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兵士狐疑地看了看那老翁。那老翁却连连摆手:“没有的事!没有的事!这小姑娘消遣老头子哩。”一边说,一边颤颤巍巍地走了,边走边伸手在怀里叮叮当当地摩挲着。
奉书瞠目结舌,一下子觉得被骗了,突然觉得自己好傻:“早知如此,就不应该先给钱,应该等出去之后再给!”
那兵士看看同伴,不禁哈哈大笑,“小姑娘发梦呢?那老头儿的孙女要是能穿得起你这身衣裳,他也不卖柴啦!老实跟大伯说,你是哪家的闺女?”他的语气居然挺客气的,不知是不是看在她这身衣服的份上。
奉书这才发现自己简直愚蠢透顶。这样一件狐毛领斗篷,配着下面的绣花缎裙、金丝荷包,怎么会是一个卖柴老翁的孙女?这也要怪她此前一年多里,完全没穿过像样的衣裳,早就忘记了“人靠衣装”的千古名训。
不过还没输。她一边估摸着阿染此时到底数到了几,一边鼓起勇气说:“我是文大人府里的亲眷,今天出城来散散心,你们放我过去。”
谁知几个兵士更是疑惑:“出城散心?怎的一个下人也不带?你和文大人怎生称呼?”
她觉得此时阿染肯定已经嚷起来了。大冷天的,她的鼻尖却细细地冒了汗,镇定了片刻,说:“我就是想一个人出去,文大人也是准了的。”一着急,把怀里的铜钱、纸钞、银子全摊了出来,“求求你们了,让我出去吧!”
杜浒带着她辞别了那农家,装了些干粮,上路而行。
她开始还有些行走困难,但过了三天,解开脚布的不适感就已经消失了大半。她穿着一双柔软的男鞋,脚跟简直都能够打到后脑勺,每时每刻都觉得自己好像在飞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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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问杜浒什么时候兑现他们的承诺。杜浒说不着急。他说,蒙古人在迁入大都之前,在北方是有个旧都的,叫做开平,又叫做上都。皇帝一家每年春天都要率领臣僚、嫔妃,浩浩荡荡地前往上都避暑。等到天冷了,上都被白雪覆盖的时候,他们再回大都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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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午后,丫环小厮都睡起了午觉,她才神不知鬼不觉地起了床,把昨晚的脏衣服毁尸灭迹。反正大家都知道文小姐活泼好动,衣裳费得快,此时发现又没了一件,也不会太惊讶。倒是丢在池塘里的那双鞋有点麻烦。她想了半天,这才有了主意,宣称自己换衣服时,不小心把那双鞋捅到了衣柜和墙壁的夹缝里。衣柜那么沉,要是没有小黑子帮忙,没人有力气把它移开,而小黑子哪能随便进小姐的闺房?大家虽然有些疑惑,可毕竟无法查证,也就不了了之了。只要那双鞋不从池塘底的淤泥里浮出来,谎话就不会戳穿。
她僵立了好久好久,直到感觉到二叔焦急的眼神打在自己身上,才一横心,按女孩子拜见长辈的礼节,敛衽屈膝,心中满是对自己的鄙夷。
她看到一只粗糙的、满是伤疤的手,大拇指上戴了个射箭用的鹿角圆扳指,把她扶了起来。
“怎么老低着头?你们汉人就是那么多拘束。抬头,让我看看。”
声音和他的手一样粗糙而有力。
李恒一身蒙古军官打扮,穿着朴素,头上戴的一顶旧毡帽,并不比她从战场上捡来的那些体面多少。毡帽下面的发辫里穿着几个小小铜环,便是他全身上下仅有的饰品。他的眉毛浓得几乎连在一起,眉毛下面是一双淡得近乎茶色的眼睛。他额角和眼周的皱纹表明他的年纪和父亲相仿,但那茶色眼睛里生气勃勃的光辉,却似乎让他平白年轻了十岁。也许是因为刚刚打赢了最后一战,他整个人显得意气风发,不知怎的,让奉书想起了几年前父亲募兵勤王时的风姿。尽管李恒的相貌和父亲一点也不一样。
当奉书发觉自己走得太近时,已经晚了。面前的枯骨突然爆发出她想象不到的力量,挺身跃起,一把将她撩倒在地。她一阵头晕目眩,随即只觉得喉头一紧,一只劲瘦有力的手掌卡在了脖颈上。
奉书立刻便想尖叫。那手略略一收,她便一声也叫不出来了。那手上其实并没有多大力气,可是却正好卡在她喉咙最柔软吃痛的所在,让她说不出的难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