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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稷甩了钟杰的脸子,两边大有就此冷战的意思。后来还是周谦生打电话过来,劝他:“二哥,钟杰这个人心直口快,那天他就是开玩笑过火了,你也别太小气了。”
徐稷说:“我没气呢,我这几天修身养性,干干活做做饭。”
周谦生忍不住笑了,问他:“不是给你请了保姆了吗?这种事怎么还自己做?”说完顿了顿,又道:“可能二哥你还不习惯,但是你现在都已经认回徐家了,生活作风和习惯总要改改,不然总惹奶奶生气。你也落不了好。”
徐稷不耐烦道:“怎么又落不了好了?给我请保姆我不也没意见?还要怎么着?”
周谦生欲言又止,徐稷觉得自己大概这几天太好脾气了,才让这些人屡屡对自己指手画脚,个个跟人生导师似的。于是没等周谦生把话说完就把电话挂了。
周谦生不是个自讨没趣的人,徐稷在自己的阳台上溜溜达达,提着水壶挨个给几样小植物浇了点水,那边也没再打电话过来,看来把后半截没说完的话硬生生憋回去了。徐稷勾着小水壶来来回回的晃荡着,忍不住想,其实看上去,周谦生才是和钟杰一挂的人。
他当时对钟杰一见钟情的时候,曾花心思了解过后者的家庭背景。江城本地人,中产阶级,父亲在电视台干,母亲是位中学校长。钟杰从小家境优渥,一路从附小直升高中,成绩不用拼不用抢,自然而然的能进重点院校。这一路虽然没有多么风光,但是也是顺风顺水,眼界略高于他这种会考虑吃喝的平民。
而周谦生虽然姓周,但是从小跟他妈吃在徐家住在徐家,生活也没差到哪里去。倒是徐稷自己,种是老徐家的种,但是因为是小老婆生的,所以一直处于被流放状态。从小跟着一个本身就不是好东西的妈到处搬家腾挪,“教养”两个字怎么写都不知道。直到七八岁上,凭空冒出来一个自称是“爹”的老东西,把他们母子俩给接到了江城,又给他安排了学校。
只是孩子都是三岁看到老,徐稷三岁之前是个没学会爬就跑路的混小子,是个张嘴不喊妈而是喊“老流氓”的混不吝,老徐原本打算从小学开始给他上的思想品德课程,显然是上晚了。
徐稷是个烂泥扶不上墙的代表,老徐也知道及时止损以免被套牢,于是这些年里小的爱怎么作怎么作,打架斗殴不好好上学,高中毕业出去混社会,老的则是年年喝着补酒补药,随时准备着梅开二度老来得子。
当然老徐最后突然中风这事谁也没料到。徐稷觉得,如果不是这老家伙没来得及留下个种,认祖归宗这事估计也就没影了。当然那样的话他也不会接手老徐的东西,不接手就不会惹的老徐家的那帮人眼红,不眼红就不会出现后来的周谦生。
也不会遇见钟杰,然后看着钟杰和周谦生一起瞧不起自己。
那种眉梢眼角带出来的优越感,一开口就是“你可能不懂”“不习惯”的口头禅,还有这种从他的衣着点评到身边人身边事的臭毛病,徐稷忍不住想,真他妈受够了。
路鹤宁还是跟陈立提出了辞工,他这次做事比较细心,跟陈立道歉说明的同时,也把自己去家政公司了解的几个人选提了一下,都是老实本分,做事干净利索的。
陈立叹了口气,虽然有些失望,但是依旧肯定道:“这个事情你不方便做也没办法了,但是这段时间你做的的确不错,业主很满意。至于后面他再找谁,你把这几份资料给我,我去问问他本人的意见吧。”
路鹤宁松了口气,忽然想到:“当时找我的时候,业主也是看过资料的吗?”
“那倒没有,上次是临时决定的,他也忙。合同都还在我这呢,正好这次一块给他送过去。”
合同后面有路鹤宁的身份证复印件,路鹤宁一愣,忙道:“如果这样的话,那陈经理能不能就别带过去了。”他见陈立诧异的看过来,嗫喏道:“业主能满意就好,但是我既然都干完了,也没出什么差错,这份合同能不能就放您这好。反正这次要带新人过去签新合同……我那个,上面有简历……怕让人笑话,给母校丢人……”
陈立恍然大悟,半晌失笑道:“你啊,思想包袱还是这么重……”想了想倒是也情有可原,更何况路鹤宁到底是自己的助理,让自己的助理去当钟点工,这事说好说坏,全凭一张嘴,还真不如把前事压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以后也落得清净。
陈立和路鹤宁各怀心思,好歹意见还算统一。后来陈立带了家政公司的几份介绍过去,徐稷果然不太高兴,不过也没难为他,只说找个像之前那样的就行。陈立坚持说让他自己选,徐稷捏着纸来会翻,最后挑出了一位五十多岁,写得一把好字的老阿姨。
年底里厂子里活动越来越多,多是各部门举办的评比竞赛,又或者是花样繁多的抽奖流程,终极目的倒是十分统一,就是为了活跃大家的工作气氛,并且营造出大家庭的感觉来,以让大家相亲相爱,来年开春少走几个人。
相比之下徐稷倒是清闲了下来,政府那边已经定下了来年的助推产业升级计划,这个比他预想的要快,但是也在情理之中,所以他们之前的准备还算充分,来年再启动也不迟。而其他的诸如工商税务的打点,周遭小区的福利发放,都已经提前安排了人去做。至于其他的产业,都是他自己的买卖,更是跟放养的孩子一样不怎么操心了。
他落了清闲,又暂时没了去市里找钟杰的念头,便整日整日的在家里看书晒太阳。然后等钟点工来打扫的时候,他就溜达着出去健身跑步,等他回来,基本那位阿姨就打扫个差不多了。
徐稷跑步的范围挺大,一般是绕着城北半个城区,回来的时候时间还早的话,他还会绕着工厂来两圈。这期间他见过路鹤宁几次,有时候是刚下班,他从这边出发,正好见路鹤宁穿着工装和三两个小伙一起说说笑笑的出来。他们厂子里的工装样式还是他定的,不仅工人,连徐稷自己都觉得丑的不忍直视,灰不啦及的像是刚从水泥地里捞出来。然而这身灰突突的衣服,穿着路鹤宁身上却别有一点味道。
那天徐稷只带了一个棒球帽,没敢多看,后来有天他带上防毒面具出门,确定对方认不出自己的时候,才多瞅了几眼,研究了一下。当然最后的结论是一白遮百丑——路鹤宁本来长的就不赖,五官端正,尖鼻子辣眼。但是这些都是要细看的,真让人一眼就能注意到他的,主要还是他的肤色——太白了,像是刮了一层奶腻子。
除此之外路鹤宁的身形特正,坐有坐样,站有站样,他们这个岁数的年轻人,多半都有个低头族拇指族的臭毛病,久而久之,脖颈那块没几个是直的。钟杰每天去刻意锻炼,肩部都难免有些弯,但是路鹤宁却不一样,很自然的弧度,感觉比男模特还讲究。
徐稷看来看去看上瘾,觉得路鹤宁也没认出自己,反倒是把偶遇当成了一种乐趣。有时候看他跟人一起下班去食堂,有时候是他跑步回来,看见他从厂子的宿舍区里出去,戴着个耳机沿着宿舍楼散步。还有的时候,徐稷会看见这人拿着手机,靠在楼下的路灯柱子上不知道给谁打电话。
他觉得自己对路鹤宁的过去丝毫不感兴趣,尤其是对他给谁打电话这事更是一点都不好奇,可是觉得来觉得去,徐稷最后还是默默得拐了条小道,把宿舍区得那条路又跑了一遍。
深秋得夜里已经很冷,徐稷看到路鹤宁只穿着一件格子的针织衫,靠着路灯,微微歪着头,认真听着那边得动静。他又听到他偶尔低沉得一两声应答,神情温柔又落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