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节(2 / 2)

gu903();这就有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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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澜——

陈宇在微博的搜索框输入这两个人,并没有显示相关用户。他笑了笑,也是,哪有人会像他们干演员的一样,拿真名当id。

但是她都被人肉出来了,找个微博也不该是什么难事。

手往下划拉了两下,找到了。

“又又又木”。

点进主页,正好有一条刚发的微博。

陈宇挑眉,自己在这等着劳心劳力哈欠连天,她在里面还发起了微博?

眯了眯眼睛,仔细地看内容。

假如死亡能让真相烟消云散,那这片苍茫大地上该埋葬着多少冤屈。我尊重死者,但更尊重事实。

大家愿意为弱者发声,我想这是正义的表现。只是,是不是也该稍稍地尊重一下事实?

话不多说,被骂了大半天,我只想原封不动地陈述一遍你们从不关注的真实情况,请点图片和链接。

最后,还是那句话,祝那些在事实真相还没出来前就轮番骂我的傻逼们一人爆炸上天,全家长命百岁。谁给你们的勇气替警方办案?

顺便,键盘侠们还拿得出一块钱的话,看看今天的《八卦周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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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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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开两张图片,画面看起来是手机自带的备忘录截图。

内容如下。

首先想了想,还是得自我介绍一下,虽然我的基本信息你们可能比我本人都还要清楚。

:)

我叫季澜,今年十九岁,就读于w市六中,无父无母,养了两只鸟,于2011年的暑假起寄住在死者杨建国的家中。

由于学校的全封闭制度,这三年间,只有每个双休日和寒暑假的部分时间我才会在死者一家暂住,自认为从未做过影响他俩夫妻和谐以及父女亲情的事。

并且这三年间,我不光学费自负,每个月还会上交一千的生活费给他们补贴家用。

一个月只住八天,甚至八天都不到,折算下来一天一百多,脚趾头想想都知道,住个小宾馆都比这划算,至少还不用受气、吃隔夜菜。

——当然,我也知道这些。只是我觉得,家,有总是比没有好的。

本来以为,高考过后,能开开心心地和他们度过我在w市的最后三个月。但是事情总是转得那么快。

六月七日,考完数学之后,自觉估分还不错,加上想改头换面,所以去本地的东方大厦换了身形象。也就是当天的半夜,死者杨建国摸进了我的房间,企图进行强|奸。

我不知道是蓄谋已久,还是临时起意。但是强|奸的事实,跑不了。

贞操最任何一个女孩子来说都是很重要的,所以我进行了正当防卫,踹了他的命根子,并且报了警。

口说无凭,这一切当然都是有证据的。

我想,在个人居住的区域放上一个摄像头,不算违法吧。我也从来不会想到,以前出于好奇,随手买的用来记录睡眠画面的一个小玩意,会在这个时候为我提供最有力的证据。

具体视频记录画面请点链接,没有增删。

公道自在人心。

如果这都有错,那怎么干我才能不让你们骂我?

是自己主动地脱光衣服去迎合杨建国,让他爽个够?

还是软言软语地一边让他对我上下其手,一边和他好好讲道理?

甚至是欲拒还迎地让他的下半身进入我的下半身之后,才委屈地站出来声讨?

请你们告诉我!

请那些人肉出我的联系方式侮辱我的人,快跳出来告诉我!

如果一定要说我有错,那就错在没有第一时间放出证据。

因为我曾以为,再坏的人,都该尚存人性。

我所能掌握的证据都放在了链接里,是非对错请各位自行判断。

最后的最后,他们不是还有个女儿活着吗,你们为什么不去问问她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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