索不协调,那就得改变分析,而不是根据分析去质疑线索。

“既然杨为民没有说实话,那就以此为突破口,深查。”

侯大利略略想了想,道:“第一,我和老克到长青,调查杨为民在5月27日早上9点17分打的第一个电话,要确定是不是杨为民本人所打。第二,杨为民自述在5月26日晚与邱宏兵一起喝酒,马儿和老袁去调取酒吧以及杨为民居住地附近监控视频,确定杨为民26日、27日行踪。另外,老工人文化宫南门附近没有监控,可是小面包车进入或离开南门就得进入主公路,主公路安装有监控。从张正虎接到的最后一个电话可以推导出小面包车离开南门的时间,还要查找这段时间的视频,追踪小面包车。第三,张英自述南门附近没有人,但南门毕竟是公共场所,距离南门稍远的地方有门店,极有可能存在张英没有发现的目击者,在这方面我们是有实际经验的。伍强去请求东城所支援,和熟悉当地情况的民警一道逐家调查走访。”

伍强叫苦道:“又是我一人单独行动。”

“你在江阳刑警中队和大队都工作过,和东城所最熟悉。戴所对我们的事情非常支持,应该不会有阻力。”

伍强是重案一组四人当中身材最棒的,肩宽腰细,五官立体,很有男子汉味。他又是四人当中最有亲和力的,自来熟,很容易取得别人信任。正因为其有这方面能力和特点,侯大利总是将其单独列为一组。

会议后,各组分头行动。

江克扬的父母都是铁路职工,一辈子都在铁路上工作,是典型的铁路之家。若不是工作出色,练出了一双神眼,此刻依然会在铁路派出所。他并非科班出身,全靠在基层历练出一身本事,其优点恰好是侯大利的弱点。两人这段时间经常搭档,配合默契,渐渐亲近起来。在前往长青县的途中,江克扬问道:“大利,有个问题一直想要问你,难道你就准备一直在重案大队干下去?”

侯大利道:“为什么突然想起这个问题?”

江克扬道:“刑警对于我、老伍、马儿、老袁是养家糊口的职业,工资是我们家庭收入的半壁江山,甚至是大半壁江山,再苦再累都得干。再加上职业荣誉感和自豪感以及相应的社会地位,当刑警总体来说还算不错的工作。你和我们终究不同,难道要一直做侦查员?”

侯大利道:“你这是灵魂之问,我暂时无法回答。最起码,现在还没有退出的打算。那我问你,你的职业目标是什么?”

江克扬道:“我的职业目标很简单,做好工作,出成绩更好。重案大队个个都是人精,升职太难,熬几年,在区刑警大队或者其他部门任个职,这辈子也就差不多了。”

侯大利道:“我也说个现实目标,至少要等到杨帆案水落石出。”

江克扬道:“晚上就别安排了,我老婆从农村弄了点土货,约上马儿、老伍和老袁,一起喝酒。”

谈话间,两人来到长青县。在长青城关派出所民警的陪同下,找到了杨家政。

杨家政白白胖胖,和照片中的杨为民极为神似。他见到派出所民警也不拘束,团团发了烟,笑呵呵地道:“你们有什么事情,还专门跑一趟,直接给我打电话,我到派出所去。”

派出所民警聊了一些杂事后,江克扬很自然地接过话题,道:“老杨,有个小问题,5月27日上午9点17分,杨为民是不是给你打了电话?”

杨家政拿出手机,翻了翻,道:“嗯,有一个电话,是老大打过来的。”

江克扬道:“杨为民是老大?”

杨家政道:“是啊,为民是我大儿子。是他给我打的电话。”

江克扬追问道:“是杨为民打的电话?”

杨家政道:“确实是为民打的。”

江克扬道:“你们聊的啥事?”

杨家政道:“都是些家长里短的事,我要盖房子,准备修成什么样式。这是我们家的大事,这段时间打电话,我们主要谈这事。”

江克扬笑道:“杨为民本来就是搞建筑的,有他把关,房子应该盖得很气派。”

杨家政乐呵呵地道:“老大拿了图纸过来,说是要按照图纸来盖。我们商量好,老大出材料,老二出力,我出工钱。”

江克扬道:“5月27日上午,你们父子俩通电话,杨为民喝醉酒没有?”

杨家政道:“大清早,哪个喝酒哟。我家老大从来没有在早上喝酒的习惯。你们今天过来,就是问这个电话吗?杨为民是不是出事了,你们要给我说。”

江克扬含糊地道:“没大事,就是了解下情况。”

通过与杨家政见面,验证了一个非常重要的事实:杨为民在5月27日上午9点17分与其父亲有过通话。

侯大利和江克扬返回刑警新楼不久,马小兵和袁来安带回5月25日、5月26日、5月27日和5月28日金色酒吧的内部视频,以及杨为民5月26日晚餐视频和居家附近的视频。

金色酒吧位于金色天街,两者都冠以金色名字,但并不是一家人。金色酒吧属于新琪公司,金色天街则是金家的产业。

5月26日当晚10点的视频有四个角度,基本上覆盖了酒吧各个方位。

gu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