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903();接着又说到马小七对她的种种好处。
张顺听后大吃一惊,急忙蹑手蹑脚地离开了。
第二天清晨,张顺跑到木工局,对那些木匠们喊:“快拿赏银,我已经查清了马小七的死因了”木匠们不大相信,张顺便把昨天夜里的奇遇说了一遍。
于是,木匠们托人写了状子,一起来到京兆尹府衙门喊冤。陈适立即命衙役寻找张顺问话,张顺战战兢兢地走进京兆尹府衙大堂,以为自己平日偷盗事发了,没想到陈适问的却是那天夜里听到的话。
张顺不敢撒谎,据实相告。
陈适根据张顺提供的情况和自己的推断,认定罗氏就是杀害马小七的凶手,那胡屠户做了帮凶。
现在需要查明的是马小七的尸首藏在何处。
陈适分析,马小七的尸首多半藏在家中,因为罗氏是个柔弱女子,如何背得动相公那粗大的尸身即使想外运出去,也会担心被穿梭在大街小巷那些巡夜值班的士兵发现。
于是,陈适命马鸣挑选了十几个精明强干的衙役,让他们扮成乞丐,由张顺带路,嘱咐他们到罗氏家如此这般行事。
却说张顺装作喝醉了酒,一进屋就故意动手动脚地调戏罗氏,罗氏不明白他们的用意,破口大骂。
这时,马鸣这些扮成乞丐的衙役一齐闯进屋内,在屋内翻腾了一阵子,没有发现可疑迹象。
第二百二十三章贼帮捉贼
就在大家迟疑之际,张顺走进正屋那间很久没人居住的卧室,但见灰尘满地,炕沿上爬着一行行的蚂蚁。这张顺很是机灵,他想罗氏撇下正屋不住,偏住那又矮又窄的厢房,莫不是她心中有鬼又见满炕上跑着蚂蚁,陈年老屋不住人哪来这么多蚂蚁莫非马小七的尸首埋在这炕洞里
再说罗氏见张顺走进正屋,心中大惊,赶紧迫进去拉扯他。
张顺跳上土炕,掀起土砖装作要砸人的样子,尸首正好暴露出来了,衙役们见状立即把她捆绑起来押到了衙门。
陈适见找到了尸首,马上下令捉拿胡屠户归案。奸夫淫妇双双跪在公堂上,知道末日来临,便老老实实地把他们如何偷情又如何杀害马小七的经过全招了。
马小七的尸首找到了,那两个仵作上交的尸首肯定是假的。陈适又传周成和王凌到堂,喝问那具尸首到底是从哪里弄来的。
周成和王凌见再也隐瞒不住了,就把因害怕过了期限遭受鞭打而把骑毛驴的老头推到河里淹死的经过招了。
这起相互牵连的疑案终于真相大白。
于是,陈适当堂判决:罗氏和胡屠户通奸杀人,罪恶深重,拉到集市上砍断手脚大卸八块处死。两名仵作周成和王凌滥杀无辜百姓,押赴刑场斩首。
“那你算是立了功,应该是奖赏才是,为何还被关押呢”李陶不解。
“我也想知道是什么原因,反正我已经被关了三个多月了。”张顺摇头道。
“他说的可属实”李陶扭头问道。
“基本属实”马鸣点头道。
“那为什么还将他关押呢”
马鸣如实道:“他虽是立了功,可身上也背着十数起偷窃之案,有苦主状告于他,如何放得”
马鸣说的有理,李陶也无从反驳,他又看向另外一人:“你叫什么名字,又是因为什么原因坐子大牢”
那人尖嘴猴腮,瘦如干柴。看了一眼李陶并未答话。
“蓝田王,此还是让我来说吧,这王七也算条汉子”
长安城外盗墓成风,弄得民怨沸腾,各级官吏压力都很大。
有一天,差役捉到一嫌犯,陈适完命心切。严刑拷问。那人最后招认自己便是盗墓贼,还供出了几个同伙。缴回器物也与所盗墓中之物吻合。
陈适欢天喜地的开始邀功请赏,这个人则择日问斩。
临刑之日,观者人山人海,忽有一人高呼:“王法岂容杀无辜盗墓人是我王七”
陈适在派人随那人取回赃物后,经差役和苦主检验,果然是被盗墓冢中的。方知先前那人是经不起严刑拷打,便让家人伪造了赃物来抵充,只求坐实罪名,早被处死。免却在牢中受苦。
王七原是长安一带有名的盗墓贼,为人特别机灵,他凭着手里一套简单的作案工具,不论别人的坟墓设置得如何严密,他都能轻而易举地将它打开。道上的人,没有哪个对他不佩服的。
陈适对王七颇为赏识,本是想着奏请朝廷赦免他应得的处罚。也是因为张玮的突然到任,致使此事拖了下来。
李陶听罢,看了二人良久,缓缓说道:“若你们从此愿意脱离此道,我会救你们一命,让你们过上正常老百姓的日子”
王七叹道:“若是能过上正常的日子。谁愿意做这背着坏名声的营生”
张顺也附和道:“还不是太穷,日子过不下去被逼出来的,若能重新来过,打死我也不做这一行了”
“钱我可以给你们,这点你们放心。不过你们得配合我做一件事情,还得吃点苦头”
三月十六,京兆尹府衙押着张顺与王七来到西市。当着百姓的面严加鞭打,然后罚他们二人去扫马路。
马鸣对二人大声全令道:“你二人每日必须来此接受鞭打,尔后去扫路。不过,你们可以举旧偷自代”
老百姓听罢一片哗然,府衙的命令很新奇,也就是说他们二人可以举报以前的同伙,来代替代自己扫马路,
在场的自然少不了二人的同行,此事很快传开了,长安城小偷日子不好过了。大家都是同行,相互知根知底,这“举旧偷自代”那还得了小偷们肯定会被自己人认出来,他们各自盘算着,要么逃走,要么从此洗手从良了。
陈适拍手笑道:“蓝田王,以前我只听过贼喊捉贼,今天我可是见识了您这贼帮捉贼的手段,既绝,又灵,贼喊捉贼,这些人想蒙混过关可就难了”
李陶正要张口,却
gu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